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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原县2024年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11号关庄乡窑儿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原县2024年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11号关庄乡窑儿村
发布时间:2024-05-17 15:33:02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6号沙坡头区文昌镇郭营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6号沙坡头区文昌镇郭营村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8:51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13号原州区头营镇南屯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13号原州区头营镇南屯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34:46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0号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平伏桥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0号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平伏桥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32:36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2024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9号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平伏桥村、丰登镇新联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2024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9号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平伏桥村、丰登镇新联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7:40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8号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8号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2:50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33号白阳镇周沟村、姚河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33号白阳镇周沟村、姚河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19:57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4号胜利乡陆坊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4号胜利乡陆坊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12:06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7号胜利乡许旺村、胜利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47号胜利乡许旺村、胜利村
发布时间:2024-05-15 15:06:00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2号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2号
发布时间:2024-05-14 14:39:16 -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3号头营镇胡大堡村
2024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4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3号头营镇胡大堡村
发布时间:2024-05-14 14:37:30 -
嘉兴市《秀洲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
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时,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需同时退出(含宅基地房前屋后附属用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25:35 -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实施标准执行
耕地、园地(原属耕地)上的粪缸、水缸、水池、粪池、石灰池、氨水池、摇井、塘坎(含水泥板塘坎、石砌塘坎)、砌坎(含干砌石坎、浆砌石坎)、水路、涵管(不含高压涵管)、水管(自来水水管)、水泥渠道等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包干补偿标准25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13:33 -
浙江青田县2023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浙江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一类区片耕 地土地补偿费54670元 亩;安置补助费82004元 亩;林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37335元 亩;安置补助费56003元 亩;成片的林木,按面积补偿,标准分别为树龄15年以上的(含15年),3元 平方米;树龄5—14年的,2 5元 平方米;树龄4年以下的(含4年),1 5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4:50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26—2019.8.30)
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26 09: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