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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拆迁案例:征收方法律适用错误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
拆迁之初,房屋征收部门与赖先生就房屋及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问题顺利达成了协议。但剩余部分的土地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补偿过低,这令赖先生无法接受,双方在签约期限之内未能达成协议。
发布时间:2019-10-21 10:53:50 -
安徽宿州城市拆迁案例: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缺乏证据支撑
因某区政府进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方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8月22日,某区政府在未与方女士就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情况下,单方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该决定之中载明了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方式,并且某区政府限方女士10日内前往征收部门进行选择。
发布时间:2019-06-18 10:18:13 -
广东省城市拆迁案例:压哨撤销市政府征收补偿决定!
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镇政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实施对梁先生房屋征收的相关工作,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对涉案房地产启动评估程序。但双方亦未能就评估机构协商一致,镇政府遂通过摇号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地产价格、资产价格等进行评估。但梁先生对这样一份不公平的评估报告并不满意。在此情况危急时刻,梁先生鼓起勇气,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他拨打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薛正懿、蔡晓仪律师的咨询热线。三位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帮助当事人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6 10:52:01 -
青海省城市拆迁案例:省高院判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化解违法强拆危机
因范先生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上诉人城西区政府遂作出《补偿决定》)。在明白无法通过协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范先生只能寄希望于法律的帮助,在多方打听比较之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孙清泉律师、肖广影三位专业拆迁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全权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05-11 17:06:50 -
湖北省城市拆迁案例:成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卞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有合法的住宅,是有房产证的房子,而且一直在这里居住。该区因要进行旧城改造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卞女士一直不满意拆迁办提供的拆迁补偿数额,遂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因此,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对卞女士作出了阳政补字[2016]×号《补偿决定书》并拟对其进行房屋征收补偿,这是要对卞女士的房屋进行司法强拆的前奏,而这份《补偿决定书》根本不合法,我们怎能坐以待毙!
发布时间:2017-12-05 15:03:18 -
赣州市农村拆迁案例:征收主体不适格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撤
【案例索引】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赣市府复字【2017】XX号 【申请人】宗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曹 星律师 【被申请人】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简介】 宗女士系赣州市章贡区黄金岭某村组村民,2015年2月,其所生活居住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一纸《征收土地公告》而被纳入征迁范围。宗女士虽与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征收拆迁补偿事宜,但其合理诉求一直没有被对方接受,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4月10日,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对宗女士
发布时间:2017-10-27 14:06:23 -
内蒙古城市拆迁案例:拆迁律师助阵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
房屋征收中,当事人可能由于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等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持有不同看法,从而导致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此时,为了避免房屋征收当事人各执己见、相互扯皮、久拖不决,法律赋予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17-02-10 14:56:37 -
江西省拆迁维权胜诉:征收方法律适用错误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
江西省拆迁维权胜诉:征收方法律适用错误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宏国律师、张婷律师、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1 10:48:48 -
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缺乏证据支撑
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缺乏证据支撑【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 傅增强律师 胡海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8 10:04:06 -
广东省拆迁维权胜诉:压哨撤销市政府征收补偿决定!
梁先生在广东省某市拥有合法房屋。某市政府为开展公路工程项目,梁先生的房屋因此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实施单位镇政府给予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梁先生与镇政府就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征收方于是将房屋补偿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十分不公,梁先生当然不满,于是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专家委员会采纳了律师帮助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意见。征收方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第二次评估,梁先生再次申请鉴定时,却以鉴定申请已超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梁先生的异议鉴定。市政府根据该评估结果做出《某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书》)。要求梁先生要在10天之内搬完成搬迁,并将房屋腾空移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6 10:10:22 -
青海省西宁市拆迁维权胜诉:省高院判撤销征收补偿决定解违法强拆危机
因范先生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告城西区政府遂作出《补偿决定》。范先生只能寄希望于法律的帮助,在多方打听比较之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孙清泉律师、肖广影三位专业拆迁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全权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8-05-18 14:54:27 -
征地拆迁胜诉:成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卞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有合法的住宅,卞女士一直不满意拆迁办提供的征收拆迁补偿数额,遂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因此,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对卞女士作出了阳政补字[2016]×号《补偿决定书》并拟对其进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7-12-05 11:40:17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征收主体不适格,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
【申请人】:宗女士 【代理征收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 曹星律师 【被申请人】: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简介】 宗女士系章贡区黄金岭新路区某组村民,其所生活居住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2017年宗女士在与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多次协商未得到满意征收拆迁补偿的情况下,收到了后者向其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此,宗女士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以征收主体不适格,征收标准不合理为由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征收补偿决定。 赣州市政府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并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据此,赣州市政府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17-10-27 14:00:19 -
【以案说法】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这两个决定你能分得清吗?
两个决定都是针对城市房屋征收作出的、两者均可诉。征收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的。 当你收到征收决定及公告,意味着自家房屋要被国家征收了、房屋所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被国家收回了,国家怎么补偿你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 当你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意味着你的房屋已经迈入了被违法强拆的大门,
发布时间:2018-03-26 10: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