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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听证公告
案由:撤销用地批复 对方当事人:泰安市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邸顺红 谷美玲 时间:2014年10月27日 地点: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处
发布时间:2014-10-24 11:03:38 -
大胜省政府,复议撤销对委托人的违法征收
李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的居民,在当地有一处生活居住多年的房屋。2013年李先生家房屋所在的地段被政府重新规划用于城市建设,房子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随后拆迁办找到李先生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因为补偿标准太低而没有达成协议。李先生认为自己的房屋证件齐全,拆迁办以非常低的补偿来征收自己的房屋,是对自己合法权利的严重侵犯。李先生多次尝试向拆迁办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结果每次都碰壁。总结经验教训,李先生认识到只有启动法律维权程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李先生找到了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且聘请了赵
发布时间:2014-10-16 09:41:40 -
企业征收遇难题,拆迁律师力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
某公司创建于2000年初,经营厂址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经营厂房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因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政府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需要,该公司厂房面临拆迁,但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由于征收拆迁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员工生活保障,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公司负责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几经考虑和选择,公司负责人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经过张波、李利、曹星三位律师的专业运作,2014年9月26日,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撤销原由该机关作出的足规罚告[2014]第X号《查处违章建筑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网 址:http://www.jinglawyer.com/ 咨
发布时间:2014-10-15 09:15:51 -
一举复议撤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委托人华先生(化名)在山东莱芜市钢城区某镇拥有约5亩养殖地及部分房屋,后因当地一重点工程面临拆迁。委托人不仅在拆迁过程中未见征地批文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安置补偿也未考虑其商业经营因素,因补偿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后委托人收到莱芜市钢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更意想不到的是2014年7月某日凌晨3:30,在未签署补偿协议也未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委托人的房屋及养殖设施被暴力非法违法强拆,房屋内生活物品及养殖的活兔全部被掩埋,财产损失巨大。为了追究当地政府的违法强拆责任并且争取自己合理的拆迁补偿,华先生找到了北京以专业拆迁著称的赵健律师团队,决心依法维权。赵健律师团队决定由赵健律师、王奇兵律师、李霞律师代理此案,律师首先
发布时间:2014-10-13 09:33:38 -
三个月雷霆维权喜获三倍补偿
肖先生(化名)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拥有合法住房,该房屋乃是当地一所大学正在进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2012年1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审议确定了该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市重点旧城区改造地块,肖先生居住多年的房屋面临拆迁。多年来,肖先生的家人利用该房屋从事了一定的经营活动,经营手续齐全,经营收入是家人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征收方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时,不仅不考虑当事人的经营因素,就连房屋的补偿也远低于周边的市场价。面对拆迁补偿极不合理,肖先生一家当然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是,2014年3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给肖先生下发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肖先生及时聘请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资深实力派主办律师曹星、刘大伟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律师很快便制定了最佳的维权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1 09:29:50 -
房屋建成后部分审批手续被撤销,能否强拆?
纪先生在获得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村民建房规划用地申请审批手续后,于2010年在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某村建成房屋;2011年,纪先生建房时取得的村民建房规划用地申请审批被撤销。2013年8月23日,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人民政府针对纪先生的上述房屋作出强拆决定。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赵
发布时间:2014-10-11 10:48:50 -
村民起诉乡政府违法强拆违法,获法院支持
丰台区南苑乡政府因樊先生租地所建造的房屋涉嫌违章建筑,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故进行了违法强拆处理。由所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当初在实施违法强拆之前并没有对樊先生提前进行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拆迁通知,也没有在拆迁过程中进行先关的财务清单,书面记录和影音记录,因此判断乡政府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二中院后对判罚维持原判。 租地盖房 被认定违章建筑 案件原由 樊先生和程女士由2001年8月4日,与丰台分钟寺农工商联合公司二分公司签的了租赁该公司所有的西小院土地的使用权合同,并在该地进行了房屋建设工作。 南苑乡政府于2011年4月1日发现 樊先生所搭建的两处房屋并没有获得规划审批的手续,继4月8日市规划委员会又认定两处房屋也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月23日后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4-11-03 13:39:11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复议胜省政府,撤销了对委托人的违法征收
