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荆州征地拆迁胜诉:区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认定继承所得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XX行政判决;二、撤销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06 10:23:02 -
江西宜春征地拆迁胜诉:棚户区改造征收商铺,未看到合法征收文件却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书》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江西省宜春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3-01 09:40:56 -
陕西安康征地拆迁胜诉:棚户改造县政府依据往年房价出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法院判决撤销
二审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裁定如下:撤销陕西省安康市某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2-25 10:05:22 -
河南洛阳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撤销重作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二、撤销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三、责令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9:46 -
陕西安康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改造征收,征收补偿决定因与征收公告同日公布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二、撤销被上诉人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12-01 10:28:23 -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能做什么?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能做什么?房屋征收决定是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程序,因此,在审查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性时,应将征收决定作为征收补偿决定的证据和依据,审查其是否存在重大明显违法的情形。拆迁户一旦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就要从这些方面审查其合法性,若存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要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21 09:47:16 -
拆迁补偿谈不成却收到一份拆迁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
拆迁补偿谈不成却收到一份拆迁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所征收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见,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对经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意见。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发布时间:2021-12-14 10:38:12 -
征收公告发布7年后拿出七年前征收补偿决定作为房屋补偿依据公平吗?
2017年,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责令某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某区政府于2018年依据评估报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给予王某货币补偿,但是该评估报告是在2011年作出的,王某不服,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征收补偿决定,责令某区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09:38:14 -
征收方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明确规定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以团购房为辅”
房屋被征收,征收方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载明,“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以货币补偿为主,以周边商品楼盘团购为辅给予补偿”。法院认为征收方提供的选择不明确,侵害了市民的选择权。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和大家看看这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0 09:43:55 -
陕西西安农村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征收宅基地房屋补偿安置严重偏低,征收方却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准备强拆
陕西西安的张先生是当地一村庄的村民,在村内拥有宅基地房屋。2018年开始,当地行政机关将张先生的房屋宅基地所在村庄区域,划为农村棚户区,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征地拆迁,2021年4月,征收方对张先生作出《补偿结果通知书》以及《拆迁预评估报告》,随后3天,征收方又对张先生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紧随其后,又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征收方决定对张先生的房屋实施强拆。
发布时间:2022-04-20 09:32:43 -
吉林白山门面房拆迁案例:门面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危楼拆迁范围,4年后省高院判决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门面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危楼拆迁范围,4年后省高院判决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015年底,当地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市区中心棚户区和危楼进行拆迁、改造,王先生和孙女士的门面房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最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拨乱反正,采纳了两位的观点,并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11 10:03:04 -
湖北荆州城市拆迁案例:区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认定继承所得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
本案中,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在诉讼的过程中,没有提交证据证明余女士继承的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直接做出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是错误的。
发布时间:2021-05-06 10:26:05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之后,我们要留心房屋被强制拆迁
实际征收过程中,因征收方与拆迁户常常就征收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拆迁户总会认为只要自己住着房屋不让强拆、针对征收方送达的文件不理不问就不会有事,但是此时收到的文件一定要格外注意,就是我们下文提到的《征收补偿决定》与《责令交出土地》,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你家的房屋是否会被法院强拆。
发布时间:2021-01-07 10:42:09 -
还未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先作出催告三日内搬迁,诉讼期间违法强拆房屋
2018年8月7日,征收方作出了《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同年11月13日,征收方向张先生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称征收方在没有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没有履行任何法定拆迁补偿等程序之前,将涉案房屋强拆,违反了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0-10-27 09:34:36 -
盾与矛——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浅析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公民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就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维护公民权益的盾牌, 补偿决定书可以说是防止公权力侵犯私益,维护公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理由如下: 1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缺少征收补偿协议情况下,政府拆除房屋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避免了野
发布时间:2013-07-29 15: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