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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棚户区改造三层楼被不明身份的人拆除没人承认两眼一抹黑该怎么办?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秦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2018年4月16日,秦先生发现三楼自建的35平方米简易房被强制推平,有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屋基本被破坏殆尽,仅剩主框架存在,随后其向公安机关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未如实告知案情。半年后,秦先生再一次发现房屋被不明身份的人偷拆,当即报警并阻止强拆。
发布时间:2020-11-26 09:46:44 -
棚户区改造征收方清表占用承包地,村民集体诉讼赢得官司
2017年,征收方下发了“关于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决定对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建筑物、附属物进行征收。2018年10月27日,指挥部组织对耕地上的树木进行铲除,圈建围墙,并在承包地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占用了45名村民的承包地。村民不服,集体委托律师,于2019年1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征收方清表占用45名村民的承包地的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0-10-09 09:09:19 -
棚户区改造为迫使早签协议早搬迁,街道将其房屋认定成违章建筑责令自行拆除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王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是,由于征收方给出的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无法满足一家人的基本生活,王先生拒绝与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为了迫使王先生接受低补偿、早签协议早搬迁,某街道办对王先生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将其房屋认定成违章建筑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该房屋。
发布时间:2020-09-28 09:36:22 -
棚户区改造征收村民因征收补偿不公起诉,征收方提交17份证据仍输了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征收,村民觉得安置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公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征收机关作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征收机关辩称,项目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125户拆迁户中有116户赞同征收,所作的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交了17份证据
发布时间:2020-08-25 09:38:59 -
2019棚户区改造攻坚之年,集体土地征收流程详解(下)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此类棚户区改造拆迁由于被征收的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所以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实施,拆迁的合法文件是由省级政府或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时间:2019-02-11 09:57:37 -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太低面临违法强拆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这些本是政府为了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水平的惠民工程,如果拆迁户面临的拆迁补偿标准很低,甚至达不到原来得生活居住水平,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安置补偿协议,但又面临违法强拆风险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20-07-22 17:19:07 -
山东济宁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改造房屋遭强拆,请求公开征地相关文件只得到征地批文复印件
在庭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某县政府是本案信息公开的主体,其只提供征地批文复印件,让王先生到国土资源部门查询其他信息的行政行为属于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此外,济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未对此进行变更,于法有违。
发布时间:2020-09-16 10:32:38 -
山东菏泽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项目征收县政府应对其下属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实施的违法强拆行
因棚户区建设项目面临征收拆迁,但何先生等四户均与征收方未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9年5月15日早上六点多,有关部门和大批人员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何先生等四户的房屋非法违法强拆,后据某县作出的行政裁定书知,该违法强拆行为是县政府下属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实施的。
发布时间:2020-09-02 10:42:12 -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的区别
在棚户区改造的名义下拆迁,背后却进行了大规模的商业开发,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拆迁办对拆迁进行更多的监督和审批,在征收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应对拆迁户。但是这“挂羊头卖肉”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1-11-01 10:39:35 -
棚户区改造房屋遭遇违法强拆,重审二审阶段律师助力达成和解获得满意补偿
案件已经到达了重审二审阶段,殷先生和肖女士在山穷水尽之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贾素飞律师代为参加本案重审二审的庭审,寄希望于贾素飞律师。贾素飞律师详细分析,从案情中发现涉案房屋强拆违法,屋内物品没有赔偿,只有羊群的损失赔偿,委托人没有被安置补偿,本案强拆行为违法。于是贾素飞律师确定了办案的思路,从遗漏强拆违法的诉求及寻找其他有利证据材料着手,据理力争。
发布时间:2021-07-19 09:53:42 -
棚户区改造征收经营用房按照住宅进行补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维权
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的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张女士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之内。因张女士的房屋一半用来经营,征收方却直接按照住宅来对张女士进行补偿,在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双方没有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便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谷美玲律师帮助其维权。
发布时间:2021-06-15 10:00:09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解析: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公平与合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解析: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公平与合理。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发展和民生工程,旨在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需要政府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补偿政策。同时,还需要关注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改造过程中得到妥善的安置和补偿。
发布时间:2024-01-23 16:31:10 -
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吗,改造后的价值是如何评定?
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吗,改造后的价值是如何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棚户区改造成为了许多城市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然而,对于棚户区改造后的房产证问题以及改造后房屋价值的评定,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发布时间:2023-12-13 16:00:35 -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改造后土地性质是怎样的?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改造后土地性质是怎样的?我国对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强调要施行净地出让,或采用做地+收储的模式,而非棚改时大规模的一二级联动模式。城中村改造涉及农村集体用地和房屋,可选择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棚改则多通过大规模拆除新建改造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危旧住房、破房烂院等。
发布时间:2023-12-12 13: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