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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借村民自治为借口施行违法强拆、腾退违法
以村民自治的方式实施征地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村委会实施征地拆迁的权责,村集体不是法定拆迁主体,拆迁主体应当承担非法拆迁的法律后果。《村委会组织法》没有授权村委会以村民自治实施涉及多个村民利益的腾退行为。腾退案件中实施的暴力拆迁,不仅不是村民自治,而是赤裸裸地侵犯公民财产,村委会并不能代村民会议。
发布时间:2021-10-09 10:39:33 -
遭遇强拆时报警有用么?
强拆报警无效警察应承担法律责任!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1-10-08 10:35:48 -
废品收购站和模型公司遭3次强拆后才请律师最终签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虽然江先生没有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使得事情一直处于被动局面,但我们的律师团在2021年4月份介入后,立即向镇政府寄发律师函,向彭泽县公安局发的是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并指导江先生申请信息公开,在此期间开展调查取证,查处占地申请等。在我们律师团的努力下,当地政府也感受到了压力,我们争得谈判机会,但我们对谈判结果并不满意,考虑多方因素,暂不启动诉讼,静待一个最佳时机。
发布时间:2021-10-08 10:17:29 -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
在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为了不给予补偿或少给补偿,将被征收房屋视为违章建筑。在基层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居委会、村委会等没有资格认定违章建筑职权的行政机关会直接在文件中认定相关房屋为违章建筑,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9-22 11:19:38 -
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会被强拆吗?
如果拆迁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不能进行拆迁。如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征收机关作出征用补偿决定,拆迁户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可以强制拆迁。所以我们在征收补偿决定下来之后,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去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1-09-22 11:01:08 -
无证房在拆迁时有没有拆迁补偿,建房的时间节点很关键
2008年后建造的房屋必须全部办理房产证,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所以普通百姓要注意自己建房的时间节点。由于2008年以来,违章建筑现象一直存在。
发布时间:2021-09-17 09:54:46 -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就能直接拆房子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1-09-15 10:24:24 -
无证房拆迁是不是一定没有补偿?
当将无证房屋错误地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情况时,我们在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应当主张等同于一般标准的拆迁补偿。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补偿。
发布时间:2021-08-16 10:15:14 -
公房承租人遇上征地拆迁能直接获得补偿吗?
房屋征收要按照规定给予房屋产权人相应的征收补偿,公房的承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是不是就意味着其没有资格获得补偿呢?事实并非如此!由于国务院对于公房征收拆迁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因此我们需要参考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
发布时间:2020-11-18 10:26:41 -
公房拆迁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房拆迁时并不是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权,才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所有权的,只能获得安置补偿。
发布时间:2020-11-17 10:11:23 -
基建征收轨道交通建设的那些事儿
“新基建”成了热搜词汇,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轨道交通类建设项目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屡屡出现在各省市2020年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当中。
发布时间:2020-07-10 15:37:43 -
公房拆迁,拆迁补偿怎么算
公产房不同于私房在于其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是一种公有住房,即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0-07-10 15:27:15 -
城中村纳入棚户区改造拆迁是否合法?
城中村的含义容易理解,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很多原本的农村逐渐被包围在城市之中,但由于尚未经过法定征收程序变更土地性质,所以仍然是集体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城中村。什么是棚户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对棚户区的概念作出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0 15:22:24 -
浙江绍兴城市拆迁案例:30年前与工厂签订购房合同购得四层楼房经营日用百货,30年后遇到城中村改造变成危房被强拆
吴先生是浙江省绍兴市某区居民,30年前与一工厂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依法购得一栋四层楼房。从此,吴先生一直生活在这里,白天经营日用百货,2020年,区下属街道办实施区块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吴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街道办未与吴先生协商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同年9月,街道办针对吴先生做出危旧房屋限期腾空告知函,令其限期五日内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然而就在限期拆除到期的第二天,街道办就带领大量人员和大型挖掘机,用铁锤将房屋的卷帘门砸开,强拆了该房屋。
发布时间:2022-06-06 10: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