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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金阳光小区业主巨额购房款打水漂,法律拆迁维权有希望
2015年10月,怀揣着近200户业主希望的代表人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这些业主遇到了同一件十分苦恼的事情,虽然他们来自全国各地,但做了同一件事情,就是在三亚金阳光小区购买了房屋,其房屋在2015年7月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违章建筑为由强拆,房屋和屋内财产化为乌有。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在同业主代表接触后,对案件情况有了客观的认识,毅然接受了近200户业主的委托,决定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政府态度前后不一,受伤的是1300多户业主 其实遭到违法强拆的不是只有这些人,金阳光小区有十七栋住宅楼,只有三栋没有被违法强拆,因此涉及到的被违法强拆的业主达到了1300多户。为什么金阳光小区审批手续不全,这些人还要去购买小区的房屋呢?难道他们都傻?当然不是,在购买房屋的
发布时间:2016-05-31 14:37:58 -
胜诉公告:新疆省乌鲁木齐市复议获胜说明
【上诉人】乌鲁木齐市土地承包户李女士等人 【被上诉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王奇兵 【基本情况】在新疆,有这样一群以李女士为代表的勤劳的承包户门。他们承包土地用于果树的种植,果树终于进入了收获期,就在此时该土地因城市规划的原因被征收。但是补偿标准过低导致李女士等一直无法与征收方达成协议。 后李女士等数位承包户聘请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程波、王奇兵远赴新疆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咨询过后数位承包户决定聘请两位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向自治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被非法驳回。后在律师指导下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律师的努力,二审法院终于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撤销了一审判决并责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5-23 18:10:19 -
2016年5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陈思怡(电话:13810712471) 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法庭 时间:2016年5月19日 9:30、10:30
发布时间:2016-05-13 17:41:17 -
胜诉莱芜市钢城区街道办事处公告
【当事人】葛先生 【被告】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奇兵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 【案情简介】葛先生是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西丈丘村一位普通的农民,在西丈丘村拥有约5亩养殖地及1990年初建成的房屋,2014年年初由于城市规划改造,葛先生的养殖地及房屋面临着拆迁问题,无奈之下,葛先生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该所王奇兵律师,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京平拆迁律师王奇兵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多年的维权经验,结合多项法律程序最终将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及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送上了被告席。根据诉前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本次征收行为的相关信息,王律师在庭上铿锵有力的例举了莱芜
发布时间:2016-03-18 18:01:25 -
胜诉山西省政府公告
【当事人】杨女士 【被告】山西省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燕律师 【案情简介】山西省大同市杨女士祖辈是军人,所以一家人居住在1979年部队留守处分配的老房子里,其乐融融。虽然祖辈皆为军人,但是拆迁也同样使这一家人陷入了拆迁泥潭。无奈之下,杨女士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该所王新亮律师,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京平拆迁律师王新亮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多年的维权经验,结合多项法律程序最终将山西省人民政府送上了被告席。根据诉前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本次征收行为的相关信息,王律师在庭上铿锵有力的例举了省政府的违法点。 终于,2015年12月30日,杨女士收到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发布时间:2016-03-18 18:00:45 -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国土局逃避法律职责被判败诉
【案情回顾】 安先生等38人是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某街道的村民,在村里承包有耕地进行农业生产。当地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进行招商引资,引进了某电器公司和某建材公司,选址确定在安先生所在村子的土地上。加上村委会修建的幼儿园共有三块土地,需要占用村民的耕地,安先生等38人的耕地正好在征收范围内。在拆迁补偿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街道办强行占用了安先生等人的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安先生等人即无奈又愤慨,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聘请了首席拆迁律师赵健与资深拆迁律师葛容作为案件的代理拆迁律师。 【案件进展】 赵
发布时间:2016-05-12 15:18:52 -
青海农村拆迁案例: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违法强拆如何应对?】 韩先生生活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其在该地拥有合法的房屋,一家五口的生活和乐融融,美满富足。2015年开始,房屋所在的区域开始进行土地征收,韩家一家人没有等来合法的补偿,等来的却是一群无理的人中铁项目部的施工人员,这群工作人员来到韩家,开始对韩家的房屋进行违法的强拆,在拆除的过程中,韩家一家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和项目部的施工人员有肢体上的冲突,韩先生的妻子和三位未成年的子女均被打伤。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韩家一家人还是没有保护住自己的房屋和合法的财产。 韩先生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孩
发布时间:2016-05-04 18:43:01 -
陕西企业拆迁案例:一审裁定不予立案,二审扭转局势定乾坤
企业征收,突遭违法强拆。尹先生是宝鸡的一位企业家,其经营的混凝土公司在宝鸡市小有名气,并且经过多年的辛勤经营,企业也是红红火火,为当地的财政和经济作出不小的贡献。后该企业所在的区域涉及土地征收与拆迁,虽有万般的不舍,尹先生的企业也是配合该项工作的进行,令尹先生难以接受的是,拆迁之后的拆迁补偿十分低廉,在没有经过尹先生的同意的情况之下,该厂房所在区域竟遭遇非法违法强拆,看着一堆零散的砖头瓦块,以及被搬走的机器设备,尹先生真的是满心的酸楚,但是历经商海的人总是有着自己的豁达与头脑,怎么样维护自己
发布时间:2016-04-26 14:41:30 -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一招制敌,开发商一审败诉
【案情简介】 2010年4月25日,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山西邦奥房地产开发公司大成 荣尊堡一期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同发改投资发(2010)第153号,以下简称153号通知),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需占用杨女士的居住用房,2014年12月17日,杨女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了153号通知,杨女士认为153号通知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故于2015年1月28日复议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求撤销153号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复议,认为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153号通知,却是法定前置条件、证据不足,遂根据
发布时间:2016-04-14 17:15:48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重复诉讼”被驳回,二审法院还公道
上诉人:胡先生 被上诉人:福泉市人民政府 上诉诉求:请求二审撤销原裁定,依法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未履行公开征地批文等信息的法定职责行政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 胡先生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湾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瓮公路龙昌至牛场段改建修路,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在征收的范围之内,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趁胡先生不在家之际,拆迁组让其妻子在领款单上签字,只是说让去领钱,在其妻子不知所以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事后胡先生回来得知此事,向拆迁组追要签字的文件,才知道是领款单,看到上面对五间房屋的
发布时间:2016-03-30 13:58:30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二审法院诠释“重复诉讼”之意
上诉人:胡先生 被上诉人:福泉市人民政府 上诉诉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依法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未履行公开一书二方案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焦点】 重复诉讼的认定条件 【案情简介】 胡先生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湾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瓮公路龙昌至牛场段改建修路,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在征收的范围之内,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趁胡先生不在家之际,拆迁组让其妻子在领款单上签字,只是说让去领钱,在其妻子不知所以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事后胡先生回来得知此事,向拆迁组追要签字的文件,才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13:58:05 -
浙江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违法之“三改一拆”拆掉政府的信誉
拆迁维权成功是双方博弈的结果。这是要建立在被拆人拥有丰富的拆迁维权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的基础上。但是在实践中肯定有很多拆迁户由于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而没法同拆迁办周旋,维权陷入困境。尤其是在面对违法强拆的时候,如果有专业的拆迁代理维权,拆迁办的层层壁垒就很容易攻破,维权过程中的困难也就不再是困难,拆迁户对代理拆迁律师身心信赖、紧密合作,这样即使是面对势力强大,态度强硬的拆迁办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3-21 16:40: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5:37 -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以及对适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人均耕地面积、安置农业人口数、安置对象的认定等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协调和裁决。
发布时间:2022-02-08 14: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