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3年启动10个城中村和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2年。加快推进九龙华府、凤凰名都、煤田地质三队等棚户区和杨岗、东王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重点区域和老城区7个城中村、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3年。启动重点区域和老城区10个城中村、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07 15:46:51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征收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征收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发布时间:2022-09-05 14:39:03 -
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河南省信阳市对被征收人的安置采取优惠价购买安置房或给予货币补偿自行安置两种方式。原则上以给予货币补偿自行安置为主,城乡结合部可适当采取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优惠价包括:产权调换价、安置房建设成本价。产权调换价,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的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要综合考虑土地成本价(征收成本+土地出让金上解提留部分)、工程建设成本价、优惠政策合理确定。
发布时间:2022-08-29 15:27:37 -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屋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办法确定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所有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主权调整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发布时间:2022-08-22 15:59:11 -
广西《贺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广西《贺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七条& 8194;& 8194;广西贺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住房置换补偿安置方式(一)住房置换定义。住房置换是指房屋征收人根据被征收人原有主房(一户一宅)的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比例在安置区域内提供建成的住房,以实物形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8-05 14:38:41 -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实行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征收入自行选择。 (一)房屋安置方式。1 被征收入家庭可按符合安置人口申请购买人均70平方米(含公摊)的安置住房,安置住房由征收土地单位提供,安置住房价格由政府制定(参照房屋重置价评估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05 14:13:22 -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一条& 8194;& 8194;广西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商品房的补偿安置。(一)产权调换安置。被征收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按1:1 1比例面积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在政府统一安排的商品住宅小区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安置,安置房户型由被征收入自行选择,先签协议者优先选房。
发布时间:2022-08-05 14:10:19 -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二条& 8194;& 8194;广西南宁市拆迁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按以下四种方式之一予以补偿安置:(一)拆迁位于征地第一区片和其他有条件开展评估的区域的住宅房屋,实行评估价补偿安置。评估程序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拆迁位于征地第一区片以外其它有条件回建拆迁安置小区公寓房的区域的住宅房屋,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货币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6:19 -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自2022年4月18日起生效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一、广西南宁市征地区片综合价格标准,二、广西南宁市征地区片范围表,三、广西南宁市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四、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五、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指导价格标准,六、广西南宁市房屋拆迁安置房调换比例,七、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十、广西南宁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29 15:21:18 -
贵州省《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引导棚户区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案
贵州省《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 《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可采取下列三种方式。(一)根据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将征收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棚户区居民,棚户区居民可自行购买、租赁住房;(二)搭建房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商品房房源库,为棚户区居民自主选购住房提供帮助,政府根据购房合同及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将货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给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个人);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7:33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一、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二、对已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用途调整的认定、处理和对未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处理,应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2022-07-28 09:34:55 -
贵州省贵阳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贵州省贵阳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承担费用=(按本人首次被征地当年,全部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年限计算的政府承担费用总额-以往被征地时政府承担部分)×(再次被征地时的实际失地比例)÷(100%-以往失地比例)
发布时间:2022-07-27 14:56:44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等社会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的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对国有企业因棚户区改造影响企业当期利润等指标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要予以合理考虑。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发展改革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优先协调办理核准相关手续。
发布时间:2022-07-26 15:44:24 -
2016年8月25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出让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魏巍(电话:18612248606) 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5法庭 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 9:00 相关资讯: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以违章建筑之名违法强拆,二审法院终还公平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福建龙岩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7259.html
发布时间:2016-08-23 17: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