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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妇女征收拆迁补偿权益将得到法律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妇女征收拆迁补偿权益将得到法律保障!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在城镇集体所有财产关系中的权益。妇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关权益。”此法条规定了在城镇集体范围内的妇女平等享有财产分配权益,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妇女的合法权利均与男子平等一致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发布时间:2022-11-02 13:35:13 -
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对于已经习惯作为“拆迁主力军”的地方村委会来说,现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明令禁止村委会充当拆迁主体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2-10-31 14:46:59 -
可提高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字经”!
征收方基于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业绩的诱惑下,作出的征收行为在实质或程序上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违法之处,抓住这些违法点,要求确认违法并撤销,这对于征收方的征收进程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并且对部门负责人的政绩也会产生负面影响,虽然在此时征收方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左右法院的判决,但赢得官司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官司,也会给征收方很大的压力,在此压力下,征收方往往会稍微提高拆迁补偿了事。这就是所谓的“输了官司赢了钱”。
发布时间:2022-07-14 09:26:1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签订人数太少,拆迁还会继续吗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补偿协议不生效。
发布时间:2022-07-01 09:35:2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后才能正式开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屋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09:36:5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修订版5月1日施行,对违法征收拆迁案件有什么影响
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这在以前的判决中也有所体现,这次最高法将其吸收进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作为以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2-06-09 09:30:16 -
房屋征收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间很重要,需要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延迟补偿的原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参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者出具评估报告后一年内未作出补偿安置,此时不宜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补偿的评估时点。
发布时间:2022-05-24 11:20:52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评估工作要公平公正,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发布时间:2022-05-23 10:37:58 -
木业公司面临征收拆迁补偿未谈拢,征收方在周围建立起围墙,致使公司业务被迫停止
木业公司面临征收拆迁补偿未谈拢,征收方在周围建立起围墙,致使公司业务被迫停止,因地区用地调整,需征收土地,木业公司房屋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公司积极就拆迁补偿事项进行争取,然而遗憾的是,征收单位与木业公司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拆迁补偿谈判陷入僵局。随着征收进度的加快,木业公司周边陆续被建立起围墙,将木业公司围挡在内,公司人员无法正常出入,至此,公司的业务被迫停止;同时,木业公司的房屋财物被陆续毁损。原本正常运行的木业公司,如今完全停滞,陷入困境。
发布时间:2022-03-14 10:05:39 -
2020年之后土地征收拆迁需要重点关注的公告文件
2020年之后土地征收拆迁需要重点关注的公告文件,自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相比之前发生了较多变化,本文基于修订后的法律规范,京平拆迁律师将2020年之后土地征收拆迁需要重点关注的公告文件进行整理,供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注意。
发布时间:2022-01-18 09:49:07 -
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大因素
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大因素,京平拆迁律师在解答咨询过程中,经常被问到:“都是征收拆迁,其他地方拆迁补偿为什么跟我们不一样?”“都在一个区域,别的村拆迁补偿为什么比我们这高了一大截!”“同一个村,房屋面积差都一样,邻居家的拆迁补偿咋比我家多?”……律师,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2-01-17 09:37:56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别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别,《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在何种条件下可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单纯地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既可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商业开发为基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应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经过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发布时间:2021-12-27 10:52:5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空地和院落有没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空地和院落有没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空地、院落是否有补偿,但是这也不能作为拆迁方不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依据。一般而言,给予拆迁户的拆迁补偿不仅仅要考虑到房屋占地面积,还应当要考虑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比如院落等。《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明确对于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补偿标准,应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21-12-13 11:40:22 -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公布了《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2020年棚户区征迁任务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