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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四川省《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六条 征地补偿类别(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四川省米易县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经公布的米易县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标准0 5倍执行。(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四川省米易县征收土地涉及的青苗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经公布的现行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12 14:19:27 -
四川省《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自2017年施行,2022年即将失效
四川省《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征收土地拆迁房屋以土地所有权性质实施补偿。凡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被拆迁户需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拥有独立的房屋,原则上具有被征收土地村组的户籍,且持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登记证明,并与被拆迁房屋四至界限一致的,方能确定为一户独立的拆迁户,仅户籍分开不能认定为独立的一户被拆迁户。多子女家庭的被拆迁户,未对房屋产权办理分割登记的,但子女已成年,并形成事实分家,房屋独栋,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分户拆迁。
发布时间:2022-08-12 11:12:39 -
广西《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被征收土地上存在建构筑物须限期拆除
广西《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一)被征收土地上存在建构筑物的,须限期拆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留的除外)。(二)建构筑物属经按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的,由政府征地机构实施征收并拆除;属未经按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后建设的,根据其所处区位,由工程规划或者土地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前建设的,
发布时间:2022-08-04 15:45:53 -
安徽省《天长市城市规划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规定了货币补偿计算方式,产权置换按人均65㎡进行安置
安徽省《天长市城市规划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安徽省天长市货币化安置价款的确定:货币化安置款=货币化安置面积×货币化安置单价。安徽省天长市产权调换安置标准:按认证安置人口人均65 ㎡进行安置,由征收实施单位提供安置房。3、楼层安置价格: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发布时间:2022-07-05 11:16:09 -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农村住宅超出一户一宅人均面积100平方米标准部分不予补偿,已于2021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六条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货币补偿:(一)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或已登记发证的住宅,其货币补偿标准为:1 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按批准建筑面积予以100%补偿。2 已登记发证的住宅,按证载面积予以100%补偿。符合“一户一宅”且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内建设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以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计算补偿面积,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发布时间:2022-07-04 14:50:42 -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村民不能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已于2019年5月5日起施行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禁止建房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或者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一)拥有多处宅基地的;(二)已有宅基地上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情况,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整改的;(三)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的;(四)离婚户对宅基地及住房权益未处置完毕的;
发布时间:2022-06-08 14:52:06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鼓励棚户区改造就近异地安置,将于2022年失效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三、鼓励就近异地安置(一)征收住宅类房屋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原地产权调换或就近异地安置。3、就近异地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政府安排的就近异地安置房的,被征收房屋与异地安置房等价值部分,可按政府限定价结算,因房屋不可分割超出部分可按优惠价结算,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限定价由辖区政府按照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70%的原则确定,优惠价可参照成本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02 15:27:56 -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出炉致力解决无证唯一住宅问题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广西柳州市经认定为无证唯一住宅,且被拆迁的实际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的,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按以下标准进行置换安置:(一)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1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00m2;(二)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2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50m2;(三)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3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200m2;
发布时间:2022-05-26 16:12:40 -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出炉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征地补偿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第十二条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按《神农架林区集体所有土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评估后补偿。具体标准参照附件1《集体土地上房屋结构等级评定标准》、附件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
发布时间:2022-05-17 14:20:24 -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公寓房安置管理办法》确定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货币补偿规定:主房补偿面积按主房建筑面积1:1的比例计算,补偿单价按货币补偿价单价计算。被征收主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的,按人均60㎡的标准确定补偿面积,但补足部分的补偿按货币补偿价扣除建筑成本价1600元 m2计算(每两年修正一次)。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公寓房安置规定:原则上一栋主房作为一个被征收主户,农民公寓安置房最高还房面积限额为36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5-11 11:44: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2:19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沙坪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重庆市沙坪坝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4-25 10:34:44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南岸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南岸区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 3万元 亩。重庆市南岸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经开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南岸区农村房屋拆迁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1)。重庆市南岸区宅基地范围内其他地上附着物,在拆除时给予补助,按附件2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5 10:07:07 -
吴国强律师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774083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资深行政诉讼与拆迁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客户调查问卷回访满意度第一。2017、2018、2019连续三年获评“京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十五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20-04-09 16: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