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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征收土地预公告孝南征地预〔2023〕第34号孝南区朋兴乡长风村
2024年湖北省征收土地预公告孝南征地预〔2023〕第34号孝南区朋兴乡长风村
发布时间:2024-04-30 14:13:12 -
2024年湖北省仙桃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72号长埫口镇新河村
2024年湖北省仙桃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72号长埫口镇新河村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9:28 -
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92号沙嘴街道杜柳社区
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92号沙嘴街道杜柳社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8:08 -
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74号杜湖街道官沟社区
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74号杜湖街道官沟社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6:43 -
2024年湖北省咸安区士地征收预公告咸安政征预公告(2023)10号咸安区裴家湾一路、细屋一路、刘家巷道路
2024年湖北省咸安区士地征收预公告咸安政征预公告(2023)10号咸安区裴家湾一路、细屋一路、刘家巷道路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5:14 -
2024年湖北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土地预公告仙征预公【2023】48号,位于西流河镇茭排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拟征收西流河镇茭排村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2 14:32:54 -
2024年湖北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预公告荆开征预公告〔2023〕29号,滩桥镇代港村
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滩桥镇代港村(代港片),土地总面积0 5310公顷,其中农用地0 5310公顷(含耕地0 5111公顷)。具体范围及四至详见征地勘测图。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荆州观音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3项情节的用地,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的供电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5:00:18 -
2024年湖北省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征预告字【2023】56-3号 使用土地预公告,周矶管理区河东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5:33 -
2024年湖北省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征预告字【2023】56-2号 土地征收预公告,周矶街道办事处范新场村
本次拟征收我市周矶街道办事处范新场村集体土地约0 7840公顷。土地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4:12 -
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仙征预公【2023】02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三伏潭镇沟二村
本公告发布后,由三伏潭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拟征收土地镇、办、场、园区负责监督落实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2:00 -
2023年山东荣成市拆迁公告:用于沟东崖旧村改造项目、春汇智能物流交易中心项目、蜊江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崖头街道小孙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沟东崖股份经济合作社,崂山街道河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寻山街道寻山所村村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荣成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 6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07 13:48:31 -
2023年山东胶州市拆迁公告:用于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青岛)科创产业园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胶莱街道撑角埠村、小回村、大回村、后韩哥庄村、姜家街村、前韩哥庄村、十五亩地村、花埠顶村、王家河头村、周家河头村、辛庄村
地块2至地块4拟用于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艾司博先进封测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7拟用于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8拟用于壹时代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24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3-10-10 13:57:27 -
重庆市《璧山区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指导意见(试行)》宅基地按27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的80%补偿
宅基地退出补偿(补助)1 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地坝用地面积(用于建造生活附属设施及地坝用地面积按20平方米 人计算,不足20平方米 人以实际丈量为准),按27元 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3-07-10 15:04:47 -
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住建部:“公摊面积”取消了?没那么简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38项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否意味着,公摊面积将面临取消?在拆迁中,产权置换后的安置房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 说面积,真真是傻傻分不清楚 想要解除上面的疑问,先来了解几个概念: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这些各式各样的面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犹如雾里看花。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卧室、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主要包括电梯、走廊、楼梯间、公用墙体、设备间等。 谈公摊,群众大呼伤不起 公摊不知不觉已
发布时间:2019-02-28 1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