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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维权方法那么多,你选对了吗?
面对强势霸道的拆迁办,没权没势没钱的我们该怎么应对!没有任何的拆迁公告、拆迁通知,直接上门告诉你明天去签拆迁补偿协议,甚至来一句过期不候?拆迁办直接带着拆迁补偿协议上门让签字,不签就找人违法强拆?有没有遇到停电、停水、停天然气甚至是断路?有没有被跟随、被恐吓,半夜来敲门?因为征收拆迁,就再没有过安稳的日子,整天惶恐不安、担惊受怕。我们作为弱势群体到底应该怎么去应对经验丰富的拆迁办?维权方法当然有,而且还不止一种,但你选对了吗? 一、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绝对是最想选择的方法,没有之一。理想中双方能够在平等的地位上
发布时间:2017-10-09 10:07:16 -
征地拆迁保障拆迁户利益的三大基本原则
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面对拆迁,无非就是想获得公平的谈判待遇、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从目前的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立法者已经尽力在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但因为种种原因,征地拆迁这项双赢的项目并没有真正的福及拆迁户,侵犯拆迁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旧存在。 下面京平拆迁律师给您汇总一下都有哪些保障拆迁户权益的规定。 1、先补偿后拆迁、先安置后搬迁 律师,我们这里的拆迁办说,搬走之后再跟我们谈拆迁补偿,现在不跟我们说补偿的事,京平拆迁律师发现,实践中很多先搬迁、先违法强拆,后补偿的情况存在,这就会造成无旧房无新房无补偿
发布时间:2017-09-30 09:36:30 -
面临拆迁,不会收集证据,怎么提高拆迁补偿!
法国著名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说过:问题在于用事实证明有理,没事实,有理也不值一文,一语道出了证据的重要性。我们也经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了充分的证据,并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案件的胜诉率就会大大提高。今天京平拆迁律师来给大家讲讲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在什么阶段,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前期:保存有效证据 一、土地和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 在拆迁来临前,拆迁户总能听到一些风吹草动,这时就不能坐以待毙,应第一时间梳理自己持有的各种权利证书和证明。一般涉及到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
发布时间:2017-09-28 09:58:33 -
读懂国家征收拆迁关键节点:公告、评估、拆迁补偿、签字、搬迁..
一、拆迁办主导的公益拆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征收目的) 1、 是否有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内容必须包含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征收土地批复的文号,因为我国对耕地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要想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批准。像村委会、乡镇政府、拆迁办和拆迁指挥部等都是我们在拆迁过程中最常见的主体,他们都无权作出征收决定公告,更无权作出征地批复。 2、 是否有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这是关乎广大拆迁户切身利益的一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县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委会、拆迁办和拆迁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7-09-27 09:55:43 -
法院给房子判了“违法强拆死刑”,他们还是输了!
日新月异的新城,老房子的坟墓 棚户区改造,有人说拆出一座座新城,可怎么也拆跨了那么多老百姓的生活? 透过日新月异的新城里闪灼的霓虹,你是否看到了一座座老房子的坟墓,一起埋在那里的,是我们碎了一地的生活和回不去的曾经。 这是发生在河北的真实的拆迁。魏先生本来有临街的门面,一直靠出租经营幼儿园,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如今这份收入被拆迁拆没了,拆迁办按照住宅拆迁补偿给予魏先生的门面房补偿,严重影响了魏先生现有的生活水平! 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 该是我的我就应该去争取魏先生就这么想,不能让一切就这样掩埋在废墟中,
发布时间:2017-09-25 10:02:58 -
“依法违法强拆”真的就是依法吗?
法院的程序都走完了,我们是依法拆迁河南洛阳的要命拆迁视频曾一度风靡网络,年仅32岁的李伟伟为这次暴力事件付出了生命代价,对此家属和拆迁办各执一词。在拆迁办看来,此次拆迁已经依法履行违法强拆程序,属于依法违法强拆。 那么,是不是只要《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拆迁就算是依法拆迁了?还有哪些旗号是经常被用来作为依法拆迁的面纱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只是打开司法强拆的第一道大门,如果拆迁户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打断了拆迁
发布时间:2017-09-21 10:08:32 -
不知道农村征收拆迁是否合法?你需要看看这个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涉及到的程序很多,判定征收拆迁行为是否合法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以致于很多拆迁户并不清楚征收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到底什么样的征收拆迁行为是合法的,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告诉大家:如何判断征收拆迁行为的合法性? 1.拟征地公告 征地报批前需履行一系列的程序,其中之一就是发布拟征地公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村委会或者小组张贴书面的拟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征地面积、征收补偿方式、征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征地用途。在公告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
发布时间:2017-09-19 10:42:22 -
提高拆迁补偿,征收方的这些致命缺点你需要了解!
