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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黑龙江齐齐哈尔征地拆迁维权案
刘女士和司先生夫妇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屋。由于项目建设开发,房屋面临拆迁。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刘女士和司先生认为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因而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为了达到拆迁用地的目的,县政府向刘女士和司先生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决定。面对强势拆迁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拿到满意的补偿,夫妻二人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维权。 接到求助后,京平拆迁律师团派出了程东胜和蔡晓仪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此案。现在两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案件的操作,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将兢兢业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代理工作,帮助当事人取得法律维权的胜利。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63797888/010-56225888 拆迁维权QQ群
发布时间:2016-02-22 19:32:40 -
“住改非”怎么补偿?
只有想不到的,没有现实中无法出现的。在日常咨询中,住改非的情况非常普遍,今天 京平拆迁律师 就用案例对比的形式跟大家聊一聊什么是住改非。 以案为检 案一 张先生是山西晋城的一个普通村民,2014年,张先生听说当地政府要在自家附近建一个大型的农贸市场,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周边的地理优势,抢占商机,随即在自己的房子上加盖起了二层和三层,想着把第一层出租出去或者等农贸市场建起来后自己能够做点小生意。事不遂人愿,半年时间过去了,农贸市场也建起来了,可惜不是在张先生家的门前,而是在其对面,更不幸的是,为了配合农贸市场的
发布时间:2015-12-18 19:19:33 -
国有土地上特殊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
在现实中房屋的用途多种多样,除去平时常见的住宅或是经营性用房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房屋面临拆迁,由于这个房屋的特殊性会导致拆迁补偿标准的不明确,拆迁中很多拆迁户也是困惑颇多,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为你盘点一下这几种特殊类型的房屋的 拆迁补偿 ,提供相关的规定供各位参考。 一、违章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
发布时间:2015-11-23 17:57:42 -
拆迁最低补偿面积是多少?京平拆迁律师吐血整理
京平拆迁律师经常接到拆迁户的咨询,问房屋拆迁选择安置房的话,能给补偿多大面积的房屋。拆一还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拆迁补偿原则,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如果拆迁户原来的房屋面积非常小,例如只有十几平怎么办? 大家不要笑,这种情况并不是京平拆迁律师凭空捏造出来的,实际上由于历史原因,在许多城市的旧城区,面积特别小的房子还真不少见,对于这类房屋,如果选择产权置换,一般也没有同样面积的安置房,如果严格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对于超过原房屋面积的部分即使按成本价来补足差价,拆迁户可真是要哭了选择安置房要交一大笔钱,选择货币补
发布时间:2015-07-31 18:18:13 -
拆迁律师新规解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能给农民带来什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这一问题,多年来倍受人们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而今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并实施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更是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让我们看到了改革的成果与希望。 伴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市场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土地供应却日趋紧张。其原
发布时间:2015-03-24 14:59:16 -
浅析我国行政补偿制度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权利保障和利益平衡机制,行政补偿对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合法地给特定人带来特别损失时依法予以弥补,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行政补偿的法律规定较多,也有其自身的特征,其总的发展趋势是建立统一的制度,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行政补偿性质的确立,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其应遵循人权保障、利益平衡、依法的原则;其范围和程序应科学合理。 关键词:行政补偿规定立法执法问题对策建议 一、中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作为历史悠久的大国,我国封建统治时间很长,君权本位思想根源很深,也很典型。国家责任直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3:50 -
孙清泉律师
孙清泉律师,北京工商大学 民商法学 硕士研究生,北京市民商法学会会员,具有全五科证券从业资格,现致力于: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诉讼业务为主,兼顾:股权设计、保险理财、海外移民、婚姻家事、风险防控、税务筹划、财富传承、合同实务、物权纠纷、侵权损害、建筑工程、公司法务、强制执行、金融资本、刑事辩护等
发布时间:2020-04-17 16:06:11 -
李霞律师
李霞:合伙人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政法。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开始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272164。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在清华控股集团下某咨询企业从事企业法务工作多年,熟悉
发布时间:2018-07-10 13:22:31 -
库建辉律师
库建辉: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时间:2019-08-20 10:56:25 -
拆迁律师综合篇先后被板倒的拆迁大咖们
拆迁律师 整合了一篇近年来先后被扳倒拆迁牛人们,这些拆迁牛人们是因为什么被百姓被起了一个与拆迁挂钩的外号,他们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呢!他们又为什么让百 姓产生厌恶和畏惧,为什么又违背政策进行着违法的行为呢!是利益,是政绩,还是为了百姓,现在看来为了百姓是不可能了,因为这些官员都是被百姓举报给扳倒 的,那么为了利益和政绩是最靠谱的,但是行为和言行过激,最后的结果是什么,现在又在干什么呢!我们来看看他们被扳倒的原因,再看看他们的个人经历。 拆迁大佐沈培平 沈培平简历 汉族,1962年2月生,云南施甸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01~2004.11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4.11~2007.04 思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7.04~2013.01 普
发布时间:2014-03-14 11:53:22 -
网民发帖称一跳楼事件与政府拆迁相关 被拘10天
www.jinglawyer.com 原标题 [黑龙江一网民散布谣言被拘10天] 新华社哈尔滨1月21日电(记者 李建平)记者21日从黑龙江省密山市政府获悉,当地一网民因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据警方介绍,前不久,密山市郭某在未了解真相情况下,将当地一起跳楼自杀事件与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相关联,并以京飞一家网友的身份在天涯社区、网易论坛等网络论坛发布虚假信息,在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经缜密侦查,虚假信息发布者郭某逐渐进入警方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6:45 -
黑龙江三合村民不满拆迁补偿在耕地建房
在齐齐哈尔城南的一片耕地上,温室大棚与拆迁户自建房相间而立。据央视网报道,去年3月24日,承包三合村拆迁项目的某拆除公司5人蒙面手持斧头闯入村民瞿龙华家,将瞿龙华夫妇砍伤。 在齐齐哈尔城南的一片耕地上,温室大棚与拆迁户自建房相间而立。 市郊耕地上的房屋鳞次栉比,那里鸡鸣狗叫,已成一个个新村落。这是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城南看到的景象。 这些耕地上的违章建筑都是近一两年冒出来的,与齐齐哈尔市的新城建设项目中汇城的拆迁工作同步。 2011年,占地12平方公里,拟耗资500亿元的中汇城开始征地拆迁和建设。
发布时间:2013-04-08 15:16:46 -
黑龙江肇东强迫农民“上楼” 拆迁冲突致1人死
村民认为,农民能住上楼房是好事,但是也要从实际情况替我们考虑考虑。我们这屯子里的一百多户村民平时靠种每家门前那点菜园子为生,既能够自家吃又可以到集市上多少卖点钱回来,而我们搬到楼房去住以后靠什么生活?进了楼房我们装修是一笔钱、进户费是一笔钱、取暖费又是一笔钱,我们这些农民哪能花得起。 调查动机 《法制日报》记者接到举报称,1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肇东市肇东镇东越村刘八虎屯村民因为拆迁问题,与当地执法局和拆迁指挥部发生群体冲突事件,造成一名70岁老人死亡。又是一起拆迁冲突事件。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法制日报》记
发布时间:2013-03-19 19:19:57 -
解决城镇拆迁中的问题
纠正城镇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厅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措施和工作方案》等文件,就当前拆迁信访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违章建筑 的认定、拆迁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依法进行拆迁信访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房屋拆迁法规政策;加强了房屋拆迁市场监管;处理城镇房屋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全省建设行业将继续把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
发布时间:2013-03-13 1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