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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的一种,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特有制度。一户农民只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只可以用来修建房屋居住,而不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将宅基地用来种植农作物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要承担法律的否定性后果。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吗,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吗?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1-08-30 09:44:42 -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国务院发布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8 10:50:03 -
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的多项工程当中 ,加装电梯成为了一大亮点 !
城中村建筑因为修建年代比较早,20年房龄的小区随处可见,这里人口稠密且多为中老年人,腿脚不便爬楼如爬山,出入难也成为了众多老年人的烦恼。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多项工程当中,加装电梯成为了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1-08-18 10:24:33 -
符合《土地管理法》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今天,京平拆迁律师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为大家总结出宅基地申请、审批的大致流程,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21-08-10 09:35:58 -
最高法案例:未被行政机关认定成违章建筑的无证房屋,应依法给予补偿
故在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并未被认定为系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情况下,浑南区政府关于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不应予补偿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1-07-21 14:13:30 -
济南发布城中村改造细则长期居住非本村住户可一并享受安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细则》(下称“细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建议。依据细则,城中村改造村实行两种方式安置方案;房屋征收拆迁时无法律认可房产证的,机构确认房子建筑面积最大不可超出260平米,超过的部分一律不给补偿。
发布时间:2021-07-20 11:39:06 -
拆迁补偿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通常应当在七天之内完成审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起诉材料符合要求的,法院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出具正式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比如欠缺材料或者起诉状没写清楚的,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材料,材料补齐了,法院就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如果有些案件,确实不具备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的,那么,法院应当作出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书》,针对这份裁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发布时间:2022-08-09 10:30:59 -
房屋拆迁实际面积没有登记部分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没有登记或者超出登记面积的原因有很多,房屋面积认定的分歧直接导致拆迁过程中对房屋补偿协议的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由于被拆迁人与拆迁部门各执一词,双方对于补偿协议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在拆迁中,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
发布时间:2022-07-29 11:46:47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拟出新规,将统一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第一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写字楼、综合办公、厂房、仓储、地下室等……将评估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6:4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签订人数太少,拆迁还会继续吗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补偿协议不生效。
发布时间:2022-07-01 09:35:25 -
房子被拆迁补偿不合理,想要起诉却被驳回不予立案是为什么?
在遇到行政机关违法进行征收拆迁时,拆迁户往往需要通过行政诉讼来寻求救济。然而实践中,有些拆迁户在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时,往往会因为自己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损,而遭遇法院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窘境,造成了征收拆迁诉讼立案难的局面。
发布时间:2022-06-17 09:54:50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没有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依法对承包经营的耕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征收补偿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实施征地时,征地机关应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受偿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31 13:15:19 -
城市房屋拆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补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补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目前我国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主要依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如果您的房子也面临征收拆迁,看下自己的土地房屋证件,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就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标准来进行了。
发布时间:2022-03-22 09:31:31 -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能做什么?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能做什么?房屋征收决定是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程序,因此,在审查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性时,应将征收决定作为征收补偿决定的证据和依据,审查其是否存在重大明显违法的情形。拆迁户一旦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就要从这些方面审查其合法性,若存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要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21 09: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