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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发布时间:2022-01-25 13:33: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1: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4 16:55:24 -
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印发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印发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规定存储到专门账户,专款专用。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计入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第十一条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3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布时间:2022-01-18 15:24:56 -
吉林省柳河县政府印发柳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吉林省柳河县政府印发柳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第三方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评估结论为不可实施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18 15:16:32 -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20年3月10日施行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20年3月10日施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7:14 -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5年施行版本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计入征收补偿费总额。
发布时间:2022-01-18 14:27:54 -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发布时间:2022-01-18 14:16:49 -
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个案评估流程
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个案评估流程,第二条 在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活动中,个案评估工作及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的选定,适用本流程。第三条 采取个案评估确定征收(征用)补偿的范围包括:
发布时间:2021-12-01 14:17:4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22年现行有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22年现行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26 11:49:03 -
2021年北京大兴区拆迁规划改造计划问题答复
北京大兴区榆垡镇西黄垡村拆迁改造规划问题?大兴区黄村宋庄村2021年有没有拆迁计划?大兴区庞各庄东南次村近几年是否纳入拆迁改造规划?大兴区礼贤镇东郏河村在机场周边属于什么定位?有没有开发计划?等问题得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大兴区委书记周立云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8 14:08:05 -
拆迁办提出这些补偿要求,拆迁户有权拒签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第19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拆迁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如果你的房屋拆迁补偿平均价格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价格,比如周边房价7000 8000元 平方米,而拆迁办只补偿3000 4000元 平方米,请注意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发布时间:2021-05-12 10:38:00 -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招招制敌,违法强拆行为两审均被确认违法
拆迁户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不能抓住拆迁办的违法点、或抓住了却不知如何应对,尤其是面对违法强拆时更会紧张的不知所措,因为拆迁本就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面对补偿不合理、拆迁办各种刁难、威逼利诱时很容易陷入拆迁办预设的陷阱而越陷越深,维权也就难上加难。所以在面对拆迁维权困境时,聘请一位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复议、诉讼、协商各个环节的进行都会显得游刃有余,这样在面临拆迁办的违法强拆、恐吓等各种逼迁的伎俩,就可以处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境界,合理合法、顺理成
发布时间:2016-03-09 17:58:34 -
群体都签了,我该怎么办?
群体都签了,我该怎么办?是即使补偿不合理也跟随大家的步伐签字呢?还是如果补偿不能达到合理要求誓死不签呢?我觉得单纯只讲签与不签都是片面的,不负责任的说辞;因为拆迁维权千万家,每家情况各不同,面临群体都签字的情况,在一个地方,我们可能会建议您去签字,换做另一个地方,我们又或许会极力反对您妥协;为什么同样的场景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呢?是我们拆迁律师不专业吗?不是;是我们反复不一吗?也不是;那是什么原因?这是你们现在要问的,也是我现在负责任的要讲的无论签或者不签,都是有一定缘由的,都得分析签或者不签后面会发生的法律
发布时间:2016-03-08 11: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