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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非法违法强拆 对方当事人:谯城区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顾冬庆(电话:13321195800) 地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3月15日
发布时间:2016-03-11 17:52:50 -
2016年3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受理行政复议违法 对方当事人:亳州市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赵现昭(电话:15910700219) 地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3月14日上午
发布时间:2016-03-10 18:24:01 -
2016年3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作为 对方当事人:安徽省监察厅 代理拆迁律师:赵现昭(电话:15910700219) 地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时间:3月11日下午3点
发布时间:2016-03-10 18:21:48 -
2016年3月8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国土资源局查处不作为上诉案 对方当事人:固镇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拆迁律师:刘大伟(电话:13240217517) 地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法庭 时间:2016年3月8日8:30
发布时间:2016-03-07 17:31:04 -
法律文书必须按指印吗?
孟先生等4人在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某社区均拥有住宅房屋,因当地实施旧城改造项目而面临拆迁。由于拆迁办给出的补偿安置条件过低,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孟先生等4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起拆迁纠纷。经人介绍,孟先生等4人最终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王炳峰、蔡晓仪承办孟先生等4人的案件,负责全权处理其房屋拆迁维权事宜。在法律调查过程中,县国土局在收到法律调查文件后置之不理,京平拆迁律师遂起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指导孟先生等4人将县国土局复议到县政府。县国土局答辩称:孟先生等4人寄给县国土局的申请表上只有签字、没有按指印,无法确定申请表的真实性,故无法答复。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下,泗县人民政
发布时间:2016-03-03 18:34:45 -
2016年3月16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征收 对方当事人:亳州市谯城区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顾冬庆(电话:13321195800)王志伟王志伟(电话:13161137388) 地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
发布时间:2016-03-03 18:32:24 -
2016年3月16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拆迁管理 对方当事人:亳州市谯城区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顾冬庆(电话:13321195800)王志伟王志伟(电话:13161137388) 地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00
发布时间:2016-03-03 18:31:40 -
2016年3月16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征收 对方当事人:亳州市谯城区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顾冬庆(电话:13321195800)王志伟王志伟(电话:13161137388) 地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15:00
发布时间:2016-03-03 18:30:18 -
2016年2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服行政复议 对方当事人:龙子湖区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张波(电话:13810286401)李鄂陵(电话:13910227344) 地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6-02-29 18:55:45 -
2016年3月1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国家赔偿案件 对方当事人:蚌山区执法局 代理拆迁律师:库建辉(电话:13810752869)赵现昭(电话:15910700219) 地点: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 时间:2016年3月1日
发布时间:2016-02-29 18:53:13 -
2016年3月15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强拆违法 对方当事人:六安市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程东胜(电话:13426231010) 地点: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3月15日
发布时间:2016-02-26 20:08:15 -
2016年2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行政复议违法 对方当事人: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李鄂陵(电话:13910227344)张波(电话:13810286401) 地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6-02-24 16:53:35 -
2016年2月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复议违法 对方当事人:安徽省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李鄂陵(电话:13910227344) 地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00
发布时间:2016-02-01 13:33:43 -
安徽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国家应该给予农民以适当补偿,以保证被拆迁的农民离开土地之后能维持日常生活所需。我们国家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各地大致是一样的,但每个地方的生产水平不同,因此也存在着差异。
发布时间:2020-11-20 10: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