李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的居民,在当地有一处生活居住多年的房屋。2013年李先生家房屋所在的地段被政府重新规划用于城市建设,房子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随后拆迁办找到李先生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因为补偿标准太低而没有达成协议。李先生认为自己的房屋证件齐全,拆迁办以非常低的补偿来征收自己的房屋,是对自己合法权利的严重侵犯。李先生多次尝试向拆迁办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结果每次都碰壁。总结经验教训,李先生认识到只有启动法律维权程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人介绍,李先生找到了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12-02 10:37:40 -
重庆企业拆迁案例:企业征收遇难题,拆迁律师力撤违章建筑处罚决
问题提示:拆迁过程中,以行政处罚的方式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合法? 【要点提示】 责令限期拆除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依法应该按照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作出,而不应当以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形式作出,否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 【案例索引】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局足规撤(2014)第X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情】 申请人:重庆市某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李利律师、曹星律师 被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局(以下简称区规划局) 某公司创建于2000年初,经营厂址位于重
发布时间:2014-12-02 10:19:21 -
山东违建强拆案例:一举复议撤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拆迁办借违章建筑拆除旗号实现快速拆迁的梦想彻底破灭 【关键词】违章建筑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养殖 强行拆除 【基本案情】 华先生(化名)在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某处集体土地上拥有约5亩的养殖地及部分1990年初建成的房屋,该地块的使用权乃是多年前因历史原因合法置换而来,2014年当地一项所谓的重点工程启动,使华先生的房屋及养殖场所面临拆迁。华先生不仅在拆迁过程中未见征地批文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安置补偿也未考虑其商业经营因素,因补偿极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随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4年7月16日,华先生
发布时间:2014-12-01 14:32:39 -
吉林城市拆迁案例: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助公房多获三倍补偿
一场短暂却高效的拆迁维权战完美谢幕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公房 房屋市场价 住改非 【基本案情】 肖先生(化名)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拥有合法住房,该房屋乃是当地一所大学的职工住宅,肖先生因是该大学的老师,在被拆迁房屋生活居住多年。2012年1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审议确定了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市重点旧城区改造地块,肖先生居住多年的房屋面临拆迁。该房屋虽然是单位的公产房,但是在拆迁时肖先生已经提交了房改申请表,房屋已经进入房改程序。而且多年来,肖先生的家人利用该房屋从事了一定的经营活动,经营手续齐全,
发布时间:2014-12-01 14:33:13 -
北京违建强拆案例:房屋建成后部分审批手续被撤销,能否强拆?
问题提示:取得建房手续之后建设的房屋,建成后部分建房审批手续被撤销的,该房屋能否直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进行强拆? 【要点提示】 建房行为的合法与否,应以建房时的情况为准,也即建房时手续齐全的,应当认定建房行为合法,而不能因建房后部分审批手续被撤销而轻易认定违章建筑,尤其是在另外一部分建房手续仍然有效的情况下,直接认定房屋为违章建筑并决定强拆,则明显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案例索引】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密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案情】 原告:纪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张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0 13:55:46 -
扬州庭审纪实:一次意外结束的庭审
完美质证尽显拆迁律师专业功底 【基本案情】 邱女士和孟先生夫妇(化名)在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某集体土地上有合法的私房一套,多年来,夫妻二人以该房屋经营酒楼为生,由于夫妇二人善良淳朴且经营有方,酒楼生意非常红火,一家人可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谁知2013年风云突变,当地政府启动了一项所谓的重点工程,相关单位要在该区域地块进行项目建设,邱女士家的房子面临拆迁,随之而来的还有无穷的烦恼。拆迁办不仅不肯出示证明拆迁合法性的相关批文,在拆迁补偿上更是霸气十足,完全不考虑当事人合法进行商业经营的事实,拆迁补偿只根据拆
发布时间:2014-10-20 15:30:03 -
10月13日至17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庭信息公告
2014年10月13日到10月17日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部分律师将前往山东、江苏、湖北、河南、北京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庭审。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旁听庭审是拆迁户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的难得机会。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 转客户部或者登陆访问京平拆迁网 www.jinglawyer.com。 1、10月13日山东菏泽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撤销复议决定(二审) 对方当事人:东明县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葛容 时间:10月13日 地点:山东菏泽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2 1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