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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禁养“风暴”来袭,你的拆迁补偿合理么?
来自河北的王先生,声称:2007年,我积极响应党和地方号召,克服重重困难,开办了养殖
发布时间:2017-06-06 15:20:07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4月20日10点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行为违法纠纷 对方当事人:辽阳县人民政府 辽阳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拆迁律师:孙清泉(13260015601) 地点: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行政审判法庭 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10:00。
发布时间:2017-04-18 10:07:52 -
征地拆迁胜诉:“维权虽坎坷,违法强拆终违法”
原告:冯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李鄂陵律师、 刘春兴律师 被告:临颍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临颍县城关镇某村村民冯女士在该村申请建房,并取得了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是,由于临颍县对全县开展三违治理工作,于2014年11月18日对包括冯女士房屋在内的9处建筑进行了强拆。 合法房屋遭遇违法强拆,化为一片废墟,冯女士没有选择暴力反抗,她选择了冷静和理智,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经过专业律师的分析,冯女士终于看清了这场浩大的违章建筑拆除背后隐藏的阴谋,将自己的维权大事委托给京平拆迁维权团队。经过专业律师的操作,两次痛击临颍县人民政府,最终确认违法强拆违法。自此,冯女士终于摆脱了被动局面,为自己争取
发布时间:2017-01-17 23:15:30 -
征地拆迁胜诉: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行政诉讼获胜说明
原告:麻先生 被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东胜、蔡晓仪 基本案情 麻先生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扶林办事处某街拥有合法受让的经营用房,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该房屋处于拆迁办拆迁红线范围内,因未与拆迁办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区政府强行拆除麻先生部分房屋,并对房屋剩余部分实施断水断电等逼迁行为。麻先生为了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与京平拆迁律师进行深入沟通,最终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团律师程东胜、蔡晓仪进行司法维权。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在未对麻先生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就向建设单位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这种行为严重侵害麻先生的合法权益。2016年6月,律师助麻先生将市国土资源局复议至省国土资源厅,但是省国土资源厅以麻先生不是
发布时间:2017-01-17 22:44:52 -
黑龙江省城市拆迁案例:省国土厅确认《建设用地批准书》违法
【申请人】:麻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东胜、蔡晓仪 【被申请人】:伊春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 麻先生于1999年向他人购得一处经营性用房,一直用于经营酱菜厂,经营手续齐全,未办理过户登记。后面临征收拆迁,因双方就拆迁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区政府于2015年8月6日未经法定程序强拆麻先生部分房屋,并对残存的房屋实施断水断电等等逼迁手段。麻先生不堪忍受拆迁办的违法强拆和逼迁行为,委托了当地的律师进行维权,并且起诉了区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地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使得麻先生
发布时间:2017-04-05 10:25:57 -
黑龙江城市拆迁案例:拆迁律师介入维权,省国土资源厅败诉
麻先生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扶林办事处某街拥有营业房屋,该房屋是麻先生于1999年从孙先生处购得,一直用于经营酱菜厂,经营手续齐全,但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现在房屋面临政府拆迁,但双方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区政府于2015年8月未经法定程序强拆委托人部分房屋,并对剩余房屋实施断水断电等逼迁手段。麻先生不堪忍受政府的违法强拆和频繁的逼迁行为,为了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麻先生多次与京平拆迁律师进行沟通,最终信任并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团律师程东胜、蔡晓仪。
发布时间:2017-01-06 14:30:44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维权虽坎坷,违法强拆终违法
违法强拆,一直是个令人精神紧张的字眼,总会让人联想到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挖掘机的隆隆声、漫天飞舞的灰尘,还伴随着拆与被拆双方的争吵、拉扯,甚至演变为更加激烈的暴力冲突。无论是贾某案还是陕西黑某案,都在用血淋淋的事实宣示着遭遇违法强拆的愤怒,但也说明了一时泄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强拆纠纷。在这里,小编要用河南省临颍县城关镇的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为大家说明一个问题:唯有选择手段正当,方能实现维权目的!
发布时间:2016-12-26 15:08:45 -
拆迁维权虽坎坷,违法强拆终违法
违法强拆,是一个令人精神紧张的字眼,总会让人联想到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挖掘机的隆隆声、漫天飞舞的灰尘,还伴随着拆与被拆的争吵、拉扯,甚至演变为更加激烈的暴力冲突。无论是贾某案还是陕西黑某案,都在用血淋淋的事实宣示着遭遇违法强拆的愤怒,但也说明了一时泄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强拆纠纷。在这里,拆迁律师要用河南省临颍县城关镇的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为大家说明一个问题:唯有选择手段正当,方能实现维权目的!
发布时间:2016-12-29 20:23:46 -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
选择商品住房安置,采取每征收1亩水田(指土地承包证确认登记地块为水田为准,下同)安置35㎡(毛坯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商品住房的方式安置。商品住房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本集体被征收土地区域内或附近集体区域的商品房
发布时间:2023-04-27 14:28:18 -
广西《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自2020年6月29日起生效
房屋征收奖励标准(一)主房征收补助、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在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每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房屋搬迁补助费。以宗地户为单位,按每月每户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一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3-04-04 14:06:37 -
广西《灵山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以延长
第七条 安置预留就业用地有如下三种方式,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涉及被征地农民形成的小集体(以下简称“组合的小集体”)(被征地农民)选择其中一种:(一)货币补偿安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组合的小集体(被征地农民)的预留安置就业用地,可申请由政府回购,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回购价格为3000元 m2,各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回购价格为不高于1200元 m2。
发布时间:2023-03-31 14:10:51 -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6:48 -
新版湖南省《新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新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九条 被征拆人自购商品房安置和购买政府建设或采购的安置房安置的给予购房补助。自购商品房补助标准为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拆人按50m2 人×2500元 m2计算,如市场普通商品房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依据住建部门公布的普通商品房均价信息对自购商品房补助标准适时进行相应调整。购买政府安置房补助标准为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拆人按50m2 人×1500元 m2计算。
发布时间:2022-12-21 15:33:37 -
湖北省《荆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未修订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湖北省《荆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式、评估程序以及评估机构管理等,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12-13 15: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