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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时施行法律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新版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第三条 《哈尔滨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为及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包括下列情形:《哈尔滨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发布时间:2022-07-18 13:32:2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发布时间:2022-06-17 10:15:52 -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最新版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1年3月1日施行版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经2010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16 13:34:07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自2009实施,2022年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违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先修改总体规划并报经批准后,方可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发布时间:2022-06-15 10:22:13 -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八十条 违反《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6-13 13:54:57 -
《上海市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对违法建设采取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和罚款的处罚方式,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第五条 上海市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按以下规定处理:(三)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 (四)对逾期不改正的,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罚款。
发布时间:2022-06-09 10:34:43 -
《上海市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程序做出了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规定》上海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涉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核查予以立案。第三章 程序、第九条(立案)、第十条(确定承办人员)、第十一条(执法公示)、第十二条(调查职权和措施)、第十三条(证据和取证要求)、第十四条(询问调查)、第十五条(现场勘测)、第十六条(评估鉴定)、第十七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第十八条(调查终结)、第十九条(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
发布时间:2022-06-09 10:18:42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于2008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广东省实施办法》自2000年1月8日起施行。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办法》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27 14:16: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实施通过2019年第十三届人大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18 14:19:23 -
湖北省《宣恩县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办法》规定审批手续不完备,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处以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湖北省《宣恩县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办法》第十四条 & 819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未办理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或者审批手续不完备,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批甲占乙视同未经批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自行拆除。
发布时间:2022-05-17 11:03:13 -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分配使用补助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发布时间:2022-05-11 14:02:34 -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公布实施,规定了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技术规范和标准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房屋修缮整治、居住环境整治与提升、服务设施完善与提升等方面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基础性改造,统筹考虑“水、电、气、消、路、垃、车”等内容,在完成基础性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小区风貌。
发布时间:2022-05-11 13:30:47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征地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居住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6:48 -
浙江农村拆迁案例: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被确认违法
【案情概览】 原告:黄女士 被告一: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被告二:义乌市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拆迁律师、李鄂陵拆迁律师 黄女士在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某村拥有合法的住宅,2014年7月23日深夜,该住宅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偷拆,房屋遭到严重的破坏,财物被埋,使得黄女士全家无房可
发布时间:2016-07-12 11: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