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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审查
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审查问题,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也比较复杂,现本律师结合以往办案经验做出以下具体阐述。
2015-03-30 -
“有钱”不能“任性”,拆迁律师得找靠谱的
有钱就是这么任性是最新流行起来的网络用语,用来调侃有钱人令网友大跌眼镜的做事风格,然而说到打官司请律师,咱可就不能这么任性了,尤其是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这类案子的当事人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而起义,案件本身就是冲着钱去的,
2015-01-29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谈企业征收补偿
企业征收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讲是一件举足轻重的大事,拆好了,搬迁或重建后的企业如凤凰涅槃,焕发活力且蒸蒸日上;拆不好,那企业便是万劫不复,从此销声匿迹,更有个别企业主因前期投入无法收回而损失惨重。因此,企业征收补偿是否合理便直接
2015-01-22 -
拆迁小常识:未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就要拆房,合法吗?
拆迁户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京平拆迁律师接到这样的咨询:未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就要拆房,合法吗? 实际上,2011年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俗称《拆迁条例》)中给开发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规定,
2015-01-19 -
电力公司协助政府实施断电行为性质的认定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飞速进步,各级政府为了改善旧村旧城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征地拆迁的模式推动改建。诚然,如能通过征地拆迁进行再建设从根本上改变老百姓的居住等生活环境,那本是一件为民谋福利的举措,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全国各地的征地
2015-01-15 -
行政公文对相对人产生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行政机关以批复、会议纪要以及函等公文的形式作出一定的行为,对于行政机关以前述公文类形式作出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批复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请示事项作出答复时
2015-01-09 -
论成交确认书的可诉性
摘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那么,该成交确认书在法律上的性质如何定性,对该问题的看待,存在不同意见
2014-12-26 -
立项中不容忽视的程序
立项在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中是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
2014-12-08 -
现行体制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再利用的迫切需要与土地原本合法使用权人之间的紧张,是重新开发建设无可回避的障碍,实践中,政府往往采取房屋征收的模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解决建设用地日渐匮乏的难题。 关键词
2014-12-01 -
赵健律师谈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拆迁维权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快车道,各地征收土地或者房屋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多,然而在城镇化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有时甚至发生严重的冲突,南宁拆迁警察开枪射击手持镰刀的抗拆村民案、山东平度纵火焚
2014-11-24 -
致拆迁户的第二封信
奔跑的心 尊敬的拆迁维权人: 我在国庆加班期间写了《致拆迁户的一封信》,近期不少咨询者希望我能够就拆迁的法律知识给予一个详细的讲解,因为他们查看网上的信息各式各样,一个事情多种说法,有些事情律师的观点也都不一样,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筛
2014-11-17 -
拆迁维权,找什么样的拆迁律师才靠谱?
拆迁开始了,你是否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是否因拆迁办给出的补偿严重不合理,而面临越拆越穷?在与拆迁办努力抗争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是否遭到停水停电、恐吓威胁?是否整日担心被偷拆、违法强拆?面对以上种种不公和卑鄙的逼迫手段,你是否有种想开口大
2014-11-11 -
拆迁律师讲解:拆迁户如何防止落入隐形陷阱
协商拆迁补偿过程中不为人知的秘密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大地上热火朝天的开发建设行为可谓是遍地开花,伴随着这一历史发展趋势顺势而生的则是拆迁。城市原有的格局已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若要谋求更大的
2014-10-31 -
政府信息公开面面观
摘要:任何法律规则都有现实的局限性,在包罗万象、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法律规则的缺陷无法回避地真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年多以来,由于人们的高度重视及我国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的权本位思想
2014-09-18 -
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时效的解析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一)处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二)性质不同 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
20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