在征收拆迁中,因为信息的不对等,被征收方只知道我家的房屋或土地要被征收了,至于什么时候征收、如何补偿,那都是征收方说的算,老百姓只能听之任之。以土地开发利用从而促进GDP的增长为目标的地区,必须经过征收,才能促进土地再次的规划利用,因此很多地方征收力度不断扩大,为了追求速度,在征收中存在很多违法、违规操作的情形。这些高明手段用在法律知识匮乏的百姓身上,可真是屡试不爽,腐蚀、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拆迁补偿偏低,程序混乱的情况,可以参考对比以下几种情况,对号入座,抓住征收方的致命弱点,
发布时间:2017-09-13 10:11:57 -
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与户口有关吗?
最近有大量的当事人来电或来所咨询我们家的拆迁补偿是按人头算的,一人补偿45平方合理吗每个人只给25平方补偿,剩余的面积需要自己花钱买,价格太高买不起呀我的户口迁出来了,村里原来的老宅拆迁不给我拆迁补偿合法吗?您遇到过类似的与户口有关的疑问吗?京平拆迁律师给您答案。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在此,要明确的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基本上是没有关系的,而有一定关系的主要是要求安置的权利。根据律师的经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实有根据村民户口进行安置的情况。比如依据户口可以获得安置面积或低价、平价
发布时间:2017-09-11 15:39:54 -
农民遭遇“以租代征”如何维权?
一、何谓以租代征? 所谓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就是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
发布时间:2017-09-11 10:22:26 -
吉林省企业拆迁案例:复议告捷,打开政府信息公开大门
【案例索引】吉林省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通市发改复议字[2017]XX号 申请人: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宏国律师 被申请人: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通化市东昌区某村合法拥有土地和构筑物,并依法成立了通化市某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用于生产经营。因地理位置佳,经营范围广,服务质量高,生意红红火火。在合作社发展如日中天,一切都呈现出良好局面时,王女士却被告知合作社所在区域面临征收,这像一个晴天霹
发布时间:2017-10-30 14:44:23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违法查处遇波折,二审法院还公正!
李先生等5人在河北省唐山市合法拥有的耕地及地上附着物被暴力强占并遭到毁坏,遂决定依法维权。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导李先生等人向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递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却未履行违法查处职责。对于上述行政不作为,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李先生等人依法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还未开庭,李先生等人就收到了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7-09-25 10:16:13 -
邳州厂房违法强拆案例:京平拆迁律师大显身手 一审二审完胜征收方
【案例索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7)苏行终XXX号 【上诉人】邳州市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邳州市某密封件厂 法定代表人 张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曹 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燕律师 【原审第三人】邳州运河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案情简介】1998年7月,张先生与邳州运河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租赁厂房的合同,成立了邳州市某密封件厂(以下简称密封件厂),并且在2002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厂房位于邳州市,多年来一直合法经营,张先生和家人也一直居住在此。一切都有条不紊,直到2014年,在没有见到任何公告也没有任何人入户调查的情况下,突然有相关工作人员拿着署名其他公司的调查表找到
发布时间:2017-09-21 13:56:37 -
违法强拆是会构成构成哪些罪名?你知道吗?
近年来,出现在各大媒体平台的任性违法强拆、暴力执法事件层出不穷,而由此酿成的悲剧也一直屡见不鲜。国家三令五申地强调禁止非法暴力拆迁,但是现实中违法强拆现象屡禁不止,着实成为百姓之痛、社会之痛。 对于暴力违法强拆行为,不仅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规范,更有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通知,严肃强调:征收单位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方应做到依法征收、公平补偿,对非法违法强拆事件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京平拆迁律师就违法强拆是会构成构成哪些罪名及其法律依据作出以下分析。 违法强拆可构成渎职罪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发布时间:2017-09-07 1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