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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8:54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版,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版,2022年现行有效,(2000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4月2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发布时间:2022-04-07 13:45:35 -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五条 辽宁省锦州市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个人应出资金额+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第二十七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2-04-02 15:47:32 -
辽宁省《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住宅区及非住宅区不得进行违法建设,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住宅区及非住宅区不得进行违法建设,2022年现行有效,第八条 辽宁省本溪市发现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可责成区综合执法等部门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02 13:40:11 -
辽宁省《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十五条 违反《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镇、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02 10:36:35 -
《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02 10:13:2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四)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6:03 -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已依法登记结婚或者本户中有两名以上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需要分户的;(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的;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新的宅基地,但应当交回原使用的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8:35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一)开垦基本草原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毁坏围栏、人畜饮水设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并处以实际损失三倍以下的罚款;(四)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的,处以每亩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建造坟墓的,责令限期迁出,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2-03-31 13:43:47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一)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二) 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 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事实,伪造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登记的;(四) 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所进行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
发布时间:2022-03-31 13:28:56 -
《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房屋新建、改建、扩建须严格遵守建新拆旧原则
《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房屋新建、改建、扩建须严格遵守建新拆旧原则,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村内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严格控制村民住宅占用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批准易地重建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发布时间:2022-03-30 14:24:23 -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县城、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发布时间:2022-03-29 10:50:49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山东省实施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 依法取得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土地使用证,确认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2-03-29 10:42:02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21年施行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山东省实施办法》2021年施行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第六条& 8194;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第十一条& 8194; 承包期内,进城落户的土地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