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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以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区域新建商品房均价作为货币化安置单价
河南省《漯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第六条 货币化安置标准与《漯河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漯河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漯两改〔2013〕2号)中的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应给予房屋安置补偿部分,按照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区域届时新建商品房均价作为货币化安置单价;应给予货币补偿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9-13 16:10:21 -
河南省《焦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
河南省《焦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河南省焦作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除外。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发布时间:2022-09-08 16:35:23 -
河南省《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遵循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河南省《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三条 棚户区改造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的原则,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自主安置。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利用补偿款自主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现安置。
发布时间:2022-09-06 15:14:44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河南省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应按照本意见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发布时间:2022-09-05 15:03:23 -
江苏省《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版修订完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九条 & 8194;江苏省南京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综合补偿费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计算:(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具体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范围涉及多个征地区片的,按照相应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具体补偿标准及其对应的被征收土地面积分别计算;
发布时间:2022-08-29 15:39:21 -
四川省《南充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5年前完成3770个待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川省《南充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市待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 63万户居民,建筑面积3429万平方米。;2021—2023年,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2025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8-16 13:57:36 -
四川省《内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18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川省《内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政府按以下标准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政策性补偿。1 四川省内江市通信、水电气等设施补偿:按户给予7200元的综合补偿;2 四川省内江市空调移机补偿:按每台300元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16 13:38:20 -
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五十四条 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一)非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照《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分别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补助、奖励的总额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品迭后相互结清差价。
发布时间:2022-08-15 14:04:31 -
广西《北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4年施行版本
广西《北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征收住宅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照套内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房屋面积。对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按照1︰1比例调换,安置房公摊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差额部分不补差价。
发布时间:2022-08-02 13:32:07 -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十条 & 8194;广西南宁市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原则上按房屋价值实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结合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类别、用途、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以及客观收益对价值的影响等评估确定。第四十一条 & 8194;广西南宁市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4:36 -
贵州省《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引导棚户区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案
贵州省《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 《安顺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可采取下列三种方式。(一)根据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将征收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棚户区居民,棚户区居民可自行购买、租赁住房;(二)搭建房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商品房房源库,为棚户区居民自主选购住房提供帮助,政府根据购房合同及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将货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给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个人);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7:33 -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对象选择住房安置的,安置和补偿遵循以下原则:(一)安置对象无论在本村有无房屋,均按每户应安置人口人均不超过45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统筹建设全产权安置房以户为单位予以安置。每户的安置建筑面积为应安置人口乘以45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0:48 -
贵州省《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八条 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功能的确认:(一)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记载为准;(六)贵州省安顺市被征收房屋为合法建筑且未改、扩建,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的,测绘面积大于证载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证载面积大于测绘面积的,以证载面积为准。
发布时间:2022-07-29 13:39:00 -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6 1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