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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住建局违法不答复,复议维权
申请人在通化市东昌区合法拥有土地及生产构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申请人被告知其园区所在区域面临征收,但是从未见过任何征收手续,征收方也未就征收补偿安置问题与申请人进行过协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北上聘请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刘宏国律师组成拆迁维权团队全权代理本案。
发布时间:2017-12-07 10:14:08 -
京平违法强拆维权胜诉公告:镇政府违法强拆,复议获胜确认违法
【申请人】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燕、邱萍萍 【被申请人】广东省某镇人民政府 杨先生系广东省某镇村民。因征收拆迁补偿未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地镇政府设立的违章建筑拆除办公室,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赵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 杨先生在感到愤怒之际,决定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多方比较之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受委托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指定邱萍萍、赵燕律师全权负责杨先生的案件。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赵燕、邱萍萍拆迁律师介入后遂协助杨先生将镇政府违法强拆的行为复议至区人民政府,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强拆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最后,在京平拆迁律师深厚的专业理论、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复议过程中据理力争的对抗下,区人民政府支持
发布时间:2017-10-30 14:30:33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违法
【原告】:贾先生 【代理征收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律师、肖广影律师 【被告】:枣庄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贾先生的父亲在滕州市某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地上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父亲去世后,贾先生与母亲、弟弟现共同共有该处房屋。现贾先生的房屋及所属区域土地面临征收。由于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迟迟没有与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贾先生认为,想要获得合理补偿,一直拖着不是办法,最好能有拆迁律师介入帮助维权。在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沟通后,贾先生对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性给予充分肯定,于是聘请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合伙人律师程东胜及专业拆迁律师肖广影作为代理人,委托二位律师依法维权。 两位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得由滕州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
发布时间:2017-10-27 14:40:01 -
征地拆迁胜诉:限拆通知违法,律师复议撤销
【申请人】程先生等3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邱萍萍、赵燕律师 【被申请人】城门镇人民政府 程先生等人系福州市仓山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有住房,一直合法居住使用。因本地域拆迁,与拆迁办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2017年7月,被申请人设立的城门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门镇清违办)根据航拍结果针对程先生等人作出《通知书》,认定其所建房屋为违章建筑,限期要求自行拆除,否则被申请人将对程先生等人的房屋进行强拆。 律师遂指导当事人复议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认为城门镇清违办作为被申请人的设置的临时机构,其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应予撤销,并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复议机关支持了律师的观点。 【胜诉】 撤销城门镇清理整治违法建
发布时间:2017-10-20 09:33:56 -
征地拆迁胜诉:违法占地,行政复议还公道!
【申请人】: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 【被申请人】:浏阳市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湖南省浏阳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2010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告知李先生,其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已经被有权机关批准征收。双方在2010年6月22日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之后李先生察觉自己可能受骗,咨询并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立江、顾冬庆两位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协助调查下得知,李先生的房屋根本就不在征地范围内,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欺骗的手段拆迁房屋用于项目建设,是明显的违法占地行为。 得知这一真相后,京平拆迁律师向被申请人浏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查处申请,但被申请人却将其作为信
发布时间:2017-10-10 13:32:02 -
征地拆迁胜诉:复议告捷,打开政府信息公开大门
申请人: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宏国律师 被申请人: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通化市东昌区某村合法拥有土地和构筑物,并依法成立了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合作社发展如日中天,一切都呈现出良好局面时,王女士却被告知合作社所在区域面临征收。但征收方却未出具任何征收手续,并且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也只字未提。王女士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遂决定依法维权,并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和刘宏国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助力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首先启动了法律调查程序,依法指导委托人向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东昌区发改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书面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6 09:47:05 -
吉林城市拆迁案例:住建局违法不答复,复议维权
在通化市东昌区申请人合法拥有土地及生产构筑物并开展生产经营。之后其园区所在区域面临征收,但是从未见过任何征收手续,征收方也未就征收补偿安置问题与申请人进行过协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北上聘请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刘宏国律师组成拆迁维权团队全权代理本案。
发布时间:2017-12-07 10:23:42 -
四川省城市拆迁案例:行政复议撤销将土地使用权登记给开发商的行
【案例索引】:川府复决[2017]XXX号 【申请人】:梁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燕律师 【被申请人】:成都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科技部批准的全国首批创建世界一流园区试点单位。这样的光环也未能驱散违法征收拆迁的雾霾。委托人梁女士的房屋位于该区域,为响应政府号召,提升生活水平,将自己的房屋用于经营,并于2012年7月30日取得房产证,后面临拆迁,经过多轮协商无果。在是手续不合法、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17-10-30 14:16:14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法院判决必须作为!
