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住宅区及非住宅区不得进行违法建设,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住宅区及非住宅区不得进行违法建设,2022年现行有效,第八条 辽宁省本溪市发现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可责成区综合执法等部门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02 13:40:11 -
辽宁省《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辽宁省本溪市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辽宁省本溪市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综合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02 13:29:56 -
辽宁省《抚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抚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五条 辽宁省抚顺市征收私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45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辽宁省抚顺市货币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补贴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30%。
发布时间:2022-04-02 10:34:07 -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九、辽宁省大连市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新增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以及进行房屋装修的,不因此增加补偿费用。二十四、征收非住宅房屋,征收时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参考其经营规模、经营情况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发布时间:2022-04-01 15:51:19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八、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新增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以及进行房屋装修的,不因此增加补偿费用。
发布时间:2022-04-01 15:45:24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附大连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附大连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八条 征收产权住宅房屋的补偿与安置产权住宅房屋的补偿与安置,按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安置面积,基础安置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三)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征收产权住宅房屋补助政策1 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1000元,并按20元 平方米 月 户的标准(不足900元 月 户的,按900元 月 户计算),一次性支付每户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计户单位)。
发布时间:2022-04-01 15:33:06 -
辽宁省《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六条 辽宁省沈阳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4-01 13:40:51 -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通辽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住宅平房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1 3倍乘以评估价格计算,1 3倍后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二)住宅楼房价值的补偿,按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1 1倍乘以评估价格计算。1 1倍后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发布时间:2022-04-01 10:41:01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调换房屋是现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调换房屋是期房的,价格按本年度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2022-03-31 13:36:47 -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有效,第二十一条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第二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发布时间:2022-03-25 14:55:42 -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开始施行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开始施行,(一)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二)在过渡期限内,征收住宅房屋每月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发布时间:2022-03-25 14:16:07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 5万元;(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25 14:00:49 -
《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人只有1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
发布时间:2022-03-25 13:35:19 -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发布时间:2022-03-25 13: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