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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改革
在我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农民是一个庞大的阶层,其数量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各方面建设。当前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不利于农村稳定的各种因素不可避免地要显露出来。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虽然法律上有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文,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难以眷顾到他们,让他们成为法律实施的死角,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真正实现了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空中楼阁变为现实,由抽象的社会正义演变为真实的存在。法律援助不是简单地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1:22 -
对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几点思考
自2004年人权入宪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深化,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很多人建议执业律师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中提前介入,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拓展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方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但同时,这种做法似乎又与法律援助现行规定相冲突,为此,有必要就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一、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法理依据 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正是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0:25 -
法律援助要两注重
法律援助的宗旨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使他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怎样实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使法律援助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法律援助整体效能最佳化,真正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当前,法律援助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运用不同层次的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援助活动,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受援人的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更贴近贫困百姓,从而提升法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9:24 -
论人本观对政府法律援助决策的影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了出来,以此为标志,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所追求的目标是建设并完善一个充分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其基本特征就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那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力以及没有知识和能力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也都能够拥有和其他公民乃至政府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8:44 -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2:24 -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及拆迁相关法律问题
拆迁租赁房屋,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拆迁户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办对拆迁户给予补偿。拆迁户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办应当对拆迁户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拆迁户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出租房屋包括出租住宅房屋和出租非住宅房屋。对出租住宅房屋而言,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解决居住问题,而居住问题是每个人都需解决的最基本问题之一,拆迁律师相对于出租方来说,承
发布时间:2013-03-20 16:10:05 -
如何妥处拆迁行政纠纷
如何高效审理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笔者认为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把立案关。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抓紧立案进入审理程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劝导其找有关部门解决。二是既要吃透案情,熟悉涉案法律、法规,又要善于掌握和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潜在因素和外在制约条件,使纠纷矛盾得以妥善处理。三是注意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政策,讲法律,争取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注意审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不能孤立办案和单纯办案。 对于被诉政府的拆迁具体行政行为,开庭审查后,如果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9:13 -
四川城市拆迁案例:民告官并不难,非法违法强拆需买单
【案情回放】 季某为四川某镇居民,2009年4月3日上午其居住数十年的自有房屋被当地从事拆迁业务的拆迁公司强行暴力拆除。房屋拆除前季某未得到任何补偿,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拆迁办员手段过于暴力,导致季某全部家庭财产均被砸毁,并且掩埋在瓦砾之中,财产损失巨大。为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季某及家人奋起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季某及其家人均遭到了无理殴打,季某妻子及女婿拆迁户员打伤,季某的女儿也受到威胁。由于实力相差悬殊,季某未能阻止违法强拆行为的进行,短短几个小时过后,原本陪伴自己及家人几十年的房屋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发布时间:2013-03-20 16:00:10 -
广西企业拆迁案例:相差几千万的拆迁补偿
【写在案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拆迁更加的频繁,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其中企业和店铺的拆迁往往是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由于企业房屋具有经营的性质,拆迁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征收带来的员工流失和商业信誉以及原有供销网络的破坏等损失。所以面临拆迁,企业既要承担有形资产的损失,更多的还要承担无形资产的损失。现在社会的拆迁纠纷已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焦点,许多企业在强大的拆迁办面前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6:30 -
江西农村拆迁案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从“0”补偿到85万补偿呢?
【写在案前】 2012年5月,鹰潭市夏埠乡防洪堤项目拉开帷幕,从此,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埠乡夏埠村的王丽华(化名)开始陷入百姓拆迁之烦恼。王丽华在村里拥有宅基地房屋,其儿子长大成家之后,王丽华按照法定程序给儿子另建了一栋房屋。然而,当拆迁办来与王丽华商谈拆迁补偿事宜时,王丽华愣住了,因为其中一套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丢失了,拆迁只补偿这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0补偿!王丽华很是气愤,他们怎么能不顾客观事实呢?法律维权意识很强的王丽华立刻来到北京,找到我团队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我团队派出黄爱华律师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7:4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写在案前】 赵志勇(化名)等15户是泰州市某村村民,一直享受着乡野间恬静的生活。谁知2009年,一纸拆迁通知打破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政府要征收本村土地,建立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家园就要被毁,赵志勇感到无比的悲伤。然而当看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时住,赵志勇脑中只有愤怒。通知书上写到每户补偿一套房屋,位置很偏僻,离现在居的地方很是远,而自己又没有工作,补偿款那么少,怎么可能维持生计呢?经过了几次协商未果,赵志勇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拆迁维权中口碑极好,深得拆迁户信任,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0:14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终获判,姗姗来迟的正义
【写在案前】 2010年7月22日,风和日丽,家住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寺巷镇富野村十六组X号李龙(化名)像往日一样吃过饭后便坐在自己院落里和家人聊天。谁料,家门口突然停了辆面包车还有一辆推土机。从面包车上下来了十几号人,直冲李龙去了。李龙迎了上去,还未等说一句话,那帮人便拖着他往院外走,任他怎样挣扎。自己被摁到大街上,一动不能动。随后,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孩子都被这帮人请了出来,有人开着推土机对李龙生活多年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自己的全部家产被掩埋在废墟中,一家人也无家可归了。李龙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作为一介草民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1:56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建设房屋遭非法违法强拆,和解获高额补偿
【写在案前】 李某是江苏无锡某村的普通村民,拥有两套房屋,一处是自家的宅基地房,另一处为在村口给儿子建的婚房。2011年8月,政府搞城中村建设,这两套房屋都面临拆迁。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每家获得大概120平的房子一套,加上补偿款3万元。所有人看到方案后,无不震惊,都摇头表示不同意,于是都迟迟不搬。终于,在2011年11月的一天上午,拆迁办耐不住性子领着几十号人来到村口,手里拿着各种器械,直冲入村里的第一户人家。人被强拽出来,东西被拖出来,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工具对房子实施违法强拆。就这样一户接着一户,在一片吵闹声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1:40 -
吉林农村拆迁案例:被撤销的“规划许可证”
【写在案前】 陈华(化名)是吉林省的普通村民,家里共有6口人,拥有11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加上院落面积总计150平方米。2009年3月下旬其收到了市政府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与《房屋拆迁公告》。陈华被告知其房屋即将被拆迁,安置条件是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进行经济适用房产权调换,650元每平方米,人均30平方米,合计117000元,与评估房产价值比较差额补偿。陈华看到后,觉得很是不公平,于是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2间三层产权门面房的主张,但并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