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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0版)》出炉
湖北省荆门市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500元。湖北省荆门市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级区域分类发放。一至五级地区域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15元至11元 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参照《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湖北省荆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助标准因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含分摊土地)评估价值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发布时间:2022-05-05 17:23:42 -
湖北省《黄石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还建细则(暂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
《黄石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还建细则(暂行)》第十三条 湖北省黄石市房屋征收经城区房屋征收部门认定,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被征收人按40平方米保底补偿、安置:(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二)被征收房屋用于被征收人家庭自住,且为唯一住房;(三)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家庭成员为我市城区户籍或我市个体经营者、在我市就业并正在缴纳社保的非城区户籍居民;(四)被征收人此前未享受我市住房福利政策待遇。
发布时间:2022-04-29 11:09:11 -
湖北省《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修改,继续沿用2016年修改版
(2012年12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 根据2016年10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征收房管部门依法托管、代管或者经房管部门决定带户发还给产权人的落私产、文革产,且该房屋已作为公有房屋出租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100%给予补偿,对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90%给予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70%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27 14:31:47 -
湖南省《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湖南省2020年最新版《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出炉,(一)湖南省益阳市征收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主体评估价值和装饰装修费、搬迁费、按期签订协议与腾空房屋的奖励费、房屋征收整体配合奖、购房补助费、寻房补助费和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在面积上实行征1补1 1,互不找补差价,另给予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费、搬迁费、按期签订协议与腾空房屋的奖励费、房屋征收整体配合奖和临时安置费。
发布时间:2022-04-15 10:44:02 -
湖南省《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1年修改版现行有效
湖南省《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1年修改版现行有效,湖南省长沙市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并结合使用年限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五十条 湖南省长沙市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4-14 10:20:20 -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未按期交付产权调换房,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每月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一)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过渡期限延期12个月以内的,按照标准的150%支付;过渡期限延期超过12个月的,按照标准的200%支付;
发布时间:2022-04-14 10:17:50 -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不予补偿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不予补偿,第九条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13 15:55:29 -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选择货币补偿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将予以房屋价值20%的奖励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选择货币补偿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将予以房屋价值20%的奖励,第三十七条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主动完成搬迁的,予以原房屋面积20%的奖励;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予以原房屋评估价值20%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2-04-13 15:38:17 -
江苏省《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内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45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费。奖励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合签约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迁奖励,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08 16:29:59 -
江苏省《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条 江苏省南京市征收补偿内容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二)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4-08 16:19:34 -
《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2-04-07 13:35:41 -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五条 辽宁省锦州市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个人应出资金额+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第二十七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2-04-02 15:47:32 -
辽宁省《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四条 辽宁省丹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过90平方米以上,其他征收项目超过120平方米以上且要求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各自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上限的标准户型安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出协议安置的标准户型建筑面积,按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计算补偿,返还被征收人。
发布时间:2022-04-02 14:29:43 -
辽宁省《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辽宁省本溪市未经登记建筑应按照部分参照有产权房屋建筑、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违章建筑和在原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前已经建设的建筑等四种类型分别进行认定和处理。辽宁省本溪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历史性文件,包括图纸(航拍图、测绘图)、审批文件、处罚文书以及相关证人出具的证明等为违法建筑、违章建筑认定基本证据。
发布时间:2022-04-02 14: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