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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违建强拆案例:违法作出违法强拆决定,政府败
问题提示:撤销村民建房规划用地申请审批行为,是否意味着同时也撤销了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要点提示】 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一项行政许可,只要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撤销,就是合法有效的。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不能得到支持。 【案例索引】 一审: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密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行终字第XXXX号行政判决 【案情】 上诉人(一审被告):密云县河南寨
发布时间:2014-12-11 15:14:15 -
四川城市拆迁案例:拆迁律师诉讼县政府撤销糊涂复议决定
【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四川省古蔺县的居民,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由于政府规划,刘先生房屋所在地段被划进拆迁范围。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时候双方产生了纠纷,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刘先生坚决反对。双方在此后的时间里始终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在双方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2012年拆迁办拆除了刘先生的房屋开始项目建设。刘先生的房屋被拆后,感到自己维权力不从心,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维权。经人介绍找到了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经过多次向拆迁律师深入的咨询,刘先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随即
发布时间:2014-12-05 09:53:31 -
天津农村拆迁案例:规划局用“国家秘密”逃职责,败诉
【案情简介】 于女士、吴先生是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的村民,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屋,生活居住多年。因当地某道路延长线建设,其房屋被划在拆迁范围内面临拆迁。但是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非常低,远远没有达到公平合理补偿的水平。因此于女士和吴先生对拆迁办给出的补偿非常不满意,同拆迁办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在同拆迁办交涉补偿时于女士和吴先生明显处于劣势,怎么样才能在拆迁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成为了他们的首要解决的难题。经人介绍得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通过专业的法律运作成功帮助众多被拆人解决了
发布时间:2014-12-02 10:15:01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法院判决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
政府法定职责并非可以置之不理、一推了事 马先生(化名)在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镇拥有两套合法房屋,近年来随着地方搞城镇化建设的范围不断扩大,马先生的两套房屋先后都被拆迁。拆迁对百姓来说本是件好事,可以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和住房环境,但是,非法的拆迁程序和变相的违法强拆手段却往往让当事人苦不堪言、难以接受。马先生的两套房,一套在2006年6月28日被人偷偷拆除,发现时只剩下一堆水泥和砖头,家中财物也一并化为乌有。另一套房屋在2009年6月19日被一帮不明身份的暴徒,翻墙而入,如狼似虎,像强盗似的将马先生的房子强行拆
发布时间:2014-12-02 10:44:34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政府认定的“违法建设”终获合理补偿
律师相伴三年维权路,拆迁补偿以近百万签约 【案情简介】 当事人浦明(化名)先生在江苏省江都市某镇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2011年,扬州市江都区某镇政府修建高速公路,在当事人所在村约7户人家住宅处要修建高速路的匝道,因此,这7户人家的房屋均面临被拆迁。镇政府在出面谈补偿的时候不仅没有出示任何征收批文,而且态度强硬,补偿标准非常低,言语之中透露着威胁之意。其他住户一看是政府出面,自认民斗不过官,忍气吞声地签了补偿协议,陆续搬走。而蒲先生维权意识较强,他坚持不签也不搬,而是在各个部门之间上访
发布时间:2014-07-24 17:23:41 -
12月18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对方当事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拆迁律师:孙清泉 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第14号法庭
发布时间:2014-12-09 09:38:15 -
规划局用“国家秘密”逃职责,败诉
于女士、吴先生是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的村民,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屋,生活居住多年。因当地某道路延长线建设,其房屋被划在拆迁范围内面临拆迁。但是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非常低,远远没有达到公平合理补偿的水平。因此于女士和吴先生对拆迁办给出的补偿非常不满意,同拆迁办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经人介绍得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于是两人满怀期望的同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寻求法律上的救济。经过多次沟通咨询,京平拆迁律师给于女士和吴先生详细的分析了案件的维权要点,于女士和吴先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于是同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团队中的邸顺红和章赛艳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维权。 邸顺红律师和章赛艳律师以最快的速度介入案件
发布时间:2014-11-27 09:45:18 -
法院判决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
马先生(化名)在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镇拥有两套合法房屋先后被不明身份人员违法强拆,出离愤怒的马先生誓要找到真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马先生经过打探,从苏州赶到了北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本案由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中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经验丰富、年轻有为的谷美玲律师共同负责,两位拆迁律师介入后,首先启动了相关的调查取证程序,其中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律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然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苏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复,直到法定的答复期限届满,当事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然石沉大海。提起行政复议后江苏省人民政府站在了苏州市人民政府的一边,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2014年4月当事人以苏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将
发布时间:2014-08-26 09:44:06 -
3月3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确认驳回复议请求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事人:周先生、蚌埠市政府 地点: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间:3月31日08时30分
发布时间:2014-03-27 13:21:03 -
3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确认驳回复议请求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 事 人:周先生,蚌埠市人民政府 地 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 间:2014年3月31日14时45分
发布时间:2014-03-03 16:23:09 -
政府信息公开面面观
摘要:任何法律规则都有现实的局限性,在包罗万象、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法律规则的缺陷无法回避地真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年多以来,由于人们的高度重视及我国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的权本位思想,以及现实中不同利益主体对信息公开条例理解的差异,还有条例本身的有限性,再加上信息公开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在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与运用的过程中,冲突与紧张也是必然存在的。 关键词: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4-09-18 13:59:03 -
大连市拆迁案锐减违法用地案件激增
拆迁律师 看完了这个新闻以后感觉大连当地部门对有关的拆迁部门的违法强拆进行了整改,就因为这样的整改,很多违法行为又转向了非法用地上面,这种违法是不是 成为常态化了呢!这就是当地的有关部门对这样方面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够大。大家看,征地是非法用,拆迁是违法拆,这不就是表明不管干什么都 是违法进行,好像这两个事情就没有合法过,但是当地有关部门敢于把这些事情和案件公布出来说明有决心来整治。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32件,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规划国土房屋、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领域。昨天,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2013年度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建议在各个行政管理区域和领域建立涉
发布时间:2014-05-30 14:21:19 -
拆迁律师点评北京一村会计挪用1.12亿征地补偿款
前一段时间 拆迁律师 写过拆迁补偿款的安全问题文章,因为这种问题是可以完全的规避,而且拆迁律师打过很多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发现了拆迁补偿款漏洞的问题,当我写完 拆迁补偿款漏洞防范篇以后北京居然就出现了拆迁补偿款这么大的事件,这个可是巨资呀!这个会计真的是打破了整治村官的宁静了,看来现在村官整治迫在眉睫了 。 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利用管理本村 征地补偿款 的便利,在8年时间里将总计1.12亿补偿款私自借给商人李化玉用于投资搞项目。但李化玉的投资经 营最终失败,无法偿还这笔巨款。涉案的还有皇后店村党支部书记牛玉冲。 记者昨天获悉,李化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陈万寿、牛玉冲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4年。3月31
发布时间:2014-04-17 14:22:22 -
孙清泉律师
孙清泉律师,北京工商大学 民商法学 硕士研究生,北京市民商法学会会员,具有全五科证券从业资格,现致力于: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诉讼业务为主,兼顾:股权设计、保险理财、海外移民、婚姻家事、风险防控、税务筹划、财富传承、合同实务、物权纠纷、侵权损害、建筑工程、公司法务、强制执行、金融资本、刑事辩护等
发布时间:2020-04-17 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