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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未补正材料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杨先生系河南省鹤壁市某村村民,在该地拥有合法住宅及营业用房,因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该村拟进行搬迁。在没有看到任何土地征收文件的情况下,2015年10月26日,该村搬迁安置民主议事会作出《XX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人口作为计算安置补偿的依据,而非按土地房屋本身的面积进行补偿,这种补偿计算方式对当事人极为不公平。
发布时间:2018-02-06 10:55:49 -
四川城市拆迁案例:不履行协调职责,复议维权至省政府
邓先生在成都市某区拥有厂房一套,用于生产经营。有关部门在该区域上拟进行征收拆迁。因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过低,严重侵犯其合法利益,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多种渠道未能解决该问题之后。邓先生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由张波、曹星、李利、蔡晓仪律师组成专业的拆迁维权团全权代理邓先生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06 10:52:24 -
福建省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不作为,复议告捷
洪先生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某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目前该地块面临征收,但是洪先生却没有看见征地的批复和相关材料,多次和拆迁办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洪先生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在与京平拆迁律师洽谈以后,听了律师的维权思路,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果断的委托了赵健、宋金玉、朱艳姝三位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1-05 09:52:41 -
江苏省农村拆迁案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任意回复复议被撤销
姜女士在江苏省高淳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当地进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申请人的上述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因征收方始终未出示合法的征收文件,且拆迁补偿价格明显不公,虽经多次协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术业有专攻,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姜女士和家人商量想要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7-12-15 15:49:41 -
广西省农村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一年未回复,市政府复议判违法
张女士等59 人在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某村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因相关部门在该区域地块上进行征地拆迁,但是拆迁补偿很低,无法满足现有的生活水平,张女士等59 人并没有选择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几次与征收方谈判过后,征地的补偿仍然低的可怜,土地也被强行施工。
发布时间:2017-12-14 15:57:20 -
福建省城市拆迁案例:错误复议维持限拆决定,完美诉讼律师助力双
范先生系厦门市同安区XX街道办事处XX村村民,在该村一直居住于住宅老房中,后因地势、年限长远等原因,该房成为危房,且不能就地翻建。为此,范先生于2007年在该村居住地块修建住宅房。现当地因新建高架桥项目将其房屋所在地块纳入征地范围内,在双方不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告同安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1月2日作出厦同城执限拆(2017)XX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7-12-11 13:30:59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借力法院撤销市政府复议决定
张先生系陕西省西安市某村村民,在该地拥有土地房屋,现当地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对张先生的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因拆迁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张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被强拆。面对征收方蛮横粗暴的违法行为,张先生自行申请复议,并获得相关征收材料。但后续程序不懂如可开展,于是全权委托京平拆迁律师谷美玲、蔡晓仪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02-06 11:17:14 -
征地拆迁胜诉:未补正材料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杨先生系河南省鹤壁市某村村民,在该地拥有合法住宅及营业用房,因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该村拟进行搬迁。在没有看到任何土地征收文件的情况下,因拆迁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杨先生全权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蔡晓仪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2016年7月11日其部分房屋遭受暴力拆毁。
发布时间:2018-02-06 11:17:06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不履行协调职责,复议维权至省政府
邓先生系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居民,在该地拥有厂房一套,用于生产经营。现有关部门在本区域内拟进行征收拆迁。因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过低,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在多种渠道未能解决该问题之后。邓先生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曹星、李利、蔡晓仪律师组成专业的拆迁维权团全权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02-06 09:52:14 -
征地拆迁胜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任意回复复议被撤
申请人在江苏省高淳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当地进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申请人的上述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因征收方始终未出示合法的征收文件,且拆迁补偿价格明显不公,虽经多次协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姜女士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欣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7-12-15 16:41:18 -
征地拆迁胜诉:申请信息公开近一年未回复,市政府复议判
【申请人】:张女士等59人 【代理拆迁律师】:赵
发布时间:2017-12-13 10:29:49 -
征地拆迁胜诉:错误复议维持限拆决定,完美诉讼律师助力
【原告】范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叶方荣律师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范先生家住厦门市同安区XX街道办事处XX村,在该村的老房因地势、年限长远等原因已成危房,且不能就地翻建。为此,范先生在该村居住地块修建自住房。因当地XX项目需要将其房屋所在地块纳入征地范围内,在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告同安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1月2日作出厦同城执限拆(2017)XX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惊慌失措的范先生遂全权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黄爱华、叶方荣两位律师来代理本案。 京平拆迁律师调查取证后首先指导当事人向向被告同安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被维持。幸而京平拆迁律师早有准备,旋即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17-12-11 13:34:00 -
没复议、没开庭,就完美结案,靠实力说话!
你要明白: 合法产权,征收方如此对待,为什么我们要不踏实? 你要知道: 只要产权合法就有权利的底牌 家住新疆阿克苏的段老先生坚信:在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维权是最有效的方式,相信政府不会放弃依法执政。 【案件回顾】 段老先生拥有老房子一处,该房屋面临征收,因对该房屋饱含感情且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段老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随即段老先生发现,陆续有自称征收部门施工人员拆毁自家房屋部分外墙并破坏门锁,致使一家人不能正常居
发布时间:2018-01-24 10:17:46 -
三度挫败后的惊天逆转,最高院判四川省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以租代征、侵占农田,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用地是国土部门的法定职责。本案的委托人晏先生不甘心赖以生存的耕地被非法侵占,于是下定决心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查处,无回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不予受理;进行行政诉讼,市中院一审驳回,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在经过连续三次挫败之后,晏先生通过委托律师吴国强的指导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经最高院亲自提审,后该案件结果呈现大逆转:撤销一审、二审判决,责令四川省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维权的过程总是艰难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纵然该案连续三次遭遇挫败,但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最终赢来了正义的曙光。这来之不易的判决,跟吴律师的专业和晏先生的信任、配合是密不可分的。 土地被强占,愤然维权,复议
发布时间:2017-12-25 1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