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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在征地拆迁时,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无证房屋在征地拆迁时,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发布时间:2021-11-02 10:01:49 -
《土地管理法》生效前后、《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后对违章建筑认定的变化
《城乡规划法》中有关规定,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要由规划部门进行鉴定,未经鉴定前,任何人不得将其视为违章建筑,不得随意拆除。所以镇政府的说法,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都是不能成立的。
发布时间:2021-11-01 10:20:53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人在外地错过了怎么办呢?
这次的确权工作,是以村为单位统一开展确权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家庭没有完成会怎样?先要了解一下你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仍在进行当中。如仍在进行中,请向村委会申请,如果村委会不受理,就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如果确权已经结束,一般过段时间还会在当地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如果不接受,就到乡镇办;
发布时间:2021-10-29 11:26:51 -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行,宅基地改革禁止违反村民意愿强行流转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在宅基地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四个禁止”:禁止违反村民意愿强行流转宅基地,禁止非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禁止强迫农民迁出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1-10-27 11:20:52 -
自家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符合这六种情况将不能随意翻建
有部分城镇居民喜欢到农村买民房,殊不知这些民房都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有了民房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拥有民房的村民把民房卖掉后,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交还给村集体。而且城镇居民买了民房也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一旦城镇居民把他们购买的民房拆掉,那么,就不能再进行翻修。
发布时间:2021-10-20 09:43:33 -
村民怎么申请宅基地建房才能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宅基地必须纳入村庄规划。农村村民的具体申请程序如下:首先,通过村集体经济成员表决两个事项,第一个事项是,村民为“一户一宅”的户,如结婚等;第二事项是,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其次,经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经批准后建房。
发布时间:2021-10-19 13:57:52 -
农村宅基地新规出台保障农村户口居民的合法权益
但农村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按照正式程序申请的宅基地,一般情况下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非正式手段回收。虽然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城市化率,但农村仍有数亿农村居民,他们仍然依靠土地生存。如果他们的土地得不到法律保障,他们的生存就会出现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19 11:35:19 -
京平拆迁律师:李丽娜与李玉律师成功为贵州六盘水村民果园果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李丽娜律师与李玉律师成功为贵州六盘水村民果园果维权!2020年,因农产品综合产业启动了征收拆迁项目,罗先生的宅基地房屋和承包果园在征收范围内。然而,征收项目却并未公布任何法定征收文件,罗先生也不敢冒然行动,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23-12-25 11:27:17 -
嫁出去的女儿该不该有征收补偿?
农村外嫁女的权益保护这一问题,本身是带有浓厚和鲜明的中国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特别是以村民自治这一制度的合法外衣包装下谋求所谓集体利益的最大化而排斥非身份认同下的外嫁女,剥夺了原本就处于边缘地位
发布时间:2023-08-21 13:59:29 -
补偿安置协议遗漏的补偿项目是否能通过起诉要回?
虽然一般而言,行政赔偿是指直接损失,司法实践也有延及到必然损失的序列的趋势和迹象。补偿是高于赔偿的。因此,对于必然的经济损失,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没有纳入补偿范围,原则上也是可以重新起诉要求给付的。
发布时间:2023-07-10 13:36:59 -
承包地出租给第三方合同约定土地征收附着物补偿款由双方平分,征收来临承租人未按约定给村民补偿款怎么办?
某村村民的土地被村委会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土地遇到征收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合同规定,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经过折旧后的多余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平均分配。在2022年,该村土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向村集体发放了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分配给了村民,但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他们只获得20多万。
发布时间:2023-06-27 10:11:31 -
征地拆迁过程中五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征收行为涉及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若征收部门仅仅以一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可以将公民的合法财产进行剥夺,征收行为显得比较轻率、随意。在无法律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统一的概念性定义的条件下,我国又缺乏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最终征收行为易成为任意性行为。
发布时间:2023-06-08 13:21:26 -
9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会损害拆迁户合法权益的情形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有时政府或开发商可能会偏袒某些利益相关方,比如关系密切的人,导致其他拆迁户的权益受到损害。村委会也可能制定不公正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使一部分人获得较多补偿款,而另一部分人获得较少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3-06-02 13:32:03 -
强拆不考虑社会影响,将摧毁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近日频频发生的两起强拆事件中,虽然被拆除的建筑都认定是违法建筑,当事人是违法人员,但舆论场上几乎无一例外给予同情和支持。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感到担忧,如果人人都对犯罪者同情,并想借此减轻他们的罪责,那么法律的威严何在?
发布时间:2023-05-22 13: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