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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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案例

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律师经验巧抓细节,轻松维权获民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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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概要】

  2010年3月5日家住广州市佛山区马德庆收到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会通知要求其参加房屋拆迁裁决会议,逾期参加则视为放弃权利。通过通知书马德庆了解到其位于佛山区的一处房产在拆迁范围内,马先生拥有房屋的合法文件,鉴于拆迁行为将会对马先生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马先生决定委托律师代为其参与谈判,遂在多方打听后与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签订代理协议。因为此案还未进入实体拆迁阶段,赵律师决定先参与谈判,看拆迁办的态度后制定方案,然而案件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将我们置于主动地位,为拿到补偿安置款奠定了基础。

  2010年3月29日,赵律师、王律师代表马先生参与拆迁裁决会议,而拆迁办仅有一名代理人出现在席位上。按照惯例,主持人在询问双方基本信息后应该讲案件进入实体询问阶段,然而主持人在询问拆迁办代理人信息时,特别询问了代理人名字是具体哪三个字,此一细节让我们感到异常,随后主持人询问各方对于对方代理人资格有无异议?虽然主持人貌似不经意的一问,但凭着职业敏感,赵律师认定拆迁办代理人资格应该有问题,因为双方在庭前都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会明确标明代理人的姓名。而主任人如此详细询问,应该是有问题,故凭着职业敏感性,赵律师提出查看拆迁办代理人得授权委托书。随后,当赵律师看到拆迁办代理人得委托书无此人名字后提出“拆迁裁决申请人的代理人无代理权限,应视为拆迁裁决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根据此提议,主持人宣布“拆迁申请人未按时出席裁决会议,拆迁户代理人提出异议,我们按规定视为撤回拆迁裁决申请处理”。为此,拆迁办大为庆贺。

  随后,拆迁办积极与拆迁户联系,主动上门商讨拆迁补偿事宜,最终本案也以拆迁户满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结束。

  【拆迁律师说法】

  本案取胜的关键就是拆迁律师必须关注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而这种敏锐性也是常年经验的积累,从而可以从每句话中发掘出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为当事人维权打开缺口,本案中马先生在拆迁过程中及时委托拆迁律师介入为本案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避免了因为程序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的维权困难,其实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对律师来讲是赢得诉讼的重要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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