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我嫁到公公家(原人口数为3人,被拆迁房屋面积为300m2)做儿媳,并将户口也迁至他家,和丈夫生育了一子。后来遇到拆迁,我们选择纯商品房安置,得到三套商品房。面积分别为140平方米、120平方米、65平方米。现在我想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家析产,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得到一部分房子?如果可以,具体如何分割呢?
发布时间:2023-06-20 10:26:34 -
“外嫁女”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检察院出手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妇女权益实现,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将妇女权益保障设为检察关注的重点推荐,聚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2023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社会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2-12-08 13:45:44 -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妇女征收拆迁补偿权益将得到法律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妇女征收拆迁补偿权益将得到法律保障!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在城镇集体所有财产关系中的权益。妇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关权益。”此法条规定了在城镇集体范围内的妇女平等享有财产分配权益,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妇女的合法权利均与男子平等一致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发布时间:2022-11-02 13:35:13 -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可以肯定的是,被安置人口是有权提出利益分配的。拆迁安置时,只要国家在拆迁过程中对其进行了补偿,那么就有权分配房子。即,国家承认拆迁中有你的一份补偿,那么安置房就有你的一份。
发布时间:2022-09-07 14:22:12 -
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必须考虑的三大风险
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必须考虑的三大风险,本文总结了几起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手续多、周期长,在瞬息变化的市场中,有很大的风险。有时候房屋没有过户,房价就已经涨了好几倍房子反悔了,有时候拆迁补偿安置房交付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过户等等。
发布时间:2021-12-24 11:08:35 -
外嫁到外地的女儿户口未迁移,村委会不认可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怎么办?
如果村民会议决定侵犯妇女权益,就是与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抵触,这是不能作为有效依据的。外嫁女享有的合法权益,与其他村民相比,不能减损或增加,对外嫁女应依法、公正地处理。在村民委员会对外嫁妇女集体经济组织不认可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寻求协调或认定成员资格,假如协调不成,权益受损,或当地政府认可成员资格,但村里就是不给分配征地补偿款,也可以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
发布时间:2021-09-18 10:05:59 -
农村房屋拆迁的时候可以申请分户吗?
不可以。农村经常出现提前通知拆迁的消息。如果被划为拆迁区,当地村民暂时不能分户。在农村,只要拆迁,就会涉及补偿。有些地区的拆迁补偿是按户数计算的,还有按户籍人口计算的。有些家庭为了多拿钱,可能会临时申请分户,比如假离婚等,为了有效保护国家利益,规定即将拆迁的地区不得分户。
发布时间:2021-09-18 09:46:33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呢?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拆迁补偿款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发布时间:2021-09-16 10:54:14 -
离婚夫妻共有产权房屋面临拆迁,仅与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算数吗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对共有产权的房屋,征收方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如果仅与一方达成协议,而未考虑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法院判决本案征收方拆除案涉房屋行为违法,并无不当,这是对另一位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合法权益的维护。
发布时间:2020-11-16 10:00:00 -
房子被违法强拆后是否可以要求恢复重建?
相关部门的违法强拆行为致使徐某为数不多的合法房屋被拆毁,其居住权无法保障。所以,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有关部门对案件中被违法强拆房屋进行复原处理,使案件中房屋的状况恢复到违法强拆前的状态,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方式。考虑到案件涉及房屋所在地块周围仍然存在大量住宅,对被违法强拆房屋进行修复并不直接影响被拆房屋的现状和用途,一审法院出于保障徐某居住权益的考虑,判决对被拆除房屋及建筑物恢复原状并无不当。
发布时间:2021-11-23 11:37:46 -
湖南长沙农村拆迁案例:区政府拒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推诿给街道办
本案系民事、行政案件交织在一起的综合性案件,不仅涉及到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与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认定、安置人口确定等和补偿安置利益密挂钩的问题相结合,极大考验律师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该案中的某区政府理应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却以某街道办作出承诺为由规避和推卸其本应承担的责任,侵犯了被征收人合法继承人的权益。法院判决客观上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对某区政府及时履责、规范其行政行为具有敦促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相对人受损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8-31 13:37:23 -
广东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唯一住房被认定违章建筑面临强拆一审撤销,镇政府上诉被驳回
梁女士房屋是其唯一住宅,查处违章建筑不能忽略梁女士的住房问题;同时其房屋位于征收拆迁范围内当按照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违法建设处理明显不合理。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撤销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21-02-04 17:19:32 -
湖南长沙城市拆迁案例:离婚后夫妻共有产权房屋拆迁不能只与其中一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明知其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明知第三人张先生不是安置协议签订的适格主体,为了规避公平合理的补偿,故意与第三人张先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龙女士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与第三人张先生于2015年8月20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1-01-28 10:08:05 -
宅基地征收如何保障妇女权益
农村宅基地改革在即,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意味着什么?全国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征地拆迁,被拆迁的女性又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0-07-10 14: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