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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违建强拆案例:已取得权属证明房屋拆迁来临执法局认定房屋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建设属于违建
王女士是贵州省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房屋。建造之时,该房屋已经取得了相关权属证明。王女士一家勤恳务农、维持生计,直到当地城乡建设进行征收拆迁时,生活的平静被彻底打破。2020年7月,县执法局毫无征兆地向王女士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认定王女士的房屋因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2-08-04 09:28:14 -
浙江杭州违建强拆案例:旧城改造宅基地上原址重建唯一住宅房屋因缺少审批手续被认定为违建强拆
在进入法庭审理阶段,街道办依然紧紧抓着来女士一家原址新建房屋没有办理农村住宅建房审批手续这一点不放,辩称涉案房屋未取得审批手续就应予以拆除。而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同来女士一方提交的各项证据,认为涉案房屋建造未经规划及用地审批确实是事实,但涉案房屋大部分是在拆除原房屋后的宅基地上重建,且属来女士一家用于满足基本生活的唯一住房,在当地城改项目拆迁范围内房屋普遍存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径行按照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发布时间:2022-07-04 10:20:35 -
湖南衡阳违建强拆案例:有规划许可的宅基地房屋被当做违章建筑,收到违法建设拆除催告和自行拆除通知书后被强制拆除
周某某是湖南省衡阳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2015年10月,市城乡规划局作出了182号《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2021年3月,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乡政府作出001号《违法建设拆除(催告)通知书》房屋被强制拆除。经过京平拆迁律师一轮轮地有力回击,最终法院采纳了其观点,判决被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乡政府作出的001号《违法建设拆除(催告)通知书》违法。
发布时间:2022-05-11 09:42:47 -
湖南株洲农村拆迁案例:集体土地征收未见正规拆迁文件一切都是拆迁方口头告知,补偿标准还低
袁先生等人均是湖南省株洲某村的村民,彼此互为邻里,关系十分融洽,大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2019年的某一天,袁先生等人在村里的集体土地面临征收拆迁,但袁先生等人并未见到任何张贴出来的拆迁文件,一切都是拆迁人员口头告知,因大家均认为补偿标准偏低,一直也没有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2-05-05 11:37:46 -
吉林白山门面房拆迁案例:门面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危楼拆迁范围,4年后省高院判决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门面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危楼拆迁范围,4年后省高院判决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015年底,当地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市区中心棚户区和危楼进行拆迁、改造,王先生和孙女士的门面房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最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拨乱反正,采纳了两位的观点,并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11 10:03:04 -
新疆库尔勒违建强拆案例: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因纳入征收范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无偿拆除
京平拆迁律师提出:何先生的宅基地上房屋一层和二层在2004年就已经建成,只有第三层是2019年加建,被告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事实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适用城乡规划法办法》均在2008年才开始实施,以上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限期拆除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发布时间:2021-06-08 11:03:50 -
江苏南京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改造拆迁超出规划部分若已受过行政处罚,缴纳了罚款并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
超出规划部分已受过行政处罚,也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并已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故该层房屋属于已经行政处罚予以保留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另附属楼房扩建、翻建已取得施工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应当作为合法面积予以计算。
发布时间:2021-06-08 11:00:50 -
山东日照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房屋被拆除却不知道是谁拆的,起诉期限应从知道拆除主体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之规定,起诉期限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而非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钟先生仅仅知道房屋被拆除,但不知道强拆的行为主体的情况下,起诉期限应从知道实施强拆的行政主体之日开始计算。
发布时间:2021-05-26 10:09:33 -
内蒙赤峰农村拆迁案例:养殖用地上房屋被强拆,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区政府称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提起上诉
2015年,该区域土地被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征收,镇政府向李先生送达《通知书》,要求李先生三日内领取征收补偿款和办理移交手续,并将养殖用地上的房屋腾空。4日后由于双方未能就地上建筑物补偿款达成一致,李先生收到《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20日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强拆李先生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
发布时间:2021-04-22 10:01:07 -
湖南湘潭城市拆迁案例:城管局对合法建筑作出限拆决定,系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拆迁,属于滥用职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发现史先生的房屋是合法建筑,湖南省湘潭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不具有法定职权,系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拆迁,属于滥用职权。律师指导史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发布时间:2021-03-24 09:55:40 -
六旬老人唯一住宅被强拆,安置房屋又被转卖
1996年,邵某准备在村里建房自住。邵某在获得村委会批准后将村里一处废弃坑塘填平,盖起四间房屋。斗转星移,邵某在这四间房屋中生活了二十多年,2018年村委会的一则通知打破了邵某平静的生活。原来,村委会打算建设村部,将地点选在邵某的房屋附近,并且承诺给予十万元的经济补偿。邵某出于种种考虑拒绝了村委会的提议。没过多久,镇政府告知邵某他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并且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拆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7-05 09:35:01 -
报警对我们确认强拆主体,后期维权是非常关键的
对强拆房屋的过程进行录像、拍照,尤其需要通过录像、拍照的方式确定主要领导人员,从而明确强拆主体,为后续采取法律程序救济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同时,要立即报警并录音,此时,很多拆迁户要说,报警没用,但不是这样的,报警肯定是有用的,因为报警对我们确认强拆主体,对后期维权是非常关键的。
发布时间:2021-04-20 09:47:28 -
合法强拆房屋需要遵循那些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第228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发布时间:2021-01-22 10:35:34 -
7亩承包地被违法平整,起诉后征收方称已将征收补偿款村民账户了,平整土地合法
刘先生是湖南省某村村民,在该村租赁了7 08亩承包地,2017年11月8日开始,刘先生的承包地先后被清表、农作物被毁,土地被平整。刘先生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了相关的情况。刘先生得知承包地被平整是征收方实施的行为后,于2019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9月20日,征收方的土地征收申请获得湖南省政府的批准,虽然刘先生的承包地在征收范围内,但征收方不是做出平整土地的主体。征收方还向法院提交了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证明2018年6月29日,其向刘先生的妻子支付了征收补偿款,刘先生已经收到征收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0-09-27 09: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