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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四川攀枝花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晏红霞律师(电话:15321880336)
发布时间:2020-09-08 09:20:05 -
福建泉州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福建泉州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王维雪律师(电话:17710756690)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2:28 -
福建泉州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福建泉州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9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王维雪律师(电话:17710756690)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1:43 -
河北任丘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8月24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河北任丘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8月24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刘丽薇律师(电话:15010127600)、张婷律师(电话:18701290119)
发布时间:2020-08-24 10:12:30 -
自建房屋被征收因手续不全当作违章建筑拆除,该如何维权?
周先生的自建房被征收,虽然通过诉讼,房屋征收决定被判违法了,但由于建房手续不齐全,随后房子被征收方以违章建筑为由拆除。周先生不服再次提起诉讼……京平拆迁律师以这个案子为例,给大家说说征收中面对“违章建筑拆除”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9-08 09:50:35 -
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违章建筑拆除补偿都是你需要的
征收土地未依法进行公告的,农户可拒绝办理补偿登记;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方案正式决定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申请听证等方式主张权益;在方案正式决定后可对通过申请裁决、复议、诉讼等程序维权。同时,关注整个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可针对各个违法行为进行法
发布时间:2018-09-25 10:10:39 -
城市、农村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及被认定成违章建筑的后果
在我办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过程中,经常遇见拆迁户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都有这种情况。那么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时间:2020-07-31 13:51:30 -
蓄禽养殖场能占用耕地吗?是不是违章建筑?
2020年3月23日,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一养殖场被强拆,据养殖场业主称,“政府称其养殖场违法占用耕地,位于禁养区,要求自行关闭。没有任何补偿,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13:42:52 -
拆迁找律师和不找区别:无端嫁接危房帽子,揭露以拆危代拆迁骗局!
拆迁找律师和不找区别:无端嫁接危房帽子,揭露以拆危代拆迁骗局!近日,一则“以拆危代拆迁”的骗局被律师揭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起案件中,征收方无端将“危房”帽子嫁接给被拆迁人,并撺掇住建局出面,利用所谓的危房鉴定职权敦促其三天内搬离。
发布时间:2023-11-30 15:15:44 -
拆迁律师:强拆发生冲突造成人身伤亡,责任由谁承担?
当强拆发生,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虽然强拆现场画面会对我们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冲击,很多当事人看到自己生活的家园被拆迁方夷为平地当场就气得上头,恨不得以命相逼,这是万万不可取的!我们依然要理智地看待强拆,就算愤怒也不能冲动行事。毕竟人身与机械力量不可抗衡,当场采取“硬碰硬”最后只能“人房两空”。
发布时间:2022-10-27 13:33:36 -
拆迁律师:违法强拆造成损失,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征收部门违法强拆的,是对公民财产的非法侵犯,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规定在《国家赔偿法》中,该法第三条、第四条中确定了申请赔偿的具体范围。不仅是违法征收、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行为中采取了不当行为而对公民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都可以对照如下内容,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20 14:09:13 -
非法强拆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那么非法强拆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呢?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非法强拆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如下:
发布时间:2022-07-19 10:56:59 -
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这些违法行为,律师告诉你该怎么做
在拆迁过程中,因征收方的违法操作或不正当操作导致拆迁户的补偿利益遭受损害的案件不再少数,那么,遇到这些违法操作拆迁户应该如何防范和应对呢?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将带您详细了解一下拆迁中的九大违法之处及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1 09:25:26 -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草案强化了耕地、宅基地、土地征收方面的管理保护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该实施条例,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改。在2020年4月21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便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
发布时间:2021-05-08 09: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