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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暗访棚户区改造项目,推动拆迁安置进程
2018年7月6日,《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明确启动新的三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580万套任务。 2018年8月22日,国务院派出31个督查组,分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为期半个多月的实地督查。 随着国务院大督查此轮实地督查接近尾声,关乎民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顽疾一件件暴露出来。 国务院大督查第七督查组●吉林长春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第七督查组组长马正其一行在长春市绿园区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暗访,有棚户区改造户情绪激动地反映,启动征拆工作8年来,仍有200多户居民没有实现回迁。 搬迁=流离失所? 2011年5月就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两年内原址回迁,长春市700多户居民搬出
发布时间:2018-09-03 10:43:15 -
京平开庭公告(2017.2.13 —2017.3.21)
2017年2月13日至3月21日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 黔西南州兴义市、上海、雅安、武汉、济南、福州、唐山、贵州黔西南、江苏海门、西安、安徽肥东县、北京、恩施、兰州、湘潭、广州、潍坊、长沙、杭州、太原、眉山、海口、临沂 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一)2017年2
发布时间:2017-02-13 10:19:28 -
湖北武汉市征地拆迁开庭:3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 代理拆迁律师:王志伟律师(电话:13161137388)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第8法庭 时间:3月16日下午3:00
发布时间:2018-03-02 15:12:12 -
2017年2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 代理拆迁律师:王志伟(电话:13161137388) 地点:洪山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时间:2月13日9点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湖北武汉征地拆迁维权案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湖北武汉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8088.html
发布时间:2017-02-06 17:38:22 -
2016年12月23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土地行政管理(挂牌成交确认书) 代理拆迁律师:李利(电话:18611138846) 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时间:2016年12月23日8:20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胜诉公告:安徽省阜阳市胜诉说明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房屋凌晨遭违法强拆,法律维权还公道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7971.html
发布时间:2016-12-21 17:36:31 -
国土部严查违法用地,违法征地者要遭殃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违法占地问题逐渐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打着征地的旗号,违法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不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大肆建厂房、车间;一些开发商借着征地的名义,没有任何批地手续违规开发;还有一些违法者以租代征破坏耕地,在上面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等。 从2018年3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的新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施行,上文提到的违法征地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查处,这些违法征地者要傻眼了...... 什么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督? 《规定》所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
发布时间:2018-01-18 09:42:14 -
以各种名义实施的拆迁,我们该怎么应对?
征地拆迁是一项有益于人民,改善人民生活的工程,但是因为征地拆迁涉及利益重大,越来越多的矛盾浮现出来。初遇征地拆迁,拆迁户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且维权意识淡薄,拆迁办抓住拆迁户这一弱点,想尽各种名义实施拆迁,忽悠拆迁户,以期达到低成本拆迁的目的。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给大家讲讲拆迁办惯用的拆迁名义及有效的应对措施。 协议拆迁 协议拆迁,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拆迁意愿进行的拆迁。与合法征收相比,其有以下几个特点: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2.不限于以公益为目的;
发布时间:2017-10-25 10:26:26 -
浙江《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
《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27号)《青田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青政办发〔2021〕7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获农转用征收批准的项目已组织开展土地补偿工作按原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6 15:01:28 -
《合浦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2021年修订)》于2021年7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至今未公布实施
(一)征地补偿标准:廉州镇为一类区域,征地补偿总额为5 52万元 亩,其他乡镇均为二类区域,征地补偿总额为5 1万元 亩。(二)在执行上述补偿标准基础上,按征地面积给予清场奖励费用5000元 亩,各涉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在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组(或指挥部)限定时间内完成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并完成清场,由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并直接支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征地搬迁成本。
发布时间:2023-04-25 15:08:59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819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农业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2:50 -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6:48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9527、0591-87856759(传真),电子邮箱:fjnynjc@163 com。所反馈的意见建议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3-01-30 15:16:13 -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在执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办法》)“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规定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限内再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作为奖励。
发布时间:2022-12-07 13:58:16 -
新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第十三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12-06 15: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