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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违建强拆案例:翻建房屋遭违法强拆,律师诉讼两审均胜诉
问题提示:房屋翻建行为缺乏书面许可手续,是否能够免除违法强拆行为的法定手续? 【要点提示】 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地方政府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无论建房行为是否合法,地方政府如果想要拆除相关房屋,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房屋翻建行为缺乏书面许可手续,并不能免除违法强拆行为的法定手续。未经任何法定程序、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径直将翻建房屋强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强拆行为。 【案例索引】 一审:辽宁省大洼县人民法院(2014)大洼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 二审: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9:09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拆迁律师诉讼撤销市国土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问题提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要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本案原告自收到,是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案例索引】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14)龙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案情】 原告:周先生。 代
发布时间:2015-02-02 13:51:24 -
内蒙古农村拆迁案例:法院依法判决市国土局复议决定违法
近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矛盾也日益尖锐,利益驱使之下,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接连不断。尽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老百姓的法律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在实际维权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存在,使得某些机关往往通过行政不作为的方式逃避责任,糊弄百姓,导致维权程序难以推进,维权道路阻碍重重。 【案件背景介绍】 杨女士(化名)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2013年9月25日凌晨4点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闯入杨女士家中
发布时间:2015-01-30 10:22:16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房屋遭违法强拆,问责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问题提示: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遭遇违法强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时,认定违法强拆主体为镇政府或村委会,具体有什么区别? 【要点提示】 镇政府属于行政主体,如果实施违法强拆行为,那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而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一般没有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如果违法强拆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仅仅是村委会所实施,那么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将难以追究,对违法强拆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将大打折扣。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14)泰靖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二审: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
发布时间:2015-01-29 10:42:58 -
湖南农村拆迁案例:上诉获胜诉裁定,解决立案难
【关键词】相邻关系纠纷 不予受理 上诉 撤销 立案受理 【基本案情】 当事人凡有一(化名)是湖南省湘乡市金石镇龙潭村村民,其宅基地上房屋位于湘乡市金石镇龙潭村。2008年至今,当事人一家被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带来的施工问题苦苦困扰。自家房屋距离高速路仅5米,无论怎样规划当事人的房屋也应该在征收范围内,然而,政府却迟迟不露面进行征收补偿的协商,直接露面的却是施工方连同他们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平常家中邻居用工具在墙上钻个眼,钉个钉子我们都会感觉声响很大,可想而知,修一条高速公路的噪音会有多大,当事人一家从2008年起
发布时间:2014-12-22 13:36:24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四户被开发商起诉,为何三败一胜?
【关键词】阻止施工 开发商起诉排除妨害 赔偿损失 【基本案情】 当事人李艳(化名)的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因房地产开发面临被征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还利用其亲戚将李女士的丈夫骗至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随即赶到的李女士借看协议之机将空白协议撕毁。李女士的丈夫也立刻反应过来,这个事件的后果很严重,虽然拆迁办口头承诺的很好,可是为什么不写在协议上?而且见李女士将协议撕毁,非常慌张地抢回那份空白协议。这次协
发布时间:2014-12-18 16:25:54 -
拆迁律师诉讼撤销市国土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周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人,在蚌埠市固镇县某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处房屋。由于政府规划,周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2012年周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内。但是拆迁办给出的标准太低,周先生认为低价征收土地,对房屋进行拆迁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之后,周先生多次同拆迁办交涉,要求合理补偿未果周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经过同家里商量后,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与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且聘请了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代理自己启动维权程序。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周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对政府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提起复议。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周先生的复议申请。律师给予坚决反击,以蚌埠市国土资
发布时间:2015-02-02 13:55:31 -
法院依法判决市国土局复议决定违法
杨女士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因当地政府部门对该村进行房屋拆迁及土地征地,将杨女士的房屋在凌晨进行了强行拆除,杨女士报警后,警察出警后并未制止、查处违法行为。时隔半年之久,杨女士所受到的损失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于是毅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和孙清泉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在两位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帮助下,杨女士向包头市昆都仑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未果的情况下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复议。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完毕之后,驳回了杨女士的行政复议申请。杨女士在两位京平拆迁律师的分析下,认识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遂将京平拆迁律师为其准备好的诉状递上了包
发布时间:2015-01-30 10:19:54 -
1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违法 对方当事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 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1-15 17:07:19 -
2015年1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驳回复议申请违法 对方当事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 时 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点 地 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2-25 10:50:21 -
四户被开发商起诉,为何三败一胜?
当事人李艳(化名)的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因房地产开发面临被征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还利用其亲戚将李女士的丈夫骗至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随即赶到的李女士借看协议之机将空白协议撕毁。这次协商未果之后,拆迁办竟然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为名违法强拆了李女士的房屋。后来李女士找到了在拆迁领域口碑颇高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帮助自己维权。团队介入后由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和李霞律师具体负责此案。突然有一天,当事人家中收到了泗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开发商将当事人的丈夫以及其他三户拆迁户告上了法庭,要求几被告排除妨害并对阻碍开发商施工造成的损失赔偿
发布时间:2014-12-18 11:35:50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开庭公告(2015.1.19-2015.1.23)
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山东
发布时间:2015-01-16 13:18:16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开庭公告(2014.12.15-2014.12.19)
2014年12月15日到12月19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岳阳市、贵州省都匀市、河南省开封市、江苏省扬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陆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 http://www.jinglawyer.com/。 1、12月15日拆迁律师长沙行通知 事由:会见因拆迁引起的刑事案件当事人 代理律
发布时间:2014-12-12 10:17:24 -
拆迁律师关注:不法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补偿款获刑
拆迁律师 简读:在 农村房屋拆迁 过程中,因职位谋取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因拆迁利益过大很多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谎报拆迁面积等手段骗取高额的 拆迁补偿 金。由于目前拆迁补偿法并不完善,这种事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上级部门没有在拆迁过程中实时监督造成。不过最终这些官员也是唯有逃过法律的制裁。今后拆迁补偿法会越来越完善,广大百姓的拆迁补偿金额也会相应提高,也相信今后因拆迁补偿的案件也不会频发发生,也希望各地政府官员以身作则不要在通过不法手段获取非法 拆迁补偿 。 完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破解拆迁难 1966年出生在沈阳的高文(化名)曾经是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北四台子村委会的副主任,初中文化。 1975年出生在吉林的郭江(化名)曾经是沈阳市皇姑区北部经济区管委会的科员,大学文化。
发布时间:2014-12-15 13: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