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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当 事 人:杨女士,安徽省泗县国土资源局与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时 间:5月7日15时 开庭地点: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发布时间:2014-04-29 15:45:33 -
4月4日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项目备案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律师 当 事 人:杨女士,泗县发改委 地 点: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时 间:4月4日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4-03-26 17:14:35 -
市政府接连逃避履行职责,省政府复议书全部确认其违法
家住安徽泗县的李女士,其合法私有房屋因房地产开发面临拆迁。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丈夫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由此,借口双方已经达成补偿协议便将其房屋违法强拆。后李女士找到赵健律师团队,请该团队为其代理征地拆迁维权案件。赵健律师团队介入后,首先展开的是法律调查取证程序,谁料,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的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去石沉大海,后李女士接到市政府电话,其三言两语便将自己公开信息的职责推到泗县人民政府,律师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宿州市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答复。日前,当事人已经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两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均确认市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在15日内给予答复。此
发布时间:2014-03-07 15:48:42 -
3月12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协议无效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 事 人:杨女士(原告),何南京(被告一)、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告二)、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被告三)、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被告四) 地 点:泗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 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4-03-07 11:11:08 -
3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确认驳回复议请求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 事 人:周先生,蚌埠市人民政府 地 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 间:2014年3月31日14时45分
发布时间:2014-03-03 16:23:09 -
3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确认驳回复议请求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 事 人:周先生,蚌埠市人民政府 地 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 间:2014年3月31日08时30分
发布时间:2014-03-03 16:21:28 -
3月17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服行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葛容 当事人:周先生,安徽省公安厅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时间:2014年3月17日15时
发布时间:2014-02-27 16:38:43 -
2月19日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合同无效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当 事 人:杨女士(原告),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何先生(被告) 地 点: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时 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 了解更多拆迁维权法律
发布时间:2014-02-14 16:48:09 -
棚户区改造,律师助当事人多获60平方米安置房
当事人李梅(化名)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拥有一套面积143.74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划入拆迁范围。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就补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随后金寨县人民政府直接向李女士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面写明只补给李女士两套8
发布时间:2014-01-28 10:34:23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没有相关文件不代表可逃避信息公开职责
作者:李霞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艳(化名)的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因房地产开发面临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还利用其亲戚将李女士的丈夫骗至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随即赶到的李女士借看协议之机将空白协议撕毁。李女士的丈夫也立刻反应过来,这个事件的后果很严重,虽然拆迁办口头承诺的很好,可是为什么不写在协议上?而且见李女士将协议撕毁,非常慌张地抢回那份空白协议。这次协商未果之后,拆迁办竟然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为名
发布时间:2014-07-24 16:59:03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市政府不履行职责,省政府复议书全部确认其违法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艳(化名)的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因房地产开发面临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还利用其亲戚将李女士的丈夫骗至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随即赶到的李女士借看协议之机将空白协议撕毁。李女士的丈夫也立刻反应过来,这个事件的后果很严重,虽然拆迁办口头承诺的很好,可是为什么不写在协议上?而且见李女士将协议撕毁,非常慌张地抢回那份空白协议。这次协商未果之后,拆迁办竟然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为名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14-07-24 16:48:58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律师助当事人多获60平方米安置房
文章来源:蔡晓仪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梅(化名)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拥有一套砖混结构的房屋,房屋面积143 74平方米,建筑面积123 24平方米。2012年,金寨县人民政府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名义进行拆迁,而李女士的上述房屋也被划入拆迁范围。李女士的丈夫在2
发布时间:2014-11-28 14:09:36 -
蔡晓仪律师
蔡晓仪律师,广东揭阳人,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蔡晓仪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法律应用能力突出,在代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十分重视案例研究,曾参与编写《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实务教程》、《案例民法学·总论》、《案例合同法学》、《债法总则典型案例疏议》、《合同法分则典型案例疏议》、《条文理解与案例适用》等著作。
发布时间:2018-07-05 10:27:46 -
拆迁律师关注安庆市开始集中改造棚户区
安徽省安庆市开始集中 棚户区改造 , 拆迁律师 看到了相关的新闻以后感到了安庆市的棚户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各种模式,让人很亮眼,这种棚户区的改造模式让人 不得不思考当地为了顺利进行改造,让被改造的棚户区住户得到一个合理的补偿,用了很多心思,真正的为棚户区的住户们做到了改造为民,政策为民的棚户区改造 政策。我们来看看主要的安庆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新闻内容。 安庆市 棚户区改造 规划编制出炉,编制规划了安庆市2013年到2017年五年间180平方公里建设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计划。 据了解,2013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 棚户区改造 力度,提出2013年至2017年全国改造棚户区1000万户的总体要求和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等工作意见。随后我省编制了2013-2017
发布时间:2014-02-24 14: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