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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17号,上海市闵行区南华街东侧、南华路东南侧地块内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8:41 -
2024年上海崇明区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崇)征地房补告〔2024〕第2号, 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崇明区(东至上海宝山站,北至崇明区市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崇预征地告〔2023〕第50号)及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调查情况,崇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5:51 -
2024年山东肥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肥征预公告〔2024〕16号安驾庄镇安刘村、店子村、路家杭、南夏辉村、南辛庄、南元村、三岔口村、瓦屋村、围子村、肖家店、张杭村、庄户寨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驾庄镇安刘村、店子村、路家杭、南夏辉村、南辛庄、南元村、三岔口村、瓦屋村、围子村、肖家店、张杭村、庄户寨村;孙伯镇东程村、南栾村、西程村;汶阳镇董城宫村、马东史、明新、三娘庙、孙孝门村、塔房村、田东史、汪城宫村、西南庄村、新刘、张城宫村、张楼村、张孝门村、砖东村、砖西村。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1:40 -
2024年山东庆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庆征预公告〔2023〕19号,前官村、三陈村,庆云县城市扩容排水防涝提升项目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地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9:34 -
2024年山东庆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庆征预公告〔2023〕20号,解集村、魏洼村、东辛店村、李云曲村、张立村、甄家村、张庄村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地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4:30 -
2024年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征预公告〔2024〕3号,店埠镇东南阁村、永兴庄村
地块1拟用于玻璃加工的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包装膜生产的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 2023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780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4-02-22 15:00:28 -
2024年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罗征预公告〔2024〕3号,罗庄区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东徐家林村、后站村、东店子村、西店子村、中店子村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傅庄街道西徐家林村土地、西至银杏路、南至彭庄路、北至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东徐家林村、后站村、东店子村 。
发布时间:2024-02-22 14:58:33 -
2024年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征预公告〔2024〕4号,南墅镇水晶路东,工业区横二路南,南墅镇南墅村、西院上村、院后村
地块1拟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动力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的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拟用于碳纳米管生产提纯车间的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 2023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780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4-02-22 14:56:44 -
2024年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征预公告〔2024〕1号,望城街道前塔埠头、北马家庄村、刘家庄村、西贤都村等村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4:55:35 -
2024年山东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B〔2024〕6号,泉子峪村、许家坡村、太平庄村、支家岭村、北至凤凰村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地块一位置范围:东至泉子峪村、许家坡村;西至泉子峪村、太平庄村;南至泉子峪村;北至支家岭村。地块二位置范围:东至太平庄村;西至许家坡村;南至许家坡村;北至凤凰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南市历城区仲宫街道办事处太平庄村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2-22 14:44:04 -
2024年湖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蔡征补公告[2023]第1号,蔡甸区张湾街道太山村、上独山村、庙前村、李湾村、蔡甸街道成功村、玉贤街道蝙蝠村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张湾街道太山村、上独山村、庙前村、李湾村、蔡甸街道成功村、玉贤街道蝙蝠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柏林地铁小镇朝阳河及沿线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并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蔡土告字[2023]1号)。
发布时间:2024-02-22 14:02:29 -
2024年浙江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0:36 -
2024年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桥镇、沙埠镇、头陀镇以及高桥街道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浙政发〔2022〕32号)、《黄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办发〔2016〕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发布时间:2024-02-22 13:39:23 -
2024年湖北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预公告荆开征预公告〔2023〕29号,滩桥镇代港村
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滩桥镇代港村(代港片),土地总面积0 5310公顷,其中农用地0 5310公顷(含耕地0 5111公顷)。具体范围及四至详见征地勘测图。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荆州观音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3项情节的用地,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的供电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