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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村拆迁案例:以信访为借口不履行查处职责,法不容许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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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旬老人难以诉说的痛苦】

  白女士生活在山西省柳林县,年过古稀的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很多年,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一家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和和美美。除了宽敞明亮的住宅,白女士家的养殖场也是开的红红火火,对于一位老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幸福的晚年,绕膝的子孙和富裕的生活是她最骄傲的部分。本以为辛劳了一辈子的她就可以这样安享晚年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一件事情的发生让老人又重新走上了奋斗的里程。

  2015年有关单位以三川河改河工程为幌子开始对白女士家的养殖场及房屋所在地的土地进行征收。补偿尚且没有落实,一家人的房子和养殖场居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非法违法强拆了。

  七旬老人怎么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但是看惯了人世间风雨的老人没有被现实和困难打趴下,没有向非法的势力低头,白女士毅然决然的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深知法律事务的难以操作,白女士决定聘请律师来完成自己维权的历程。经过重重的分析和比较之后,白女士一家将自己的拆迁维权之旅交给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来主导。

  白女士和拆迁律师们说,虽然自己年纪大了,但是自己这份维权的心一直都是坚定的也是坚强的,他们一家人一定会做好拆迁律师的配合工作。看着这位巾帼豪杰京平拆迁律师深知自己肩上的担子与期望,京平拆迁律师也深知自己一定不会让委托人失望。

  【违法建设应查处,两级国土都违法】

  京平的资深拆迁律师程波、孙清泉组成了白女士的拆迁维权团队,由于白女士房屋及养殖场所在的土地上已经开始进行非法的建设,经过对于事情全部经过的分析,律师决定对违法建设提起查处申请,对于这种违法的行为的依法查处不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尊重更是对于委托人合法土地使用权及合法财产权的尊重。于是一纸查处申请就寄到了柳林县国土资源局。让人失望的是柳林县国土资源局并未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是作出了一份让人啼笑皆非的答复——一份所谓的信访答复意见。

  在很多拆迁户中流传着一种错误的观念那就是信“访”不信“法”,此时若没有专业的知识很可能就被县国土给“忽悠”过去了,但是专业的拆迁律师是不会的,他们每提起的一个程序都是有着确凿的法律依据以及提起的用意的。在本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六条,县国土部门对于非法用地有着法定的查处职责,这所谓的信访答复是明显的违法的。于是律师指导委托人向吕梁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土在没有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况下错误的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面对相关机关如此怠于履行自己的职责,拆迁律师决定一纸诉状将市国土诉至法庭。

  【法庭全胜】

  2015年11月19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在庭审中,经过了紧张的质证与辩论之后,法院确认了以下的事项:

  第一,县国土对于非法用地有着法定的查处权力,其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市国土对于县国土怠于履行自己法定查处职责的行为有着法定的复议职责,其在没有经过全面审查的情况下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是违法的。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以下的判决:

  一、撤销市国土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责令市国土受理白女士的行政复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山西农村拆迁案例:以信访为借口不履行查处职责,法不容许

 

  【拆迁律师说法】

  有关部门作为有权机关,其在有权力的同时,也有了责,其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力,若是寻找各种借口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违背法拆迁律作出各种推三阻四的错误决定,那么法律是不会允许的,因为法律在赋予你权力的同时,同时也确保,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带来的后果必须由有权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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