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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分户补偿信息可以公开吗?
分户补偿情况尽管一定程度上涉及其他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但是此类信息对征收补偿公正公平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消除被征收人对不公平补偿的疑虑,法律上对分户补偿信息的保护设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退让。关于此部分的信息公开,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发布时间:2022-10-11 14:09:38 -
遇到征地拆迁纠纷要合理维权走出维权盲区!
拆迁单位需要将依法依规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在动工之前便应当将征收土地通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对拆迁范围内的全体被拆迁户张贴公告,以便拆迁户对拆迁涉及的细节规定以及补偿规定等进行了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被拆迁人若是对征收决定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不满意,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公开相关文件,作为权利相关人,我们还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09 14:55:56 -
养殖场拆迁的补偿规定及评估流程
养殖场拆迁相对于一般房屋建筑的拆迁,既存在着相同点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养殖场因具有较大的经营价值,在征收拆迁时就不能只考虑土地和建筑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还应综合考虑养殖场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办公用房各种建造设施的不同,以及各种设备、物料在搬迁时产生的损耗、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等进行综合评估。
发布时间:2022-10-08 16:30:57 -
拆迁方上门协商拆迁补偿这几个问题一定要问清
第一问:征收主体是谁?土地管理与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屋的征收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其他的街道办、村委会、第三方单位等都无权作为权力主体负责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征收主体区别于征收实施单位,受到征收主体的委托,负责的征收单位和部门可以具体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主体才是我们在遇到征收争议时对征收行为“负责到底”的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2-09-20 09:45:16 -
征用林地和占用林地有何区别?
占用林地,是指国家因勘察设计、开采矿藏和建设工程等需要,占有使用全民所有的林地。林地的占用只改变林地的占有使用权,不改变所有权。征用林地,是指国家因勘察设计、开采矿藏和建设工程等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林地。林地的征用直接改变林地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发布时间:2022-09-16 09:43:05 -
抵押房屋遭遇拆迁应该如何处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39条规定,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发布时间:2022-09-09 09:36:19 -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可以肯定的是,被安置人口是有权提出利益分配的。拆迁安置时,只要国家在拆迁过程中对其进行了补偿,那么就有权分配房子。即,国家承认拆迁中有你的一份补偿,那么安置房就有你的一份。
发布时间:2022-09-07 14:22:12 -
征地拆迁开始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合理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不仅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惠国惠民的民生工程,更是关系到每位拆迁户的切身利益。遇到拆迁,有的人准备充分,获得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有的人一问三不知,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甚至可能会掉进拆迁陷阱,最后生活大不如前。在房屋拆迁之前,提高风险意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让你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牢牢掌握话语权,提高谈判筹码。
发布时间:2022-08-24 09:34:43 -
房屋拆迁是选补偿款还是安置房
选择补偿款的最大优点是方便快捷,可以自由选择支配。但弊端也很明显,对于足额补偿款的争取相对困难,仅靠自身谈判很难得到高额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面积较大,还可以置换多套房屋。但同时也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关心安置房的产权、面积、地理位置、交付时间、房屋质量等因素。
发布时间:2022-08-23 10:04:19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拟出新规,将统一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第一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写字楼、综合办公、厂房、仓储、地下室等……将评估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6:4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后才能正式开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屋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09:36:54 -
甘肃天水拆迁维权胜诉:征收补偿通知要求5日内进行选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产权调换以货币补偿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撤销被告天水市某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7日向原告石先生发出的房屋(构筑物)征收补偿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09:24:49 -
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的一种,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特有制度。一户农民只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只可以用来修建房屋居住,而不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将宅基地用来种植农作物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要承担法律的否定性后果。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吗,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吗?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1-08-30 09:44:42 -
城中村改造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遭违法强拆,如何确定赔偿内容?
城中村改造是征地拆迁项目中重要的一环,然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却经常出现“拆迁完再补偿”、“认定成违章建筑”的情况,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然而在确认其违法的同时,应当如何确定赔偿内容呢?
发布时间:2021-08-19 15: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