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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拆迁案例:国土局逃避法律职责被判败诉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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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安先生等38人是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某街道的村民,在村里承包有耕地进行农业生产。当地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进行招商引资,引进了某电器公司和某建材公司,选址确定在安先生所在村子的土地上。加上村委会修建的幼儿园共有三块土地,需要占用村民的耕地,安先生等38人的耕地正好在征收范围内。在拆迁补偿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街道办强行占用了安先生等人的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安先生等人即无奈又愤慨,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聘请了首席拆迁律师赵健与资深拆迁律师葛容作为案件的代理拆迁律师。

  【案件进展】

  赵健拆迁律师与葛容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安先生等38人的土地并不存在征收的事实,并通过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和行政诉讼等程序确认了建设单位违法用地的事实。为了拿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两位拆迁律师指导安先生等38人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东明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返还承包土地申请》。东明县国土资源局认为此申请事项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故作出答复告知安先生等人去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果断追责】

  通过对安先生的等人的《返还承包土地申请》的回复,东明县国土资源局企图逃避法定职责的意图在明显不过。自然逃不过赵健拆迁律师与葛荣拆迁律师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的眼睛。收到回复后,两位拆迁律师与安先生等人进行了沟通,准备实施下一步的拆迁维权方案,对国土局逃避职责的行为予以还击。

  复议受阻

  追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最快捷的方式就是行政复议,赵健拆迁律师与葛容拆迁律师决定通过行政复议的程序,尽快的对国土局逃避职责的行为予以追责,并通过复议机关责令其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安先生等人针对当地国土局的回复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让安先生等人再次感到愤慨的是,复议机关无视法律规定和事实,驳回了复议申请。这对拆迁户的维权信心多少都会有影响。赵律师和葛律师看在作为专业拆迁律师,不为复议机关的违法行为所扰,果断通知安先生等人启动备用方案,将国土局与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得胜

  赵健拆迁律师和葛容拆迁律师持着一击必胜的信心,指导安先生等38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分别撤销东明县国土局作出的回复与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并请求法院责令东明县国土局履行法定职责。在庭审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出色的完成了庭审工作。经过安先生等人与京平拆迁律师的完美配合,法院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支持了安先生等人的诉讼请求。

  就这样,在京平赵健律师与葛容律师两位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的代理下,安先生等38人取得征地维权过程中的又一重要胜利,向着维权的最后胜利迈出坚实的一步。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国土局逃避法律职责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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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律师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结合本案案情,安先生等38人在自己的土地被占用以后,通过聘请京平赵健律师和葛容律师启动法律调查程序查清被占土地并不存在被征收的事实,而确认了非法用地的事实的存在。所以,东明县国土局应该履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职责,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法律有规定并不意味着就会被遵守,东明县国土局故意逃避职责的行为已经构成不作为。拆迁户在这种情况下要果断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其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就像安先生等38人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代理下,追究其违法行为,和拆迁律师一起,一路披荆斩棘,取得拆迁维权过程中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推动征地拆迁维权迈向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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