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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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安徽拆迁案例】房子被拆3年没补偿,两次败诉后最高法再审,责令限期履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10-13

【安徽拆迁案例】房子被拆3年没补偿,两次败诉后最高法再审,责令限期履行
 
出嫁女征地安置维权胜诉案例(阿珍案)她是村里户口,在村里建了房、住了十几年。征收一来,房子被拆了,补偿安置却被一句出嫁女不算安置人口挡在门外。一、二审全输了,她没有放弃。
 
案件档案原告:阿珍(化名)被告:当地征收部门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霞律师裁判结果:撤销一、二审判决;责令当地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被踢出安置名单的11年很多征收补偿纠纷,争的从来不是钱,是身份两个字。阿珍的案子,把这两个字里的难处全走了一遍。
 
1995年阿珍登记结婚,户口迁入村里,此后一直在村里生活1997年用自家自留地与他人调换地块,建起三间二层楼房2005年一家三口入住楼房,之后陆续修建、居住至今2014年起新城建设启动,土地被征收,房屋进入征收范围2017年12月生效民事判决:确认阿珍一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分配土地补偿款15万余元2018年9月房屋在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被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拆除2019年2月通过EMS向当地书面申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对方签收后没有下文2019年起诉,一审驳回2020年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再审2023年再审改判:撤销一、二审判决,责令60日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房子拆了,评估款约16.8万元就存放在征迁部门账户里,补偿安置却始终没有着落。这不是没钱,是不给。
 
这案子,难在三道关接案时,阿珍手里只有一句话:我是村里的人,房子是我自己建的。可这句话,恰恰是最难证明的。
 
难点一:身份关——出嫁女算不算村里人?安置政策的通行条件,叫三有一长期:长期居住在征迁范围内、有合法户籍、有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确定为安置人口。
 
阿珍的情况卡在哪?当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她因为已经出嫁,没有参与承包。村里和征迁部门抓住这一点:你没承包地,就算不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不在安置名单里。
 
一句嫁出去的姑娘,差点把十几年的居住事实一笔勾销。
 
难点二:房屋关——没有产权证,房子是谁的?阿珍没有房产证,也拿不出当年的建房批准手续。征迁部门据此认定:房屋产权人是阿珍的父亲,阿珍只是借住——既然房子不是你名下的,安置当然没你的事。
 
更麻烦的是,家里的父亲、母亲、妹妹和两个弟弟,都作为第三人出现在案子里。房子到底是谁建的、谁有份额,连家庭内部都各执一词。
 
难点三:时间关——一、二审都输了,还有路吗?2019年起诉,一审驳回;2020年上诉,二审维持。两场败诉,把补偿安置这扇门彻底焊死。很多当事人走到这一步就放弃了,但行政诉讼的路,还没有走完。
 
我们怎么破这三道关第一招:用一份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先定身份。这是整个案子的关键一步。2017年,阿珍一家就土地补偿费分配打过一场民事官司,某县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阿珍一家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判令支付土地补偿款15万余元。
 
同一件事,民事判决已经认定的事实,行政审判应当尊重。既然法院已经认定阿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迁部门再说你不是村里人,就没有依据了。
 
第二招:用对方自己的政策文件,照镜子。我们不凭空讲道理,而是把当地的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翻出来,逐条对照。
 
实施意见写得很清楚:长期居住在征迁范围内,有合法户籍和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确定为安置人口。阿珍的户籍一直在村里,建房后长期居住,成员资格有生效判决背书,按对方自己的文件,她恰恰是符合条件的。
 
第三招:用法律底线原则兜底。即便政策理解有分歧,还有一道法律底线:土地管理法规定,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征收补偿安置必须坚持的原则。房子拆了,补偿安置义务不会凭空消失。
 
再审判决采纳了这套逻辑。
 
最高法怎么说阿珍的户籍登记地一直在村里,婚后其丈夫和儿子户籍均落户在村里。生效民事判决认定,阿珍与丈夫在村里建房,并一直在此居住生活。阿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权参与集体土地的使用。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权以及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
 
据此,再审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责令当地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阿珍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这已经是本案的实体改判,不是案子重新审,而是直接判当地限期履职。
 
案件复盘会找已决事实。当事人手里一堆材料,真正改变局面的,是那份2017年的民事判决。同一事实被生效判决认定过,就是最有力的证据,比十份村民证明都管用。不跟对方在有无承包地上纠缠。承包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成员资格是身份的问题,两者不能划等号。我们绕开对方设的战场,把战场拉回户籍加居住加生效判决。坚持把程序走完。一审败诉、二审败诉,都不意味着终局。申请再审、最高法指令再审、再审开庭,每一个程序动作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最后才等到改判。把政策文件当武器。当地自己的实施意见,反而成了证明阿珍符合条件的依据。政策是公开的,逐条对照,很多答案就在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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