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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违法强拆案例: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未按法定程序违法强拆房屋违法
2016年9月1日,海口市某区政府作出《海口市某区人民政府关于某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对王先生的上述房屋进行征收。王先生认为征收方给出的征收补偿标准过低,2018年12月8日,王先生发现在既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也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被拆除。
发布时间:2020-03-20 10:14:16 -
海南海口拆迁维权胜诉: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未按法定程序违法强拆房屋违法
海南海口拆迁维权胜诉: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未按法定程序违法强拆房屋违法【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辛成律师、蔡晓仪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0 09:49:34 -
河北省衡水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停供电数个月
河北省衡水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停供电数个月【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张晓东律师、姜雪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17 09:48:36 -
山东省拆迁维权胜诉:证件齐全房屋征收,未见征收合法文件真实性存疑
山东省拆迁维权胜诉:证件齐全房屋征收,未见征收合法文件真实性存疑【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邢芳律师、李浩杰(实习)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2 09:13:47 -
山东德州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未见过与征收有关的文件
山东德州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未见过与征收有关的文件【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鲁金艳律师、李曙彤(实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10:23:27 -
福建南平拆迁维权胜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存违法点征收决定撤销
福建南平拆迁维权胜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存违法点征收决定撤销【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黄群雁律师、方岩(实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9 10:40:00 -
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下)--京平拆迁律师贾振华
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下)--京平拆迁律师贾振华
发布时间:2020-01-19 14:47:30 -
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下)--京平拆迁律师贾振华
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下)--京平拆迁律师贾振华
发布时间:2020-01-19 14:41:54 -
河北省衡水城市拆迁案例:房屋征收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停供电数个月
2018年7月开始,李先生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停电供电数个月。2018年7月3日,镇政府向李先生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2018年7月12日镇政府作出《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2018年7月15日镇政府作出《镇政府关于对违章建筑实施中止供电的函》。
发布时间:2020-01-17 11:02:34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证件齐全房屋征收,未见征收合法文件真实性存疑
王先生等4人在山东省某县拥有合法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现房屋面临征收,但王先生4人一直未见到房屋征收的相关合法文件。在多次与征收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先生4人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听了律师的维权思路后,果断地委托了程东胜律师、邢芳律师、李浩杰(实习)律师,希望在三位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10-12 09:24:27 -
山东德州城市拆迁案例:房屋征收未见过与征收有关的文件
征收补偿却十分不合理,并且李先生也并未见过征收的相关文件,更不知为何征收。基于种种疑点,为核实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更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最终经过多方打听,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鲁金艳律师、李曙彤实习律师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30 11:10:46 -
福建南平农村拆迁案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存违法点征收决定撤销
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后该地涉及土地征收,2017年12月5日,县政府作出《某县政府关于某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公告》)张先生的房屋位于该征收范围。因征收补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张先生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黄群雁律师、方岩(实习)律师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9-08-29 11:38:48 -
房屋征收信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查询
房屋征收中,由于征收双方信息的不对等,不少拆迁户往往对许多重要信息不了解,以致于在后续的拆迁谈判中很容易处于弱势地位,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诸多和切身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的争取。
发布时间:2019-10-22 09:39:14 -
房屋征收中的这些违法行为,你遇到过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开始实施,其中对房屋征收的前提、主体、程序、补偿价格等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自该条例实施以来,违法征收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作为拆迁户,相对于征收方来说处于较为劣势的地位,了解房屋征收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就尤为重要,如此才能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合法吗? 房屋征收应当基于公共利益。尽管《条例》中规定了六种可以认定为公共利益的情形,但除了可以把明显的商业行为排除在外,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目前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标准。实践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