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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法建筑不遵守法定程序拆也违法
在实践中,对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和调查取证两个程序往往紧密结合,对于经群众举报或者村委会、街道办等在日常工作、发挥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可能构成违建的,执法机关可以决定立案调查。在立案后,执法机关应当对该建筑是否确认为违法建筑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对建筑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下发《行政处罚立案调查通知书》,告知其配合调查。
发布时间:2023-01-05 14:52:33 -
违法建筑会随着时间推移变成合法建筑不被拆除吗?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那么对于违法建筑,是否也适用该条法律规定,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就变成合法建筑了?答案是不能。具体原因如下。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当时的法律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因此认定违法建筑的标准就是看它的修建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只要它存在违法的事实,那么几乎是不可能变成合法建筑的,该事实不会因为已经过了两年就不存在,因此不存在两年后违法建筑就变成合法建筑一说。
发布时间:2022-06-06 10:21:43 -
认定违章建筑和拆除违章建筑时需要考虑的四个原则性问题
认定违章建筑和拆除违章建筑时需要考虑的四个原则性问题,一栋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必须要拆除,这些都不能随意判断和处理的,应综合考虑客观条件。在行使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或其他涉及公民利益的行为时,行政机关应根据事实查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处理,不能盲目的一概而论,认定违章建筑和拆除违章建筑时需要考虑四个原则性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24 09:42:53 -
公房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补偿?
公房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补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被征收人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公共房屋承租人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房、简房等非成套独用房屋的,按照本细则增加面积补贴。
发布时间:2021-11-30 11:26:42 -
这七种无证房屋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
我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实施。以前的建筑可能不符合规划法的要求,但不会全部拆除重建,所以现在会有一些疑似违章的建筑。这种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只要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证书,就可以确认,不算违章建筑。所以这类建筑不能单纯以违反《城乡规划法》就认定是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21-11-05 11:07:11 -
嫁出去的女儿该不该有征收补偿?
农村外嫁女的权益保护这一问题,本身是带有浓厚和鲜明的中国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特别是以村民自治这一制度的合法外衣包装下谋求所谓集体利益的最大化而排斥非身份认同下的外嫁女,剥夺了原本就处于边缘地位
发布时间:2023-08-21 13:59:29 -
征地拆迁房屋院落空地需要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4 13:34:55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3:34 -
结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我嫁到公公家(原人口数为3人,被拆迁房屋面积为300m2)做儿媳,并将户口也迁至他家,和丈夫生育了一子。后来遇到拆迁,我们选择纯商品房安置,得到三套商品房。面积分别为140平方米、120平方米、65平方米。现在我想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家析产,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得到一部分房子?如果可以,具体如何分割呢?
发布时间:2023-06-20 10:26:34 -
房屋被强拆,经一审、二审、再审都无法认定强拆主体,历时4年5个月省检察院抗诉成功
案子争议的主要就是谁拆了木兰的房子。木兰和律师认为是县政府和管委会,而县政府和管委会认为是木兰所在村的村委会。律师竭力提供一些有力的证据,都指向政府和管委会是强拆行为的实施者,法院却推定是村委会实施强拆行为。这种决定令律师非常不能接受。
发布时间:2023-06-01 13:21:07 -
征地补偿款为什么由村集体自行分配?
村集体为什么有这个权利做出一些看起来不合理之事?这是因为基层民主自治,司法权不能随意侵入。民主是好东西,自治也是好东西,自1912年以来,我们就是追求这两样东西,孜孜不倦,至死方休。辛亥革命以来,死于这项事业中的烈士,总数已经无法计算,但不下于千万人。
发布时间:2023-05-24 13:18:59 -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拆迁户有影响吗?
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宣布全国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是自2013年国务院决定整合分散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以来,我国首次真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时间:2023-04-28 13:45:56 -
拆迁房拖欠补偿款,需要补齐利息吗?
拖欠拆迁补偿款是各地征拆过程中屡禁不止的现象,拆迁单位拖欠补偿款系违法行为。实践中拆迁单位视法律于无物,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什么叫做违法成本?就是干一件事所要付出的代价。违法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违法成本。我国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大多数行政活动实际上是依靠地方的规定执行。出于维护行政机关本身的利益,他们自然不会给自己太过的限制,即使违法,也可以视若无睹。
发布时间:2023-03-28 13:42:31 -
征地拆迁诉讼时效黄金时间不容错过!
说起诉讼时效,已经谈了很多了。《行政诉讼法》给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可以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间,一般为知道或可推知其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个月,对补偿协议不满,或者房子被强拆,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应该在6个月内起诉有关单位。一旦过了这个期间,就很难再起诉了。虽然法律还有一些例外规定,但那是特殊的情况。因而,千万不能错过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23-03-22 13:38:57 -
给江苏海安县委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单书记,您好! 准确地说这封信不是专门写给您的,可以说是写给您所代表的海安县人民政府。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请政府和有关领导了解、重视并解决江苏海安镇大里村的拆迁纠纷问题。需要申明的是这不是在请求,而是要求,要求你们用百姓赋予的权利公平公正地解决。 我不反对民生工程建设,不反对城市化,更不反对拆迁;相反我支持民生建设,赞成城市化,欢迎拆迁。但必须以更好的发展,公平的拆迁为前提,依据法律法规合法合理的进行。 2013年3月11号我接到电话称老家的房子被违法强拆了,首先我要感谢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雇佣人员以及临
发布时间:2013-03-21 1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