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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城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濮阳市城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未经政府批准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三)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按照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程序及时限期拆除。第十条 对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2:39 -
湖南省《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
湖南省《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湖南省湘潭市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和设施符合《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附件4-1、4-2、4-3和附件7标准,但无相关权证或审批手续的被征拆房屋,根据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等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性及其建筑面积进行审查认定。
发布时间:2022-03-15 11:18:44 -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第十五条 安置方式。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是指征收实施单位提供联排、公寓或联排+公寓三种安置方式中的一种或若干种由相应类型的产权户按规定选择。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允许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
发布时间:2022-03-07 13:56:20 -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最新已于2020年经县政府通过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最新已于2020年经县政府通过,浙江省常山县被征收人的可安置面积,按该户核定的可安置人口及选择的不同安置方式所对应的安置系数进行确定计算。(一)基准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人核定的可安置人口数,确定安置面积,1人户基准安置面积180㎡,户内每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增加40㎡的基准安置面积。
发布时间:2022-03-04 13:53:50 -
2022年最新《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湘潭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湘潭市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湘潭市药材、果树、苗木、油茶林搬迁补助标准,附件3湖南省湘潭市搬家费、过渡费、误工及农具补助、交通补助标准,附件4湖南省湘潭市房屋主体及装修装饰补偿标准,附件5湖南省湘潭市预制场、砖厂、沙场等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湘潭市征收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发布时间:2022-03-03 14:36:25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 5倍以上2倍以下缴纳;(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 5倍以下缴纳。第二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2-03-02 13:52:54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事关征地农民医疗和失业保险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事关征地农民医疗和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2008年4月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为: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 5%的缴费 比例
发布时间:2022-02-10 14:15:29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领取缴费补贴或代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可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发布时间:2022-02-10 13:30:08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置补偿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对中心城区因文物保护、规划条件限制等无法就地安置的,可进行异地安置,
发布时间:2022-01-27 11:14:23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1-26 11:57:11 -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8:26 -
《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专项整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日施行
《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专项整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日施行,为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领域乱点乱象,切实解决当前密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升征收拆迁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1:50 -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为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18 14:38:53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21-12-10 09: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