【上诉人】贾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 肖广影律师 【被上诉人】枣庄市人民政府 贾先生的父亲在滕州市某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地上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父亲去世后,贾先生与母亲、弟弟现共同共有该处房屋。贾先生的房屋及所属区域土地面临征收。因拆迁补偿标准较低,在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加上自身对拆迁法律知识的了解十分有限,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贾先生咨询了京平拆迁律师。程东胜律师在听其描述以后,结合情况,向贾先生讲解法律维权方法和思路后,并依据其现实情况为其制定
发布时间:2017-10-27 09:54:26 -
福州市农村拆迁案例:限拆通知违法,律师复议撤销
【申请人】程先生等3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邱萍萍、赵燕律师 【被申请人】城门镇人民政府 程先生等人系福州市仓山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有住房,一直合法居住使用。因本地域拆迁,与拆迁办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2017年7月,被申请人设立的城门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门镇清违办)根据航拍结果针对程先生等人作出《通知书》,认定其所建房屋为违章建筑,限期要求自行拆除,否则被申请人将对程先生等人的房屋进行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通知书》的程先生等人协商之后,北上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和专业拆迁律师沟通之后,将自己的案件全部委托给京平拆迁律师团邱萍萍和赵燕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之后即对案件的情
发布时间:2017-10-20 09:36:57 -
南京农村拆迁案例:超出产权证面积部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复议撤销
【申请人】姜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欣律师 【被申请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姜女士系南京市高淳区某村村民,在本地拥有合法房屋并持有合法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及《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当地进行棚户区(城中村)XX改造项目建设,上述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因相关拆迁部门未出示合法的拆迁文件,且补偿不公平、不合理,姜女士与拆迁部门未达成一致协议。在此情形下,姜女士突然收到被申请人于2017年7月4日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姜女士实际建房面积超出产权证上的合法面积,没有相关的建房审批手续,系违章建筑,要求姜女士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否则予以强拆。如此一来,姜女士一家平静的生活将被打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10-11 14:00:30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行政复议被推诿 人民法院判撤销
【案例索引】 (2017)鲁15行初XX号 【委托人】: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王立江、肖广影律师 【被告】:聊城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山东省聊城市某县拥有合法的房屋以及宅基地。2016年开始王先生的房屋及所占宅基地面临政府征收,因没有合法正规的拆迁补偿文件、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王先生及其家人感到愤愤不平。王先生深知法律赋予的补偿远不止这些,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及比较,最终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崔凤荣、王立江、肖广影介入拆迁维权。 【维权经过】 第一辑:核实征收行为合法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信息公开程序去核实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后获知东阿县人民政府批准了《东阿县国土资源
发布时间:2017-10-11 09:52:34 -
湖南违建强拆案例:违法占地,行政复议还公道!
李先生家住湖南省浏阳市,在某区集体土地上拥有合法房屋。2010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告知李先生,其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已经被有权机关批准征收,要拆迁其房屋用于项目建设。李先生考虑到其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并且是为了公益性的项目建设,因此决定配合拆迁办的项目建设工作,双方在2010年6月22日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李先生察觉自己可能受骗,在经过多方打探、深思熟虑、咨询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立江、顾冬庆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之后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发布时间:2017-10-10 13:57:43 -
广东省违法强拆案例:镇政府违法强拆,复议获胜确认违法
【申请人】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燕、邱萍萍 【被申请人】广东省某镇人民政府 【核心提要】组建机构实施的违法行政行为由组建机关来负责,强制拆迁要符合法定的程序,也要具有合法的行为主体资格。 杨先生系广东省某镇村民。因征收拆迁补偿未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地镇政府设立的违章建筑拆除办公室,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赵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 京平拆迁律师遂协助杨先生将镇政府违法强拆的行为复议至区人民政府,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强拆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辩称:一、杨先生的房屋是申请人自行拆除的,不是被申请人拆除的房屋。被申请人没有对被申请人房产实施过违法强拆。二、申请人在未取得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并且属于无法
发布时间:2017-10-30 14: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