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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版,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发布时间:2022-03-10 10:01: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和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发布时间:2022-03-10 09:54:37 -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022年现行有效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3-02 14:41:06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 5倍以上2倍以下缴纳;(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 5倍以下缴纳。第二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2-03-02 13:52:54 -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新增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解读:(1)2006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建立土地督察制度通知》”)规定我国将设立土地督察制度,新《土地管理法》将我国设立土地督察制度首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发布时间:2022-03-02 13:31:54 -
安徽省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出炉,对老旧小区改造原则和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安徽省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出炉,对老旧小区改造原则和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完成拆除违法建设和建立规范化长效机制后,方可实施项目改造。基础型改造项目不得高于改造计划的40%,完善型改造项目不得高于改造计划的40%,提升型改造项目不得低于改造计划的20%。
发布时间:2022-02-24 15:55:53 -
《安徽省芜湖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安徽省芜湖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八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标准,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足额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发布时间:2022-02-24 13:43:43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设定评估机构参与的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2022-02-08 15:21:30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发布时间:2022-02-08 15:12:19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置补偿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对中心城区因文物保护、规划条件限制等无法就地安置的,可进行异地安置,
发布时间:2022-01-27 11:14:23 -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27 09:47:07 -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已经2020年9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5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6 12:01:32 -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未经登记房屋按违法建筑予以认定,不予补偿补助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未经登记房屋按违法建筑予以认定,不予补偿补助,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房产卖契》证载范围外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规划建设手续及相关合法证明文件,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违法建筑予以认定,不予补偿补助。
发布时间:2022-01-26 10:23:20 -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