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有效的房屋,根据批准的用途、面积、建设层次和建造结构等情况,按照自拆的原则,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具体标准按附件9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16 14:31:32 -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听证会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于2022年7月25日举行《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15 14:30:45 -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有效的房屋,根据批准的用途、面积、建设层次和建造结构等情况,按照自拆的原则,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具体标准按附件9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15 14:24:30 -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
发布时间:2022-11-14 16:23:49 -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6日起施行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被征拆房屋权属证书齐全或者具有用地批准、规划相关批准手续的,由县征地中心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合法性认定:(一)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以权属登记证书为认定依据。权证中注明的超占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予认定;
发布时间:2022-11-14 15:16:24 -
湖南省《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13日起施行
湖南省《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六条& 8194;& 8194;城市开发边界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按55平方米 人的面积给予自行购房补助,其中,娄星区、娄底经开区按4500元 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按3500元 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如市场普通商品房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依据房产部门公布的普通商品房均价信息对自行购房补助标准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发布时间:2022-11-11 14:37:43 -
广东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屋实际面积超出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或产权证不全或无产权证,需要补偿安置的,按以下办法确定应补偿房屋面积:(一)1988年12月31日前(含1988年12月31日)建成的,按实测面积的100%确定房屋补偿面积。
发布时间:2022-11-02 14:38:36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合法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河南省南阳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已进行产权登记的,以登记面积为准;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对房屋所占土地是否为合法宅基地进行认定,在认定为合法宅基地的基础上,据实测量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后,认定房屋合法有效补偿面积。每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9-15 15:34:35 -
河南省《三门峡市旧城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依评估确定,集体土地上房屋价值按安置房屋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河南省《三门峡市旧城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根据旧城改造规划和建设需要,鼓励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外地户籍或不在本市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1)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人申请,依法评估确定。(2)集体土地上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人申请,按照应置换建筑面积以安置房屋综合造价予以货币补偿。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后建设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9-15 14:47:19 -
河南省《漯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以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区域新建商品房均价作为货币化安置单价
河南省《漯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第六条 货币化安置标准与《漯河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漯河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漯两改〔2013〕2号)中的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应给予房屋安置补偿部分,按照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区域届时新建商品房均价作为货币化安置单价;应给予货币补偿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9-13 16:10:21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鼓励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自主权、选择权,通过政策引导、宣传鼓励,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中心城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结合辖区普通商品住房库存情况,不建或少建安置房,优先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发布时间:2022-09-09 15:48:28 -
江苏省《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版修订完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九条 & 8194;江苏省南京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综合补偿费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计算:(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具体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范围涉及多个征地区片的,按照相应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具体补偿标准及其对应的被征收土地面积分别计算;
发布时间:2022-08-29 15:39:21 -
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河南省信阳市对被征收人的安置采取优惠价购买安置房或给予货币补偿自行安置两种方式。原则上以给予货币补偿自行安置为主,城乡结合部可适当采取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优惠价包括:产权调换价、安置房建设成本价。产权调换价,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的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要综合考虑土地成本价(征收成本+土地出让金上解提留部分)、工程建设成本价、优惠政策合理确定。
发布时间:2022-08-29 15:27:37 -
四川省《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按下列方式支付货币补偿费:(一)享受房屋安置人员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片区货币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二)享受优惠房屋安置人员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片区货币还房安置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50%;
发布时间:2022-08-15 13: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