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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上海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在上海,征地拆迁的目的是为了上海本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建设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是为了上海城镇交通的便利。征地拆迁也可以为上海城市改善整体环境,提高上海本地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上海的未来发展留出更多空间。
发布时间:2023-11-29 10:33:16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0:09 -
2023年拆迁新规!土地征收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立案查处
新规指出,土地征收中,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要严格进行立案查处,违法主体必须依法担责。立案查处程序进一步细化,公开透明、查清事实、从程序到处罚,每一步都有严格规定。可以说,这部新规给我们老百姓又多了一把杀手锏。
发布时间:2023-01-30 10:28:58 -
2023年城中村改造或成重点,这些风险提前注意!
一般来讲,城中村区域与周围城市建设在整体环境和布局上存在较大差距,在一片繁华的城市风景中仍然保持着未被改造升级的“农村”面貌,可能存在建筑较为老旧,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诸多格格不入的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6:40 -
房屋认定成违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如何应对?
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自己做好有利证据的收集工作,通过确认房屋的建筑时间、当时相关部门对建房审批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审批手续和登记存在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争取推翻违法建筑认定结果的关键。同时牢牢抓住复议及诉讼的救济期限,通过合法的程序依法维权。
发布时间:2023-01-09 14:11:46 -
村委会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怎样做才管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发布时间:2023-01-06 15:07:09 -
拆除违法建筑不遵守法定程序拆也违法
在实践中,对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和调查取证两个程序往往紧密结合,对于经群众举报或者村委会、街道办等在日常工作、发挥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可能构成违建的,执法机关可以决定立案调查。在立案后,执法机关应当对该建筑是否确认为违法建筑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对建筑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下发《行政处罚立案调查通知书》,告知其配合调查。
发布时间:2023-01-05 14:52:33 -
宅基地被征收,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实现所有农村村民“户有所居”是宅基地分配的目标。因此,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如果我们丧失了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主动申请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
发布时间:2022-12-09 14:42:32 -
农村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在征收时如何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过程应坚持征收补偿不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的原则。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社会保障费等其他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每个省份制定并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7 13:18:06 -
农村宅基地管理即将出台新规,规范宅基地管理
2022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为农村村民宅基地出租、转让、退出、收回等诸多方面释放了更加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信号。
发布时间:2022-11-30 15:38:09 -
农村集体资产归谁所有如何分配?
农村集体资产是村成员集体所有,不是某一集体成员个人所有,因此任何个体成员不能单独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更不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所有,也就是说村委会和村干部不能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村委会只是代表成员管理运营集体资产。
发布时间:2022-11-28 15:11:48 -
拆迁律师:房屋坍塌空闲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被收回
《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权的,有集体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注销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发布时间:2022-11-15 13:52:29 -
拆迁律师: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有纠纷如何解决?
土地管理法律规范对于土地所有权纠纷主要原则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管理规定先行协商,而后由政府介入处理,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是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发布时间:2022-11-08 14:22:33 -
拆迁律师告诉你宅基地面积超标如何处理?
拆迁律师提醒您,建房超过宅基地批准面积并不会一概导因超过批准强行拆除予以回收,在多占的历史情形下,我们依然会适用更加科学的分阶段的确权规则,并不能一概将超过面积不予认定或者直接将宅基地收回集体所有。在满足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多占宅基地还可以通过多占多交费的方式将占地合法化,促进宅基地占用的合法化,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发布时间:2022-11-03 14:02:32 -
被违法强拆者炸毁“拆迁样本”地区拆迁指挥部,到底谁人之过?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7月26日上午11点多,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中科社区居委会附近一拆迁指挥部发生爆炸,造成20人受伤,一名村民经抢救无效死亡。
发布时间:2019-07-30 1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