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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3:34 -
律师告诉你如何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该如何救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发布时间:2023-06-15 10:04:26 -
拆迁律师告诉你拆迁谈判的技巧和方法
我们首先得明白拆迁谈判是一场赤裸裸的权力游戏,是双方的力量的对比、博弈,特别是进入非合作博弈后的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博弈,就属于典型的斗鸡博弈,充满火药味。当然,我们也可以换一种更为委婉的说法,与其说拆迁谈判是对抗和说服,确切地说倒不如是交换,包括时间、金钱、土地、房屋等具体利益的互换,以最大化降低拆迁成本,促进达成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9 14:47:17 -
征地拆迁过程中五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征收行为涉及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若征收部门仅仅以一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可以将公民的合法财产进行剥夺,征收行为显得比较轻率、随意。在无法律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统一的概念性定义的条件下,我国又缺乏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最终征收行为易成为任意性行为。
发布时间:2023-06-08 13:21:26 -
9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会损害拆迁户合法权益的情形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有时政府或开发商可能会偏袒某些利益相关方,比如关系密切的人,导致其他拆迁户的权益受到损害。村委会也可能制定不公正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使一部分人获得较多补偿款,而另一部分人获得较少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3-06-02 13:32:03 -
征地补偿款为什么由村集体自行分配?
村集体为什么有这个权利做出一些看起来不合理之事?这是因为基层民主自治,司法权不能随意侵入。民主是好东西,自治也是好东西,自1912年以来,我们就是追求这两样东西,孜孜不倦,至死方休。辛亥革命以来,死于这项事业中的烈士,总数已经无法计算,但不下于千万人。
发布时间:2023-05-24 13:18:59 -
住宅改商铺、门面房拆迁怎能按住宅房屋标准补偿?
京平拆迁律师在接到案子后并非首先就考虑使用诉讼手段解决,而是在分析整个案情以及今后走向利弊,审时度势,采用发住改非房屋补偿的建议函、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给拆迁方施压,督促其尽快解决。结果拆迁方第六天就打来电话希望在政府的支持下调停
发布时间:2023-05-19 13:24:40 -
如何判断拆迁是否为了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作为判定房屋拆迁合法性的正当根据,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内在限制,也是国家依法行使财产征收权的界限。在拆迁过程中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是杜绝公共权力滥用的必要条件,但是公共利益作为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其内涵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我们又该如何对其产生判断呢?
发布时间:2023-05-15 15:51:44 -
政府征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被法院确认违法
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12 13:43:36 -
征地拆迁行政官司没有证据怎么行
无论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因为证据如此重要,所以必须搜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才能增加在法庭上胜出的概率。
发布时间:2023-05-11 13:52:07 -
信息公开在征地拆迁维权中的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发布时间:2023-05-10 13:29:22 -
村民怎么申请宅基地建房才能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宅基地必须纳入村庄规划。农村村民的具体申请程序如下:首先,通过村集体经济成员表决两个事项,第一个事项是,村民为“一户一宅”的户,如结婚等;第二事项是,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其次,经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经批准后建房。
发布时间:2021-10-19 13:57:52 -
进城落户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
城镇居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支撑该房屋的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上述《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宅基地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的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无需缴纳土地费用就可以获得,这是一种福利性质,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子是公民的私人财产,可以继承。
发布时间:2021-10-18 14:35:36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在国有土地上修建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转让。近几年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大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
发布时间:2021-10-18 14: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