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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业拆迁案例:复议告捷,打开政府信息公开大门
【案例索引】吉林省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通市发改复议字[2017]XX号 申请人: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宏国律师 被申请人: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通化市东昌区某村合法拥有土地和构筑物,并依法成立了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用于生产经营。因地理位置佳,经营范围广,服务质量高,生意红红火火。在合作社发展如日中天,一切都呈现出良好局面时,王女士却被告知合作社所在区域面临征收,这像一个晴天霹
发布时间:2017-10-30 14:44:23 -
广西省城市拆迁案例:复议申请公安不作为,拆迁律师诉讼维权
【原告】赵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赵燕律师 【被告】河池市公安局 赵先生系广西人,在本地拥有合法的房改房,并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因拆迁引起纠纷,在未对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先生的房屋被身份不明的人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法律维权程序。 【案件情况】 违法强拆行为发生后,京平拆迁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区公安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惩戒违法强拆房屋的行为,但是区公安局未履行查处职责。京平拆迁律师遂协助当事人于复议至被告。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履
发布时间:2017-07-07 17:19:09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复议机关法定期限内不履责败诉
【原告】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魏
发布时间:2017-07-07 17:17:58 -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不完全,行政复议扭局势
【问题提示】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法定义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例,以不公开为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因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时,依法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公开义务、拒绝公开政府信息或不完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 【案例索引】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泸经信复决字[2017]X号 【申请人】古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 【被申请人】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古先生是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房产并承包经营土地,因相关部门拟在该区域进行拆建活动,对申请人的生产与生活产生了重
发布时间:2017-05-05 10:50:43 -
福建省城市拆迁案例:违法强拆院墙逼迁,申请复议不理会
王先生在福建省福清市某村拥有合法房屋。2016年初,王先生被告知其房屋所在地块已经被征收,用于汽车专用线道路项目建设。因为不同意政府制定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王先生没有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10月20日,有一群身着带有“行政执法”字样服装的不明身份人员将其房屋的院墙强拆,以此来达到逼迁目的,给王先生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宋金玉律师、李鄂陵律师,为其提供房屋征收维权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9-07-26 16:59:20 -
甘肃农村拆迁案例:门卫签收既视为收到复议胜街道办
甘肃兰州的张先生在村子里承包了一亩六分地建起了花圃。花圃建成后张先生便一心扑到了经营上,兢兢业业。经过苦心经营,张先生的苗圃在附近可谓小有名气,被当地农牧局列为重点项目。但是突如其来的拆迁打破了现状,给张先生及其家人的心里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由于当地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圃也需要拆迁。不过让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拆迁办先给出了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突然翻脸,将张先生的花圃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且不再给一分钱的补偿。而在这之前双方马上就要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
发布时间:2017-04-07 10:26:26 -
湖北农村拆迁案例:拆迁律师介入复议一箭双雕胜市政府和市国土
面对拆迁补偿问题,缺乏法律知识和拆迁维权经验的刘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刘先生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并聘请了梁开贵与蔡晓仪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04-17 10:11:36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性、适当性、责权统一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简言之,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既然是方法就会有其局限性,在《推进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法修改研讨会综述》(来源: 最高检网站2015-03-11)一文中明确指出其优点和缺点:优点,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机关开展内部监督,进行权
发布时间:2017-07-31 09:56:41 -
征地拆迁胜诉:复议申请公安不作为,拆迁律师诉讼维权
【原告】赵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赵燕律师 【被告】河池市公安局 赵先生系广西人,在本地拥有合法的房改房,并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因拆迁引起纠纷,在未对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先生的房屋被身份不明的人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全面法律维权程序。 京平拆迁律师在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区公安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但是其未能履行查处职责。遂协助当事人复议至河池市公安局。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履行。但被告超过答复期限未给予任何答复。故律师将复议机关诉至区法院得到此胜诉判决。 【胜诉】 一、确认被告河池市公安局收到原告赵先生行政复议申请资料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构成
发布时间:2017-07-07 10:23:08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复议机关法定期限内不履责败诉
【原告】王先生 【代理征收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魏
发布时间:2017-07-07 10:11:34 -
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7年6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
征收维权案由:征地批复 代理征收律师: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3402房 时间:2017年6月5日下午13:30
发布时间:2017-06-01 14:03:58 -
京平违法强拆维权胜诉公告:院墙违法强拆复议,来回反复终撤销
【申请人】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李鄂陵律师 【被申请人】福州市公安局 王先生系福建省福清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2016年初,王先生被告知其房屋所在地块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并用于汽车专用线道路项目建设。因因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王先生没有签署补偿安置协议。2016年10月20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员对其房屋的院墙实施了违法强拆行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宋金玉律师、李鄂陵律师,为其提供房屋征收维权法律服务。 京平宋金玉、李鄂陵两位拆迁律师介入本案之后,首先指导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福清市公安局递交查处申请书,然而福清市公安局一直未履行查处职责,王先生也未收到其作出的任何回复。此时,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05 11:30:50 -
征地拆迁胜诉:信息公开不完全,行政复议扭局势
【申请人】古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 【被申请人】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古先生是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房产并承包经营土地,因相关部门拟在该区域进行拆建活动,对申请人的生产与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在后期谈判时为自己争取更合理补偿,古先生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希望借助拆迁律师的专业能力,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一系列调查程序,并通过行政复议等救济措施扭转了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被动局势,陆续掌握了此次拆建项目的违法问题,为后期逐步启动维权程序做了充分准备。 【胜诉】被申请人继续对XX改造项目的申报材料向申请人进行公开。
发布时间:2017-05-05 10:51:45 -
征地拆迁胜诉:门卫签收既视为收到复议胜街道办
甘肃兰州的张先生在村子里承包了一亩六分地建起了花圃。由于当地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圃需要拆迁。不过让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拆迁办先开出了一个补偿价格之后突然变脸,将张先生的花圃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且不再给一分钱的补偿。而在这之前双方马上就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雪上加霜的是2015年9月拆迁办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张先生的花圃强行拆除。因为欠缺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经人介绍张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资深拆迁律师王炳峰和专业拆迁律师蔡晓仪,并办理了委托。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展开了全面调查,为了获取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信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公开。但是法定的回复期限已经超过,张先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于是张先生在京平律
发布时间:2017-04-07 10: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