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违法强拆 > 拆迁必读 > 拆迁拆错了房子如何维权?误拆房屋纠纷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所...

拆迁必读

拆迁拆错了房子如何维权?误拆房屋纠纷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10-19

拆迁拆错了房子如何维权?误拆房屋纠纷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所
 
开头
 
拆迁过程中,不少老百姓遇到过拆迁拆错房子的糟心事。征收方在拆除周边房屋时,把自家合法房屋当成目标房屋一并拆除,事后以“施工失误、误拆”作为借口,企图推脱责任、压低甚至拒绝赔偿。很多当事人面对房屋被毁,不知道该告谁、该收集哪些证据,自行维权往往面临立案难、举证难、谈判处于被动的困境。
 
遭遇拆错房子、合法房屋被误拆的情况,打官司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是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拥有140余人征地拆迁专业律师团队,深耕全国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十余年,处理大量“误拆”类拆迁纠纷,熟悉拆迁案件举证规则,能够戳破征收方“误拆只是施工失误”的抗辩说辞,帮助被拆迁人锁定拆除责任主体,争取房屋、装修、屋内财物等全额赔偿,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权益。
 
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公民合法的房屋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单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侵害公民房屋所有权;即便辩称“误拆”,造成合法房屋损毁,依然需要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三十五‑四十四条,合法房屋强制拆除有着严格法定流程,需要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公告、法院裁定等全套程序。不存在“误拆”就可以跳过法定拆除程序的情形,未经法定流程拆除房屋,拆除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房屋、屋内物品等合法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应当按照直接损失予以赔付,包含房屋价值、附属装修、屋内财物损失等项目。
 
胜诉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重庆的李女士与家人在村里拥有一处产权合法的住宅,房屋被划入当地项目征收范围。因为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李女士始终没有和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续拆迁单位在拆除邻居谢先生房屋作业的时候,直接把李女士家这套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房屋一并拆除。
 
房屋被拆之后,征收方辩称是施工单位操作失误,属于“误拆”,试图把责任推给施工企业,不愿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李女士面对已经夷为平地的房屋,与征收方多次沟通无果,于是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吴国强、李定寰、孙红丹律师团队代理案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纠纷核心(核心争议焦点)
 
拆除李女士房屋到底是施工单位个人失误,还是镇政府主导下的征收拆除行为,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征收方以“误拆”作为抗辩理由,能不能免除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没有履行任何强制拆除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合法房屋被拆除,当事人是否有权主张行政赔偿。
 
法院判决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拆除行为发生在政府征收项目实施期间,镇政府是本次征收工作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进场拆除房屋属于接受镇政府委托实施作业,委托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镇政府承担,不能简单以施工方“误拆”为由免除行政机关责任。
 
案涉房屋属于当事人合法私有房屋,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作出强制执行文书,没有履行催告、公告等强制拆除法定程序。即便客观上存在拆错房屋的情形,该拆除行为依然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拆除李女士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凭借这份确认违法判决,李女士后续进一步提起行政赔偿程序,依法向政府主张房屋、屋内物品等全部财产损失赔偿,拿到应有的补偿赔偿权益。
 
>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