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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63万户居民
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 63万户居民,全面启动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2021—2023年,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2025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2-09 15:37:10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设定评估机构参与的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2022-02-08 15:21:30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置补偿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对中心城区因文物保护、规划条件限制等无法就地安置的,可进行异地安置,
发布时间:2022-01-27 11:14:23 -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平房房屋定向安置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 7倍(含)。(2)被征收人所选定向安置房屋户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 7倍但不超过15平方米(含)的部分,按建筑面积8000元 平方米的价格购买。超出15平方米部分,按照周边房地产标准市场价格购买。
发布时间:2022-01-26 13:23:11 -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已经2020年9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5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6 12:01:32 -
北京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被征收房屋用途、面积、补偿标准给出了依据
北京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被征收房屋用途、面积、补偿标准给出了依据,被征收房屋的认定(一)房屋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及奖励费标准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2-01-25 13:36:06 -
吉林省松原市政府印发松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吉林省松原市政府印发松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要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要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费由被征收人一次性领取2000元。征收非住宅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1-18 15:34:09 -
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印发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印发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规定存储到专门账户,专款专用。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计入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第十一条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3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布时间:2022-01-18 15:24:56 -
吉林省柳河县政府印发柳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吉林省柳河县政府印发柳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第三方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评估结论为不可实施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18 15:16:32 -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20年3月10日施行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2020年3月10日施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7:14 -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发布时间:2022-01-18 14:16:49 -
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
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黑龙江佳木斯市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发布时间:2021-10-11 14:28:27 -
安徽省安庆市农村拆迁案例:本分居民房被拆,拆迁维权战役首告捷
【事与愿违的拆迁】 张先生本是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X镇的本分居民,2014年因政府提出的修路工程,让张先生一家人为家乡的发展着实高兴,面临政府征收的他也以为从此生活可以变得更加美好,但残酷的现实却狠狠地打破了这一家人的期望。拆迁工程启动,关于补偿问题自然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可是就在大家积极配合政府政策,准备搬迁时,拆迁办以蛮横无理的态度提出了让群众哗然的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让张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拆迁办不仅不听百姓声音,更是处处刁难、威胁,逼迫拆迁户签字搬迁。张先生不相信如此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6-03-24 16:15:15 -
广西城市拆迁案例:法律调查不被重视,行政复议恢复正途
申请人:李卫、黄卫、黄政林、巫谢香 被申请人: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案情简介】 李先生、
发布时间:2016-03-16 10: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